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慈溪商场杀人案

8·1慈溪商场杀人案

宁波慈溪发生的恶性杀人案件
2018年8月1日晚20时58分许,宁波慈溪一商场发生恶性杀人案件,一女子被一男子割喉。该案件造成1人死亡。2018年8月2日晚,慈溪“三北刑警”对该案件进行了警情通报,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月12日,被告人吴益栋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已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提起公诉,该院于1月28日立案受理。  2019年4月3日,案件将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5月30日,该案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益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1月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慈溪市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上诉)一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12月9日,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0年8月3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后,向吴益栋进行了宣告,并于2020年8月3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益栋执行了死刑。  [1]
  • 中文名:8·1慈溪商场杀人案
  • 外文名:
  • 发生地点:
  • 案发时间:2018年8月1日20时58分许
  • 案发地点:宁波慈溪
  • 案件伤亡:1人死亡
  • 主 犯:吴益栋
  • 被害人:陈巧丰

案件经过

2018年8月1日晚20时58分许,犯罪嫌疑人吴益栋(男,27岁,浙江慈溪人)携刀窜至浒山街道新都汇52号附近,用刀将陈巧丰(女,22岁,浙江慈溪人)刺伤,后陈巧丰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处置

2018年8月2日晚,慈溪“三北刑警”对该案件进行了警情通报。通报显示,2018年8月1日晚20时58分许,犯罪嫌疑人吴益栋(男,27岁,浙江慈溪人)携刀窜至浒山街道新都汇52号附近,用刀将陈巧丰(女,22岁,浙江慈溪人)刺伤,后陈巧丰因抢救无效死亡。吴益栋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9年4月3日,相关案件将在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相关人员

被害人

陈巧丰,1996年出生,生前曾是当地一名舞蹈老师,慈溪市舞蹈家协会会员。很快,有人认出女孩是抖音上一位有着40多万粉丝,300多万点赞的网红美女。双鱼座,喜欢海贼王,喜欢偶尔玩点小游戏,喜欢去旅游。

陈巧丰的嫂子王红(化名)称,巧丰习舞多年,外形姣好,平时喜欢玩抖音。无意中,巧丰一条跳舞的抖音视频火了。  

嫌疑人

吴益栋,陈巧丰前男友,时年27岁,此前曾在网上卖衣服,无正当职业。他认识巧丰后,对她苦苦追求,两人交往了一年半左右。

两人交往后,家人一直反对,“家人反对两人恋爱的原因,并非外界所传,嫌弃男方经济状况,而是老人迷信,认为两人属相相克,让他们分手。”然而,陈巧丰不顾家人反对,依然与吴益栋保持恋爱关系。但在恋爱中,陈巧丰渐渐发觉,吴益栋性格偏激极端,他的种种行为,让巧丰觉得害怕。

2018年7月12日,陈巧丰提出了分手。

2018年7月26日晚,巧丰与一位异性友人去森林公园散心,这时,跟踪她的吴益栋忽然跳出来,与这名男性扭打了起来。

警方通报

2018年8月1日晚8时58分许,犯罪嫌疑人吴益栋(男,27岁,浙江慈溪人)携刀窜至浒山街道新都汇52号附近,用刀将陈巧丰(女,22岁,浙江慈溪人)刺伤,后陈巧丰因抢救无效死亡。吴益栋已被警方控制。  

案件宣判

2019年5月30日下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吴益栋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益栋不服,认为本案系因恋爱矛盾引发,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过重,为此提起上诉,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1日晚,被告人吴益栋守候被害人(系吴益栋前女友)下班,并驾车尾随至某商业区,后携带尖刀追上被害人,连续捅刺致其死亡。案发后,吴益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益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益栋持尖刀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当众连续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11月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慈溪市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被告人、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参与了法庭调查和辩论,各方就被告人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应当适用死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吴益栋进行了最后陈述,承认有罪,请求从宽处罚。被告人、被害人亲属及相关人员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2019年12月30日,陈巧丰母亲收到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吴益栋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8月31日,据宁波中院官微消息,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后,向吴益栋进行了宣告,并于2020年8月3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益栋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吴益栋会见了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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