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蘆柑

永春蘆柑

中國地理标志保護産品

永春蘆柑是福建省永春縣一帶傳統的名優特産之一,也是永春發展生産的當家品種。永春因“萬紫千紅花不謝,冬暖夏涼四序春"而得名,蘆柑是這裡最負盛名的特産。得天獨厚的氣候和土壤條件,加上将近60年不斷改善提升的栽培技術,使得永春蘆柑具有果形碩大端正、色澤橙黃、果皮薄、果肉汁多、脆嫩香甜等特點。[1]

    中文名:永春蘆柑

    産地名稱:福建省永春縣

    保護級别:中國地理标志保護産品

    形狀:扁圓或高扁圓形

    特點:質地脆嫩、汁多化渣、甜酸适度

    地理标志: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标志産品

品質特點

永春蘆柑具有果形碩大端正,色澤橙黃,果皮薄,蘆柑果實主要用于鮮食,果肉汁多脆嫩香甜、風味獨特、富含維生素及其它營養成份,在國内外市場上享有盛譽。

也可加工成糖水橘瓣罐頭、果汁、果醬、果凍等;果皮和果渣可提取果膠、酒精和檸檬酸;加工後的殘渣物,通過發酵、幹制可作飼料;橘絡富營養又可藥用;其果實的綜合利用價值高,國外水果商稱之為“東方佳果”。

生産情況

曆史淵源

永春蘆柑栽培時間短,發展速度快。查考史書,永春縣沒有柑桔栽培記載。明清縣志僅記有與柑桔同科的果樹如風柑、佛手柑、橙等。

1932年,漳州有一批柑桔苗木進入永春栽種,但成活率很低。直到1953年,印尼老華僑尤揚祖先生回到永春縣達埔鄉老家,不久在達埔猛虎山獨資開辟柑園,引種蘆柑名種,辦起了華僑墾植場,成為蘆柑上山的倡導者。

生産規模

1958年,全縣柑桔面積發展到476畝,但産量隻有300擔(15噸)。1955年至1977年是永春蘆柑的擴種階段。到1977年,已種植0.84萬畝,産量達79120擔(3956噸),全縣柑桔面積、産量躍居福建省第一位。

至1990年,全縣蘆柑種植面積達9.7萬畝,占柑桔總面積的98%,産量約3.83萬噸,占柑桔總産量的90%。每年10-12月,是永春蘆柑7萬畝,占栽培總數的70%。

2005年全縣種植柑桔10萬多畝,年社會産量100萬擔,面積、産量已經連續15年居全省第一位,被譽為“柑桔之鄉”,其中蘆柑占永春柑桔産量80%以上。

種植技術

永春縣實施科技興農戰略,努力提高蘆柑生産科技水平。1997——1999年組織實施“海峽兩岸永春蘆柑生産技術綜合改進合作項目”,引進台灣蘆柑生産技術,對傳統生産技術進行綜合改進。

示範果園取得了提高一級優質果率30個百分點,降低生産成本30%以上的顯着成效;實現了蘆柑生産從以數量為中心向質量效益為中心的技術轉變。

“永春蘆柑綜合标準化示範區”建設1998——2000年列為福建省農業标準化示範項目,2001——2003列為國家農業标準化示範項目。

産品榮譽

1989年——農業部優質農産品

1994年——福建省首屆優質柑桔評比金獎

1995年——第二屆中國農業博覽會金獎

1997年——福建省第二屆優質柑桔評比金獎

1997年——農業部有關部門命名為“中國蘆柑之鄉”

1997年——第三屆中國農業博覽會名牌産品

1999年——中國國際農業博覽會名牌産品

1999年——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定為“綠色食品”

2000年——福建省名牌農産品

2001年——中國國際農業博覽會名牌産品

2001年——中國果品流通協會授予“中華名果”稱号

産品保護

根據《地理标志産品保護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組織了對永春蘆柑地理标志産品保護申請的審查。審查合格,批準自2005年11月29日起對永春蘆柑實施地理标志産品保護(公告2005年第165号)。

保護範圍

永春蘆柑地理标志産品保護範圍以福建省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請求将永春縣列為永春蘆柑原産地域的請示》(永政文55号)提出的範圍為準,為福建省永春縣所轄行政區域。

地理條件

選擇海拔600米以下,年平均氣溫18℃至21℃,≥10℃年積溫6000℃至7350℃區域種植。土壤質地良好,疏松肥沃,土層深度≥80cm,地下水位80cm以下,有機質含量≥1.5%。

栽培管理

種苗:從純正優良蘆柑選取接穗,選用适宜砧木,嫁接繁殖,培育優良苗木。

栽植方式和種植密度:坡地果園應砌鑄水平梯田;永久性植株密度每畝50株左右。

土壤管理:在深耕改土的基礎上,施行自然草生栽培,每年或隔年對表層土進行周期性中耕。

施肥管理:施用有機肥料,配合施用化肥。

采收貯藏

果實九成熟後采收。薄膜單果包常溫貯藏,貯藏期限4個月以内。

質量特色

感官要求:果形扁圓或高扁圓型,果形指數0.70至0.85,果實橫徑6cm至9cm;果皮橙黃色至深橙色;果皮與果肉結合較緊密,易于剝皮。果肉質地脆嫩,汁多化渣,甜酸适度,風味濃郁。

理化要求:可溶性固形物≥10.5%,總酸≤1.0%,可食率≥65%。

專用标志

永春蘆柑地理标志産品保護範圍内的生産者,可向永春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産品專用标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

參考資料

1.張生才 把永春蘆柑變成緻富果·中國農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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