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一种变相的交易,但有些亦有爱情基础,尤其是古代中国和欧洲上层社会,由于多为包办婚姻,不少人都有婚外情人,有些就是包养性质的,例如男性包养的宠婢、男宠和没正式婚姻关系的情妇等。
现代有些人则是专门以被人包养来维持生计,女性称为职业情妇或职业二奶,男性称为职业小白脸。已婚男性包养女性为情妇俗称为包二奶,包养男性为情夫则称为包二爷或包二公。
合法性
关于利用“包养”的合法性问题,对私权力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国家没有专门的法律禁止单身、离异或丧偶的人士的“包养”行为,单身、离异或丧偶的人士的“包养”行为即是自由,利用“包养”噱头也是自由。
但关于禁止包养的法律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29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