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力平價

购买力平价

货币之间的等值系数
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 Parity,简称PPP)在经济学上,是一种根据各国不同的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货币之间的等值系数,以对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合理比较。购买力平价汇率用于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生活水平,现行的货币汇率对于比较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将会产生误导。瑞典学者较早就研究了购买力平价方面的问题。瑞典于1745--1777年曾脱离铸币平价而实行过浮动汇率,此后汇率剧烈波动。政府企图通过干预保持汇率的稳定,但屡遭失败。另外,由于瑞典参加了长达7年的英法战争,使国内通货膨胀加剧。
    中文名:购买力平价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Purchasing Power Parity 其他外文名:PPP 释义:货币的等值系数对生产总值的比较

概念介绍

购买力平价的理论指出,在对外贸易平衡的情况下,两国之间的汇率将会趋向于靠拢购买力平价。

一般来讲,这个指标要根据相对于经济的重要性考察许多货物才能得出。购买力平价是指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决定于它们单位货币购买力之间的比例。购买力平价,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购买力水平。

作用介绍

购买力平价汇率用于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生活水平。现行的货币汇率对于比较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将会产生误导。例如,如果墨西哥比索相对于美元贬值一半,那么以美元为单位的国内生产总值也将减半。可是,这并不表明墨西哥人变穷了。如果以比索为单位的收入和价格水平保持不变,而且进口货物在对墨西哥人的生活水平并不重要(因为这样进口货物的价格将会翻倍),那么货币贬值并不会带来墨西哥人的生活质量的恶化。如果采用购买力平价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n一个测量购买力平价的简单而幽默的例子就是巨无霸指数。这个指标由于《经济学人》杂志的使用而闻名于世。《经济学人》杂志将麦当劳的在各国的分店中卖的巨无霸汉堡包的价格进行了比较。如果一个巨无霸在美国的价格是4美元,而在英国是3英镑,那么美元与英镑的购买力平价汇率就是3英镑=4美元,那么在这个例子中美元和英镑的汇率是4比3。

一价定律

Law of one Price (LOOP)n1、一价定律的前提n位于不同地区的该商品同质;该商品的价格能够灵活调整,不存在价格粘性;n2、一价定律的结论n一国内部商品可分成两类:一类区域间价格差异可以通过套利活动消除,为可贸易商品(tradable goods);一类由于商品本身性质不可移动或套利活动交易成本太高,区域间价格差异不能通过套利活动消除,为不可贸易商品(nontradable goods)。如果不考虑交易成本等因素,则同种可贸易商品在各地的价格都是一致的。可贸易商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称为“一价定律”。n3、开放经济下的一价定律n开放条件下,可贸易商品在不同国家的价格比较必须折算成统一的货币;进行套利活动时,除商品买卖外,还同时产生了外汇市场上相应的交易活动;跨国套利活动存在许多特殊障碍,如关税和非关税壁垒。n如果不考虑交易成本因素,开放经济下的一价定律是指:以同一种货币衡量的不同国家的某种可贸易商品的价格应该是一致的:Pi=ePi*

4、应用举例

汇率举例

当1美元=6.8元人民币时,在美国卖1美元一件的商品在中国就应该卖6.8元人民币一件,即美元价格也应该是1美元一件。在这个例子中,无论是在中国或美国该件商品被高估或低估,都会引起该商品在两个市场的运动,直到两个市场上的价格完全一致为止。n

绝对购买力平价说n

1、前提n对于任何一种可贸易商品,一价定律成立;在两国物价指数的编制中,各种可贸易商品所占的权重相等。

2、基本形式n两国可贸易商品构成的物价水平之间的关系:P=eP*n变形后:e=P/P*n3、含义n意味着汇率取决于不同货币衡量的可贸易商品的价格水平之比,即取决于不同货币对可贸易商品的购买力之比。现代分析中,有学者认为一国的不可贸易商品与可贸易商品之间存在着种种联系,从而一价定律对不可贸易商品也成立。

相对购买力平价说

1、假定的放松n交易成本存在;n各国一般价格水平的计算中商品及其相应的权重存在差异,因此,各国一般价格水平以同一种货币计算时并不完全相等,而是存在一定的较为稳定的偏差;n2、一般形式n对上式求导,推出变动率的关系,n3、其他形式nS(t+1)=s(t)[(1+π)/1+π*] (1)n=[s(t+1)-s(t)]/s(t) (2)n将(1)代入(2)推出n=(π-π*)/(1+π*)n=π-π*

存在缺陷

购买力平价说存在的缺陷n1、忽略了国际资本流动对汇率的影响。尽管购买力平价理论在揭示汇率长期变动的根本原因和趋势上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在中短期内,国际资本流动对汇率的影响越来越大;n2、购买力平价忽视了非贸易品因素,也忽视了贸易成本和贸易壁垒对国际商品套购的制约;n3、计算购买力平价的诸多技术性困难使其具体应用受到了限制。

比较分析

综述

国际比较项目(简称ICP)是联合国国际统计委员会于1968年组织执行的一项以商品购买力平价方法为基础的国际性统计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寻求一条能够较准确地评价和比较各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和结构的途径,从而可以观察国家之间人民生活水平或生产率水平的差距,比较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国家之间的排序,帮助国际机构顺利进行国际交流和国际协调工作,同时也有利于该国制定维护自己利益的政策。

ICP项目方法的传统理论依据主要是本世纪二十年代瑞典经济学家卡塞尔提出的商品购买力平价理论。所谓商品购买力平价(简称PPP)就是指“购买等同于基准国家的一个货币单位(或一组国家的一个共同货币单位)所能购买的货物(或服务)所需的目标国家货币单位数量”。它也可以表示不同国家用该国货币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和劳务所花费的该国货币量之比。多年来众多专家学者围绕PPP的计算问题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研究者们的辛勤劳动已取得丰硕的成果,然而由于PPP计算出发点的局限性,这些改进的计算方法仍不能取得令世界各种类型国家都满意的比较结果。

众所周知,经济学研究的是如何利用有限资源合理地安排生产,生产的产品如何在消费者中合理分配,以达到人类现在和将来的最大满足。人类的最大满足,即效用的最大化是经济系统追求的目标。在对购买力评价的研究过程当中我们进一步反思了经济学研究的根本目的,认为如果离开效用来谈国际经济比较,那么它将失去其在经济学上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了效用购买力平价(UPPP)概念。效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购买力平价研究的一个崭新的领域其内容正在不断地完善,对效用购买力平价的研究我们已经取得初步成果,本文就商品购买力平价和效用购买力平价的基本思想、计算方法等进行对比分析,进一步完善效用购买力平价的基本假设和计算步骤。

计算原则

商品购买力平价测算出的结果之所以引起人们的争议,根本原因在于其计算过程所遵循的实物原则。其一,“一个土豆就是一个土豆”的做法使得不同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国家间的“一揽子”代表规格品很难满足商品购买力平价的相同代表性原则;其二,商品购买力平价测算所遵循的实物原则忽略了各国经济结构的差异。由于各国经济结构存在很大差异,用商品购买力平价法作为比较的基础有可能夸大低收入国家的GDP。主要原因是:首先计算商品购买力平价时所采用的比较基准——各类支出的“国际平均价格”是以各国上报的价格材料和各国的GDP分类支出额为依据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地,由于发达国家拥有较大的GDP份额,在确定权数时发达国家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国际平均价格”的水平和结构实际上与发达国家的状况更接近,而与发展中国家的价格水平、商品结构相距更远;其次,商品购买力平价测算遵循实物原则,这一原则忽略了商品在购销环境和服务水平等市场参数上的差异,而事实上即使是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其追加的价值是不同的。从总体上讲,低收入国家综合经济质量(含服务水平)远不如发达国家,其代表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均较低,那么按照实物原则计算的商品购买力平价指数无疑会高估低收入国家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商品在购销环境和服务水平等市场参数上存在很大的差异,事实上即使是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其追加的价值是不同的,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购买者所获得的满足也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所获得满足是不同的。因此商品购买力平价计算遵循的所谓“一个土豆就是一个土豆”的实物原则,本身就偏离了经济学研究的目的。从以下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正是由于商品购买力平价的实物原则,从根本上决定了PPP的计算方法无论如何改进也无法取得令世人满意的效果。

效用购买力平价理论的研究舍弃了实物原则,它以人类获得的满足即效用为出发点,遵循效用原则。所谓效用原则是指:虽然世界各国人民有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生活习惯导致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市场结构、消费习惯、消费结构等经济现象的存在),但他们日常生活中所获得满足即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效用是可以比较的。效用原则在分析的起点已经考虑各国人民的生活习惯问题,使得效用购买力平价的和商品购买力平价相比在计算过程中摆脱了很多不可比的因素;另外效用购买力平价和商品购买力平价相比不再考虑代表规格品的相同代表性问题,效用购买力平价在计算过程中其比较的媒介已经不再是“一揽子”代表规格品,而是世界各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效用,比较的媒介由“一揽子”转化为“一个”。使得效用购买力平价可以满足双边比较中的“代表性、国家互换检验和因素反向检验”特征以及多边比较中的“基国不变性、传递性和矩阵一致性”的要求。

效用优势

效用购买力平价的优势

效用购买力平价与商品购买力平价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

1.商品购买力平价的实物原则和统一代表规格品目录的做法背后隐藏着各国人民偏好相同的假设,“一个土豆就是一个土豆”生动的描述了这一隐藏的假设,但这一假设很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而效用购买力平价舍弃这一假设,作出了新的假设。这也正是UPPP提出的意义所在。

2.UPPP有效解决了“一揽子”商品的代表性问题。各国根据该国的国情合理选择自己的“一揽子”商品,而且选择的种类数量也没有限制,在效用购买力平价法中“一揽子”商品的代表性得到完美体现,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可以在“一揽子”商品中充分展示。

3.UPPP较好地克服了“一揽子”商品的不可比问题。我们所比较的不再是不同国家的代表规格品,而是各国典型国民的效用。虽然各国国民偏好不同,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所获得的效用不同,但是同一国家国民偏好的一致性明显高于不同国家之间国民的偏好。各国典型国民的效用系性质相同的抽象事物,具有很强的可比性。

发展趋势

效用购买力平价的研究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效用购买力平价作为购买力平价研究的一个崭新领域,正日趋完善。在效用购买力平价的基本假设和计算步骤上我们已经取得初步的成果,但是仍有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1.运用UPPP的一个突出难点是各国典型国民效用函数的确定。在效用购买力平价法中的各国典型国民的效用函数不仅要满足能有效对个人效用的横向对比,而且还要满足能合理进行不同典型国民间的纵向对比。如何合理的确定一国典型国民的效用函数,保证当两国典型国民的效用函数取值相等时典型国民间的效用相同。可喜的是已有学者进行这方面的尝试,已有国际机构进行过世界各国国民幸福感的调查分析,有理由相信这个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2.由前面的分析不难发现,虽然一个国家的典型国民效用函数可以自己进行研究,但是有关效用函数的统一协调问题绝非一个机构可以完成,它需要各参比国的齐心协力。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