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银行卡

收购银行卡

购买别人已开通的银行卡
所谓的收购银行卡,就是客户办了自己的银行卡,把卡和密码给对方,对方随之付费。有些买家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客户空闲不用的卡,没有任何交易记录的新卡最佳,最好是已经开通网上银行的卡,并能提供办卡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开户行精确名称。
    中文名:收购银行卡 外文名:Acquisition card 别名: 用途: 分类: 实质:随着网络和手机的普及 方式:充斥着大量收购

概述

随着网络和手机的普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充斥着收购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的信息。收购银行卡的买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收购信息,极具个人人身属性的银行卡,特别是四大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卡备受“青睐”。此外,银行系统内人士分析,通过收购陌生人的银行卡,还可用于洗钱。即通过一系列隐秘的金融交易,通过多个账号逃避侦查并将资金转移。

方式

中国浙江博客网、天涯来吧、百度贴吧、口碑网等大型网络社区,充斥着大量收购和出售银行卡的信息,尤其以收购信息居多。收购的银行卡集中在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招行、邮储等六家银行的银联借记卡,没有任何交易记录的新开卡片最受欢迎,旧卡也能收购,但收购价格相对便宜一点。有些收购者还要求卖卡人提供开卡凭据、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当有相关媒体记者以卖卡人身份与广西玉林一位收购者电话联系时,对方称“你有多少我就要多少,最好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他开出的价码是:新开卡普卡50元/卡,开通网银的口令卡120元/卡,U盾卡220元/卡,旧卡则要打八折。这位收购者鼓励记者多去开几张银行借记卡,他说,招行一卡通开卡费10块钱,还可以免费开通文件证书版网银,开通KEY盾版网银也只要30块钱,卖一张卡就很有赚头。不同的银行卡价格不同。普通银行卡售价70元,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可以卖到两三百元,如果提供了U盾、手机卡、身份证等资料的银行卡,则可以卖到1500元以上。

收购者提供的交易方式很特别,安徽芜湖一位收购者的交易方式是:收到卡后他给卖卡人汇一半的钱,给密码且验证为有效卡以后再付另一半的钱;开通网银的只需提供卡号和密码(包括相关证书)就可以交易。

广西玉林这位收购者则有两套交易方式,“新客户”把卡片以及密码中的任意两位数字快递给收购者,收购者即付一半的钱,收购者声称会在验证卡片和密码均有效后,就将剩余的钱付给卖卡人。“老客户”的交易方式更简单,卖卡人只要把卡片和密码交给快递公司,并向快递公司索取所卖卡片的价款,交易就算完成,快递公司会与收购者结算。

用途

据了解,为了打消卖卡人的顾虑,一些收购者一再声明自己不会用卡从事非法活动,也不会借机窃取卖卡人的个人信息。其中一位收购者称,他买银行卡主要是为了申请广告联盟(一种网络广告中介平台),作为收款使用,因为同一个广告联盟单个银行账户只能够申请一个广告位账户,他说想申请多个广告位账户,就需要申请很多个账户。

北京的一位收购者在QQ聊天中也表示,她打算开一家网店,需要开多个账户来炒作自己的卖家信用,并“保证”不会用于其他用途,还承诺可以定期让卖卡人检查银行卡使用情况。

广西玉林的这位收购者是银行卡中介,他说他的买主都是因为“业务需要接受汇钱、转账、消费、送礼,但又不想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证去银行开卡”。他声称,因为收购来的借记卡没有存款,也不会产生透支,因此卖卡人不必担心资金安全问题。他还说,每个月都会有上百个小企业主在他这里买银行卡,这些人想通过多开账户的方式进行避税。

由于卖卡人可以随时挂失卖出的银行卡,一些收购者还特别声明,他们只会用银行卡进行转账,钱款在账户上停留时间非常短,卖卡人没有机会取到钱,因此奉劝卖卡人“不要多此一举”。

背景原因

银行成“稳定得利者”

据分析,为了安全,诈骗者都会选择ATM机取款。“由于这几家银行目前在国内的网点最多,加上有银联的支持,诈骗分子很容易在异地取走赃款。”

值得一提的是,被犯罪分子利用转账的各银行,却因为跨行或异地取款的手续费,成为稳定的“得利者”。据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反诈骗专家金大志介绍,“犯罪团伙一般都会开设大量的银行卡,以便短时间内将大量资金分散取走,同时为了避免银行卡被冻结账户的风险,骗子使用银行卡大多数时候是一次性的,每张卡用后就会废掉。旧卡中的余额过少时,犯罪分子也懒得去转账。最终,这笔钱自然就归银行所有了。”

而且,为了逃避追捕,这些人多采用异地取款或跨行取款,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并不在少数,显然被银行“照单全收”。各个银行暗地里都把开卡量(尤其是不能透支的借记卡)作为考核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开卡对银行而言没有丝毫风险,但这使得银行的“实名制”审核形同虚设,也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必备工具。由此来看,银行卡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无疑也成了一把“双刃剑”。

很多商业银行并不限制个人开立银联借记卡的张数,因此,如果收卡人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开多个银行账户的需要,大可不必绕弯路去买别人的借记卡,自己到银行柜台开卡就可以了。显然,一些买家大肆收购银行卡的举动,很可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风险

商业银行不限制个人开立银联借记卡的张数,因此,如果收卡人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开多个银行账户的需要,大可不必绕弯路去买别人的借记卡,自己到银行柜台开卡就行了。同时,个体企业主通过私人账户分散收入用来避税的说法也行不通,因为企业经营的应付和应收账款必须通过企业法人开立的结算账户进行,这些钱款根本不可能转移到私人账户上去。

收卡人凭两位数字密码是不能验证银行卡有效性的,即使持卡人忘记密码,银行只能在持卡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重设密码,但不知道原始密码。此外,只要持卡人没有将同一银行的借记卡和信用卡及其他银行卡进行关联,出售一张借记卡,收购者也无法操控持卡人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借记卡也不会产生类似信用卡透支的情况。

但这并不代表持卡人就没有风险,从收购银行卡的种类、涉及银行以及用途来看,网上收售银行卡很有可能用于诈骗。现在中国打击金融犯罪的力度非常大,以往犯罪分子冒用他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的门路基本被堵死,诈骗分子很可能是想用看起来很高的收益诱惑持卡人转让银行卡,以便继续行骗。由于中、农、工、建、招行和邮储这六家银行在国内的网点最广,加上有银联卡的支持,诈骗分子很容易在异地取走赃款。此外,他认为这些卡还可能用于洗钱。

法律相关

私下交易银行卡可追究刑责

虽然网上收购银行卡的买家一再声明自己不会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律师却从法律角度告诉大家: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并且是大批量的,必定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可构成刑事犯罪。

北京君和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表示:“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参考银行法和刑法。对于出售银行卡的个人,如果涉嫌违法,亦必定有罪名可以适用。这种打擦边球的事情,最好不要抱着侥幸心理。”

浙江浩海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说,如果收卡人用这些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或其他违法活动,持卡人就会因贪小便宜而犯法。《刑法》、《银行法》、《反洗钱法》中都有相关规定,即便持卡人毫不知情,也逃不开连带责任。事实上,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并且是大批量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点评

2008年以来信用卡诈骗亦呈上升趋势。其中有犯罪分子通过伪造他人信息申请信用卡,之后恶意透支。在北京,一般恶意透支1万就要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且犯罪记录会成为整个人生的污点。

虽然银行界和法律界人士指出了银行卡收售行为中的种种不合理、不合法之处,但从这类信息大量发布的现状来看,银行卡收售俨然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地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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