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琵琶

弹琵琶

明朝酷刑
弹琵琶是明朝发明的一种酷刑,主要在锦衣卫和东厂使用。被使用者痛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1]施行方式是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即可。
    中文名:弹琵琶 外文名: 别名: 类型:刑罚 使用者:和东厂 受刑者:下诏狱的人 受刑名人:杨涟

基本简介

释义

弹琵琶是明朝发明的一种酷刑,主要在锦衣卫和东厂使用。被使用者痛苦万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实施方法

1、将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脚,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

2、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即可

结果

皮肉慢慢绽开,划裂,既痒又疼。

酷刑结果

大多数人都会无法承受而屈服,无论有没有罪。

历史记载

诏狱用刑极酷,到了非人类所能想像的程度。凡是锦衣卫和东西厂所抓获的重要罪犯嫌疑人,都要先下到诏狱着实拷问一番,而拷问的刑具就有十八种之多。据《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每次用刑下来,囚犯哀声震壁,血肉溃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惨毒难言。所以,当时人一下诏狱,就魂飞汤火,而一能从诏狱转送法司,竞觉得不啻于天堂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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