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基本條件
學科方向:對推動學科發展、科技進步,促進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和國防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學術隊伍:有在所在學科學術造詣高、有一定國際影響或中國公認的學術帶頭人,有結構合理的高水平學術梯隊;
人才培養:培養博士生的數量和質量于全國同類博士點前列;
科學研究:已形成有較大影響的學術特色,取得一定數量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且承擔具有重要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研究項目;
條件建設:教學、科研條件居全國同類學科先進水平,具有較強的與相關學科相互支撐的能力和獲取中國與國外信息資料的先進手段;
學術氣氛濃厚,國際、中國學術交流活躍。
教育部對申請國家重點學科的要求
申請學科須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且至少已正式招收一屆博士生,并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申請學科應屬“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劃”期間教育部批複預審的原“211工程”學校中的重點學科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申請學科在“國民經濟發展五年計劃”期間曾獲得省部級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教學科研獎勵。
申請學科為國家或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社科研究基地、工程中心等的重要組成部分。
申請學科所在一級學科已獲得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
評估曆史
第一輪評估
1986年至1988年,當時的中國國家教委在中國大陸地區高等院校内開展了首輪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
第二輪評估
2001年至2002年,中國教育部在中國大陸地區高等院校内開展了第二輪國家重點學科評選工作。并在2002年公布的第二輪評選結果。此輪共評選出了323個二級學科的964個國家重點學科,平均每個二級學科誕生2.98個國家重點學科。
在國家重點學科總數的前十名中,隻有兩所高校位于中國中、西部(武漢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中國大陸地區高校中,位于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高校的整體科學研究水平明顯強于位于中西部地區的高校。
第三輪評估
2006年至2007年,國家重點學科在定期考核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由教育部按有關程序經過考核重新确定為國家重點學科;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由教育部按照确定标準和程序,從符合條件的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中直接确定;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的增補,将與國家和區域發展的重大需求相結合,經選優推薦并通過專家評審後增補。
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國家重點學科中包括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和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其中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所複蓋的二級學科均為國家重點學科。
由于一小部分一級學科下隻有一個二級學科(即此一級學科等同于二級學科),大部分一級學科下有若幹個二級學科;考慮到可比性,下表列出第三次國家重點學科評比後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總數前三十名的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