含義
舉例:a=3,b=5,a比b小。即a
來源
為了尋求一套表示“大于”或“小于”的符号,數學家們絞盡了腦汁。
1629年,法國數學家日臘爾,在他的《代數教程》中,用象征的符号“ff”表示“大于”,用符号“§”表示“小于”。例如,A大于B記作:“AffB”,A小于B記作“A§B”。
1631年,英國數學家哈裡奧特,首先創用符号“>”表示“大于”。
1634年,法國數學家厄裡貢在他寫的《數學教程》裡,引用了很不簡便的符号,表示不等關系,例如:a>b用符号“a3|2b”表示。因為這些不等号書寫起來十分繁瑣,很快就被淘汰了。
隻有哈裡奧特創用的“>”、“<”沿用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