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融通

转融通

金融术语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筹得资金后,再转借给证券公司,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转融通业务制度的推行对市场各大版块都极具影响。
    中文名:转融通 外文名: 拼音: 近义词: 反义词: 主体:证券公司 法律:《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试点启动:自2010年3月31日

运作方式

按照初步设计,转融通业务制度下,将成立一家专门的公司负责作。

转融通业务的证券来源可能包括证券公司自有证券及取得担保权的证券,基金所持证券,保险机构投资者所持证券,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证券,全国社保基金所持证券等方面。

资金来源则可能包括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金,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及取得担保权的资金,投保基金可支配的资金,交易所及中登公司可支配的资金,定向发行债券及通过货币市场借入的资金等。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n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金融公司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及证券公司归还的资金;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资金;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金融公司与转融通业务有关的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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