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琵琶

彈琵琶

明朝酷刑
彈琵琶是明朝發明的一種酷刑,主要在錦衣衛和東廠使用。被使用者痛苦萬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1]施行方式是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腳,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來回“彈撥”,即可。
    中文名:彈琵琶 外文名: 别名: 類型:刑罰 使用者:和東廠 受刑者:下诏獄的人 受刑名人:楊漣

基本簡介

釋義

彈琵琶是明朝發明的一種酷刑,主要在錦衣衛和東廠使用。被使用者痛苦萬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實施方法

1、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腳,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

2、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來回“彈撥”,即可

結果

皮肉慢慢綻開,劃裂,既癢又疼。

酷刑結果

大多數人都會無法承受而屈服,無論有沒有罪。

曆史記載

诏獄用刑極酷,到了非人類所能想像的程度。凡是錦衣衛和東西廠所抓獲的重要罪犯嫌疑人,都要先下到诏獄着實拷問一番,而拷問的刑具就有十八種之多。據《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載:“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複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每次用刑下來,囚犯哀聲震壁,血肉潰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慘毒難言。所以,當時人一下诏獄,就魂飛湯火,而一能從诏獄轉送法司,競覺得不啻于天堂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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