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附中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

省属美术中专学校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以下简称广美附中)创办于1954年,经国家批准在全国和海外招生的省属美术中专学校,学制三年,美术绘画专业为广东省美术中专学校重点示范专业,首任校长是国画大师关山月,是新中国创办较早的全国八大美术学院附中之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该校由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美术学院主管,重点建设美术绘画专业。
  • 中文名: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外文名:
  • 简称:广美附中
  • 创办人:
  • 办学性质:
  • 学校类别:
  • 学校特色:
  •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美术学院
  • 所属企业:
  • 现任领导:
  • 专职院士数:
  • 高职专业:
  • 本科专业:
  • 硕士点:
  • 博士点:
  • 博士后: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系设置:
  • 校训:
  • 校歌:
  • 院训:
  • 院歌:
  • 地址:
  • 院校代码:
  • 主要奖项:
  • 知名校友:关山月、梁明诚、潘行健、廖慧兰、后舍男生
  • 知名教师:
  • 创建时间:1954
  • 主要院系:美术绘画专业
  • 地理坐标: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简称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创建于1954年,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附属中等美术学校,首任校长是我国著名国画大师关山月教授。1958年从湖北武昌迁至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坐落于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环境优美、艺术氛围浓郁。附中学制四年,课程设置为普通高中文化课和素描、色彩、速写、文艺理论、设计基础等专业课程,特别注重学生美术创作能力和艺术鉴赏能力的培养。附中现有教学班12个,在校学生约600人,教职员工73人,其中专职教师55人,包括正教授1人、副教授(高级讲师)13人、讲师2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0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南粤优秀教师称号5人。

随着广州美术学院本科进驻广州大学城,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办学设施进一步完善,教学资源优势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和普遍赞誉,是广大爱好美术的青少年学习成才的理想园地。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结合其专业特点经常组织学生下乡实践和室外写生,定期举办学生作品展和教师作品展,邀请校外学者来校讲座和进行学术交流。为活跃学生文体生活,学校每年举行校运动会、迎新晚会、校园歌手大赛、师生三人篮球赛等活动,学生会还成立了文学社、漫画社、摄影社等社团组织,同学们都踊跃参与。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现正积极开拓赴国外留学培训项目,与国外艺术院校合作,开展美术专业和语言培训,向国外输送留学生,目前正在进行的有三年制AIP国际艺术高中课程和赴意大利“图兰朵”留学计划培训项目。

学校课程

专业课是素描、色彩、速写、创作练习、下乡社会实践、艺术设计、电脑设计基础、书法和文艺常识等课程,文化课是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

招生标准

招生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是经国家批准在全国和海外招生的省属美术中专学校,学制三年;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实行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招收具有美术绘画基础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少年;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艺术院校后备生和中等美术人才;享有向广州美术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推荐优秀学生的资格。

一、报考条件:

具有绘画基础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少年,身体健康,无色盲;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不招收高中、职中及中专在校生。

二、招生名额:

招收国家任务生150名。

三、备注:

1.考试地点: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

2.考生食宿、旅费一律自理,考试用的画具、画板、颜料自备,专业考试时不允许用画架、定画液。

录取标准

在政审、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签发广东和有关省市招生办审核的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另行通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仍可报名参加当地高中和中专升学考试。

学费标准

1、2013年学费标准为每学年5800元,港澳台和外籍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关于港澳台和外籍学生管理规定》收取学费,于每学年开学前按学校通知要求一次付清方予录取和注册。

2、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1200元。

3、学生的学习用具、学杂费及生活费用自理。学生中途退学者,其学费退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办理。

生活设施

学生宿舍多为四人一间,家具备套齐全,拥有独立卫生间,并装有空调机和热水器。宿舍有安全防卫监督系统和廿四小时值班生活老师协助管理,确保学生正常作息。学生食堂卫生整洁,饭菜可口,价格实惠。

优惠政策

1、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学生均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从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开始按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执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名额按招生录取总人数10%比例评定奖励。

2、凡被我校录取的农村(含县、镇)户口的学生,实行免交学费政策。

毕业待遇

1、凡在本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发给由广东省教育厅验证的中专毕业证书。

2、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全国各高等艺术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的美术专业。

3、不参加高考或高考未被录取的毕业生,根据国家就业政策选择职业。

学校地址

1、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北楼205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60。

2、交通:地铁二号、八号线昌岗站C1出口;公交车25、53、69、70、82、178、190、197、203、206、226、239、250、253、270、273、299、546、548至广医二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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