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能对特殊时期城市交通管理起到示范作用。北京进行了4天的城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试验,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召开奥运会、残奥会之际,大为改善这两个盛会期间的交通环境,积累更为丰富的交通管理经验,对今后各地交通管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北京限号
2014年,北京机动车超过500万辆,基本每天有85万辆的机动车没有权利进入北京五环路内行驶,去除郊区的车辆,尾号限行能使每天北京五环内少行驶机动车40万左右,能够明显改善北京市交通拥堵状态,同时也极大改善北京市环境。
不限制的车辆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轮换的停驶日
一、自2011年4月10日至2011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四、自2012年1月8日至2012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〇一一年第11号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办法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轮换办法如下:
一、自2011年4月10日至2011年7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1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12年1月8日至2012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规定,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9时至17时限行的车牌尾号按上述轮换办法执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新规定
4月11日、14日尾号5和0连续限行
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一)自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三)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4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北京市政府决定自从2015年的4月1号到2016年的4月10号,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周一限行的机动车尾号是1和6,以此类推周二是2和7,周三是3和8,周四是4和9,而周五是5和0,车辆尾号是英文字母的按照尾号是零来进行管理。比较好记的一点就是从今天到7月11号这三个月的轮换周期当中,从周一到周五工作日每天是星期几尾号就是几的车辆来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