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

權證

有價證券
權證(sharewarrant),是指基礎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标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權證是一種有價證券,投資者付出權利金購買後,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某一特定期間(或特定時點)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者出售标的證券。
    中文名:權證 外文名: 所屬學科: 英文名:share warrant 适用範圍:證券交易 實 質:有價證券

設立

權證的創設是指權證上市交易後,由有資格的機構提出申請的、與原有權證條款完全一緻的增加權證供應量的行為。權證的注銷是指創設人(即創設權證的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申請注銷其所指定的權證創設帳戶中的全部權證或部分權證。 本文就權證的性質、特點及價格模型作一闡述,幫助投資者以理論作為投資參考,減少盲目的投資行為。

上證所規定,申請在交易所上市的權證,其标的證券為股票的,标的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于2億股。

認股權證,又稱“認股證”或“權證”,其英文名稱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譯“窩輪”。

在證券市場上,Warrant是指一種具有到期日及行使價或其他執行條件的金融衍生工具。而根據美國證券交易所的定義,Warrant是指一種以約定的價格和時間(或在權證協議裡列明的一系列期間内分别以相應價格)購買或者出售标的資産的期權。

備兌權證是由持有該相關資産的第三者發行,并非由相關企業本身發行,一般都是國際性投資銀行機構發行。發行商擁有相關資産或有權擁有該資産。備兌認股權證可以是認購或認沽,投資者并同時面對發行商的信貸風險。

備兌權證被視為結構性産品。備兌權證是由獨立于其指定證券之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的個體(通常是投資銀行)所發行。指定資産可以是股本證券以外的資産,例如指數、貨币、商品、債券又或一籃子證券。備兌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可以是購買的權利(認購權證)或出售的權利(認沽權證)。

備兌的含義指其發行人将權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産存放在獨立的受托人、托管人或存管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而受托人、托管人或存管處則代表權證持有人的利益。有些市場用權證二字代表所有類别的權證,而有些市場則以衍生權證代表備兌權證。

蝶式權證是指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沽權證或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股權證,這樣的組合可以使得投資者在股價波動在一定區間内時獲得一定收益,如果價格波動超出範圍,則投資者的也不會遭受損失,其收益曲線形狀如“__∧__”,因其形狀與展翅飛翔的蝴蝶,故将其命名為蝶式權證。

馬鞍式權證由一份認沽權證和認股權證組成的組合,其收益曲線形狀為“__/”,與馬鞍相似,稱馬鞍式權證,也叫寬跨式或束勒式權證。這種權證使投資者在股價大跌或大漲時獲得收益,在股價變動不大時沒有收益。

管理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

上海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為便于市場參與者更好理解和使用《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工作小組針對其中的一些重要規定和關鍵條款進行了解讀。

一、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征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合同關系,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股東權在權利内容上有着明顯的區别:即除非合同有明确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标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内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标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産品:

A、以發行人為标準,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備兌權證。公司權證是由标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标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是由标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考慮到市場發展的實際,除為解決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

權證

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标準,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标的證券)和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标的證券)。

C、以行權方式為标準,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于歐式權證。

D、以結算方式為标準,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實券給付結算以标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征,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标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标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從上述說明可以看出,《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股權分置改革試點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權證方案,也為交易所下一步發展權證市場預留了空間。寶鋼集團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中發行的權證屬于歐式實券給付型備兌認購權證。

二、發行上市審核

根據《暫行辦法》第6至8條的規定,權證的發行審核将由交易所完成,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而權證的上市審核完全由交易所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權證發行與股票或債券發行密切關聯,涉及融資行為,因此,公司權證的發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前,首先應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核準。

三、标的證券的條件

《暫行辦法》以列舉的方式規定股票和其他證券品種可以作為标的證券。鑒于權證市場剛剛起步,《暫行辦法》隻針對選擇單隻股票作為标的證券的條件作出了明确規定,對于以基金、一籃子股票等為标的證券的具體條件,交易所将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及時予以明确和完善。

權證産品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标的股票如果不具備相當的流通規模,标的股票與權證價格聯動所帶來的價格波動和操縱風險将十分巨大。選擇規模大、流動性強的股票作為标的股票是權證交易活躍而又穩定的重要基礎。鑒此,《暫行辦法》對标的股票的資格提出了嚴格要求。需要明确的是:第一,流通股指流通A股。第二,換手率的計算是以市價總值為計算依據,單日換手率=(當日标的股票的二級市場成交金額/市價總值)*100%。

四、權證的上市條件

《暫行辦法》第十條對權證的上市條件做出了明确規定,主要包括:

1.權證的必備條款:權證類别(“認購”或“認沽”)、行權價格、行權方式(“歐式”或“美式”)、存續期間、行權日期、結算方式(實券給付還是現金結算)、行權比例。

2.權證存續時間的計算起點是上市日,具體計算可以日、月、年為單位。

3.權證發行人必須提供符合規定的履約擔保。

4.權證發行人的履約擔保。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本所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有兩種,發行人可自行選擇。

第一,發行人通過在結算公司開設的專用賬戶提供足夠數量的标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交易所将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發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數量,并要求發行人在權證發行前完成履約擔保。同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調整擔保系數要求發行人追加履約擔保品,擔保系數是一個介于0和1之間的數字。目前寶鋼權證的擔保系數為100%。

以标的證券或者現金提供擔保的,發行人應有義務保證标的證券或者現金不存在質押、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二,提供經本所認可的機構如商業銀行等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人。

五、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權證發行人根據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發布的各種公告。除《暫行辦法》明确規定的權證發行說明書、上市公告書、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終止上市公告外,交易所還将以信息披露内容與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據市場需要,結合股權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發行人及時發布諸如行權價格調整、對市場傳聞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布的每隻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5%的持有人名單。

六、權證的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不同之處在于:

1.申報價格最小單位: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01元不同,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元人民币。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在價外證時,權證的價格可能隻有幾分錢,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就顯得過大,因為即使以最小的價格單位變動,從變動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價格的大幅波動。

七、禁止權證發行人和标的證券發行人買賣權證

《暫行辦法》中規定權證發行人不得買賣自己發行的權證,标的證券發行人不得買賣标的證券對應的權證。由于權證是高杠杆性的産品,标的股票的微小變動都會導緻權證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如果允許權證發行人和标的股票發行人買賣權證,那麼,權證發行人和标的股票發行人通過某種方式影響标的股票價格,就有可能導緻權證價格的大幅波動,從而獲得非法收益,給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

八、權證的終止交易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行權”。這裡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九、權證的行權

《暫行辦法》在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标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權證價格和标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系,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标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允許當日行權取得的标的證券,當日可以賣出。但在綜合考慮了風險控制等因素後,本所作出了現在的規定。

十、權證行權的結算

在行權結算方式方面,《暫行辦法》對現金結算方式和證券給付方式都作出了規定。在現金結算方式中,标的證券結算價格對于權證發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為此《暫行辦法》規定“标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交易日标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這樣較大程度地避免了結算價格被操縱的可能性。此外,從保護投資者角度出發,《暫行辦法》允許現金結算的自動支付方式和證券給付的代理行權方式,并作出了相應規定。

十一、權證交易、行權的費用

權證是中國證券市場的又一創新産品。為鼓勵這一産品的發展,本所在費用方面考慮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其交易、行權費用的制定基本參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标準,例如權證交易傭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過戶股票的面值繳納0.05%的股票過戶費。

十二、權證的創設機制

權證價格主要取決于标的股票市場價格及其波動性,其價格不應該完全受到供求關系的影響。在市場需求上升時,應該存在某種機制,允許權證供應量适時得以增加,以平抑價格暴漲。境外成熟的權證市場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持續發售”機制。為此,《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格機構可以創設權證,以增加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暴漲以緻脫離合理價格區域。

所有的權證到了該權證的行權日都可以按照它的規定行權,問題是值不值得行權(對自己有沒有利)。

認沽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賣給非流通股大股東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認購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向非流通股大股東買入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曆史

權證在中國可謂“臭名昭著”。由于發行量小,制度不健全,自從誕生以來,權證就被前仆後繼的投機者炒得熱火朝天。這種内在價值為零的擊鼓傳花遊戲至今還在繼續。2005年8月22日,這是一個值得中國證券市場銘記的日子,因為今天将是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正式開幕之日。寶鋼權證的登場,标志着在經過十餘年的探索之後,中國證券市場将迎來金融衍生品這一更高層次的發展階段。

如果把1992年-1996年之間的配股權證以及國債期貨視作初生階段兩次不太成功的嘗試的話,在證券市場逐步走向成熟、各項條件更為完備的今天,我們有理由相信,金融衍生品市場已經有了再次啟動并真正邁向成長的基礎。

作為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敲門磚,權證的登場對于中國證券市場的各個層面都将産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權證的推出,有利于完善證券市場結構和功能。成熟的證券市場産品既有基礎性産品,如股票、債券,又有結構性産品,如LOF、ETF等,還要有衍生産品,如股指期權、股指期貨等。而中國證券市場缺乏金融衍生産品,事實上是一個單邊市場,不利于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投資需求,不利于提高資本市場效率,優化資源配置。權證的推出,則為創造新的金融衍生品市場、提供多樣化投資工具、促進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提供了契機。

權證的推出,為投資者提供了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和資産組合調整手段,極大地豐富市場投資品種。權證是具有買權或賣權的有價證券,為市場提供了新的避險工具和投資工具。由于權證具有期權性質,同時具有高财務杠杆的特點,因此投資者既可以進行利用它風險管理,也可以通過杠杆作用實現"以小搏大"的目的,增加了新的盈利模式。

權證的推出,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資方式,同時又可減輕上市公司的"圈錢"目的。在融資中,将權證與股票或債券同時發行,可以增加股票或債券的吸引力,提高投資者認購的積極性,便利上市公司籌資。同時,在融資中引入認股權證後,上市公司業績如果出現下滑,就有可能導緻大量權證不被執行,發行人将募集不到計劃的資金規模,惡意圈錢的可能性被降低。另外,權證可以逐步行權,有利于發行人靈活地安排融資時間,避免一次性募資導緻資金閑置。

權證的推出,可以緩解證券公司的經營困境。對券商等中介機構來說,發行權證帶來了拓展業務的機會,有助于改善目前券商業務品種單一的情況,增加新的業務收入來源。

權證的推出,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的金融創新。經過十餘年的發展,證券市場正處功能性拓展的關鍵時期,即通過市場廣度和深度的發展來進一步發揮市場功能。在這種背景下,市場各方對金融産品創新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在中國發展股指期貨、股票期權的金融産品條件還不充分具備的條件下,率先推出權證産品是安全、有效和可行的選擇。權證的推出,将為今後一系列創新産品的發展打下基礎,為未來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成長積累寶貴經驗。

如同15年前中國證券市場創立一樣,權證在誕生之初可能是幼稚的,也許會出現這樣或那樣問題。但是,我們相信,在各方的努力探索和精心呵護之下,權證将承擔起它應有的功能和使命,為中國證券市場的深度發展掀開新的一頁。

重出江湖

稀缺性、T+0和中國股市天生缺乏的做空機制讓權證炒作沒有盡頭。

9年後,自從2005年股改序幕拉開,新博傻工具重現江湖。據統計,滬市有寶鋼、武鋼、招行、南航等17家上市公司,先後在股改中利用權證作為股改對價,相關大股東發行了21隻權證産品,并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當股改産物寶鋼權證在2005年8月23日歸來,迎接它的仍舊是惡炒。寶鋼權證從上市那一刻起就沒讓管理層少操心,風險警示從上市那一刻起就沒有停止過,這種警示在中國股市發展的10多年中其力度與幅度是前所未有的,管理層差不多已經到了月月講、天天講、時時講的地步,好話醜話已經說盡,但炒作者還是置若罔聞,最後弄到“兩敗俱傷”。

根據上交所的統計,自權證産品上市以來,上交所共實施權證臨時停牌16次;異常交易調查217起,涉及近48家營業部;發出警示函、監管問詢函、監管關注函90份;先後有223個異常交易賬戶被限制交易。

一年後,寶鋼權證退市,但認沽權證又成為了新燙手山芋。深市的新鋼釩(大股東攀鋼)率先向中小股東派出了中國第一隻認沽權證。其實,認沽權證未必是洪水猛獸,若行權價合理,可以起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但認沽權證上市後沒成為散戶的保護傘,但是迅速滿足了做空的需要,并成為了管理層眼中的另類妖孽。

認沽

步入牛市後,2007年“5·30”印花稅事件卻刺激認沽權證全面爆發,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僅僅一隻認沽權證一天的成交量就可達到數百億元,其價格可以翻上幾番。鉀肥權證更是創造了一個不知真假的“義莊”形象和價外權證(價值為0)到期不歸零的神話。

鉀肥認沽權證的嚣張讓管理層震怒。随後,招行認沽權證上,遊資和炒家開始體會到什麼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雖然創設備兌權證在國際上普遍存在,但上交所竟然破天荒地允許券商無限量創設同一個代碼的權證,也就是無限量地增加了招行權證的供應量,以此來打擊認沽權證的炒作。同時,深交所采用了組合拳,規定了各種臨時停牌、限制炒作的條款。頓時,權證人氣渙散。

而最後一隻認沽權證——南航權證又點燃了新戰火,後者也成為了史上争議最大的權證,26家券商無限創設了123億份南航JTP1,為他們赢得了超過200億元的賬面利潤,直接的虧損人就是參與者,包括遊資和散戶。但也正是價值為零的廢紙,迫使管理層為了平息廣大散戶的怨氣而授意券商在其到期前全部注銷創設籌碼,回吐了約66億元(該過程即拉高解套)。

南航權證在2008年6月20日的退市宣告認沽權證暫别。迄今市場上隻剩19個權證在交易,即使偶有波瀾,也會在交易所臨時停牌的措施下風光不再。現存的都是認購權證。除了鋼釩權證,與他們的前輩一樣的是,個個都是價外權證,也就是依舊保持了中國權證市場最醒目的——廢紙本色。

投機

嚴格地說,中國股市第一個正式意義的權證是1992年6月大飛樂(即飛樂股份)發行的配股權證。同年10月30日,深寶安在深市向股東發行了中國第一張中長期(一年)認股權證:寶安93認股權證,發行總量為2640萬張。寶安權證一發行就在市場上掀起了炒作狂潮,價格從4元一直飙到20元。但其價值始終是負值,随着權證存續期最後期限的臨近,歸零也就不可避免。

九十年代中期,為了在配股過程中保護老股東的權益,便于無力認購配股的老股東有償轉讓其配股權,深滬兩交易所又推出配股權證,即A2權證。A2權證所代表的是在确定的日期,按事先規定的配股價格繳款認購這種股票的一種權證憑證。

這次博傻也未能維持太久。半年過後,因市場低迷,發行權證的個股有的已經跌破配股價,權證于是一文不值。但是,炒家在廢紙上投入的無限熱情讓管理層終于忍無可忍,于1996年6月底終止了權證交易,之後9年再也沒有發行新權證。

大事

1992年6月中國大陸第一隻權證——大飛樂的配股權證推出。

1992年10月30日深寶安向老股東發行了中國大陸第一張中長期(一年)認股權證:寶安93認股權證,發行總量為2640萬張。

1995、1996年深滬兩市推出A2配股權證。

1996年6月底證監會終止了權證交易。

2005年8月22日第一隻股改權證、第一隻備兌權證——寶鋼認購權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5年11月23日第一隻認沽權證——武鋼認沽權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5年11月交易所允許券商無限創設,11月28日,11.27億份創設權證上市,其中遭遇創設的武鋼認沽權證更全天跌停。

2007年6月22日鉀肥認沽權證到期不歸零,成為轟動一時的“肥姑奇案”。

2007年6月第一隻以現金行權的股改權證南航JTP1上市。

2008年6月累積創設123億份的南航權證被券商全部注銷。

2008年6月13日南航權證正式終結交易,認沽權證暫時從股市消失。

截至2008年7月20日今年滬深權證市場已經成交2.73萬億元,在世界權證市場上排名進三甲。

權證的交易規則有哪些?(權證,交易規則,漲跌幅)

答:

(1)權證采用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權證上市後存續期滿前,流通數量低于

萬份的,隻參加每日集合競價。

(2)權證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的整數倍,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

人民币,權證買賣單筆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份。

(3)交易所每日開盤前公布每一隻權證可流通數量。

(4)權證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标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标的

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标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标的證

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當計算結果小于等于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5)标的證券停牌的,權證相應停牌;标的證券複牌的,權證複牌。

(6)上海交易所權證行權的申報數量為100份的整數倍,深圳交易所權證行

份為單位進行申報。行權申報指令當日有效,當日可以撤消。

(7)實行T+0交易,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8)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标的證券,次一交易

以賣出。

(9)标的證券除權、除息的,權證的發行人應對權證的行權價格、行權比例

應調整。

(10)權證交易傭金、費用等,參照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的标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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