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異

合同異

先秦名家思想的流派
合同異是先秦名家思想的兩大流派之一,與之對立的思想是離堅白。合同異來源于“曆物十事”,原文為:“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合同異”、“離堅白”是先秦名辯思潮中名家思想之基本命題,由此而展天的“堅白”、“同異”之辯,在中國先秦邏輯發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1]
  • 中文名:合同異
  • 外文名:
  • 别名:
  • 釋義:先秦名家思想的兩大流派之一
  • 來源:曆物十事
  • 注音:hé tóng yì
  • 觀點:戰國惠施學派

簡介

合同異,戰國惠施學派的基本觀點。認為一切事物的差别﹑對立是相對的,強調差異之中有同一,并以“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命題來進行論證,對古代邏輯思想的發展有一定貢獻,但誇大了概念的同一性,忽視了個體的差别,因而導緻相對主義的錯誤。

基本觀點

惠施學派認為:“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天與地高,山與澤平”,“天地一體”,萬物畢同于“一”,一切都包容在至大無外的“大一”之中,一切又都由至小無内的“小一”構成。一切被常人當作相異的事物,在他們看來,都是相同的。他們着重指出差異中的同一,合異于同,所以被稱為合同異派。合同異派強調從聯系和發展中看世界,因而能看出一切現實差異的相對性,沖擊了孤立、靜止地對待事物的形而上學觀點,對人類認識的發展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這一觀點誇大了一切差異的相對性,無視差異相對性中存在的絕對性,從而走向了相對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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