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

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

专门的人员进行鉴定估价
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是由鉴定估价人员根据所掌握的市场资料,并在对市场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对旧机动车辆现时的价格做出预测估算。针对当前旧机动车市场在价格评估方面缺乏客观和科学性,结合当前旧机动车车辆评估的相关方法,提出一种基于C/S的专业旧机动车价格评估系统.结合系统的功能需求,将系统功能模块分为车辆评估、评估指标管理、系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等模块,然后采用C/S架构对系统架构进行整体搭建;为提高旧机动车评估的客观性,从车身外观、发动机舱、启动项目、路试情况、车辆底盘、驾驶舱等角度对机动车进行综合评估,然后通过重置成本法对机动车价格进行计算;根据以上的功能,对数据库的E-R关系图进行构建,并通过开发环境搭建,给出了部分车辆评估等开发界面,从而验证了该系统在旧机动车价格评估方面的可行性[1]。
  • 中文名: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
  • 外文名:price calculation of used car trade

简述

旧机动车交易价格评估是由专门的鉴定估价人员,按照特定的目的,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旧机动车进行手续检查、技术鉴定和估算价格的过程。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从实质上来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适应生产资料市场流转的需要,由鉴定估价人员所掌握的市场资料,并在对市场进行预测的基础上,对旧机动车辆的现时价格做出预测估算。

经营行为

旧机动车评估方法和资产评估的方法一样,根据不同评估目的、价值标准和业务条件,按照国家规定可分为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4种。

收益现值法

将被评估的车辆在剩余寿命期内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并以此确定评估价格的方法。旧机动车的价格评估一般很少采用收益现值法,但对一些特定目的的有特许经营权的二手车,人们购买的目的往往不是在于车辆本身,而是车辆获利的能力。因此对于营运车辆的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比较合适。

重置成本法

以评估基准日的当前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简称重置全价),减去该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评估价格的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可表述为: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或: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通过对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的分析不难发现,要合理运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旧机动车的交易价格,必须正确确定车辆的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和成新率。

现行市价法

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车辆与最近售出类似车辆的异同,并针对这些异同经过必要的价格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车辆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又称市场法、市场价格比较法和销售对比法。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与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车辆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结构、配置、性能、新旧程度、交易条件及成交价格,并与待评估车辆比较、对照,按照两者的差别及现实市场行情对评估价格进行适当调整,计算出旧机动车辆的评估价格。这是最直接、最简单的一种评估方法,也是二手车价格评估常用方法之一。

清算价格法

以清算价格为标准,对旧机动车辆进行的价格评估。清算价格是指企业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车辆变现,在企业清算之日预期出卖车辆可收回的快速变现价格,主要根据二手车技术状况,运用现行市价法估算其正常价值,再根据处置情况和变现要求,乘以一个折扣率,最后确定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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