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广银

郭广银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郭广银,女,汉族,1951年11月出生与山东临清,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郭光银教授从事哲学研究。
    中文名:郭光银 民族:汉 出生地:山东临清 毕业院校:南京大学 学位/学历:博士 职业:教师 专业方向:哲学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73年,郭广银教授入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0至1981学年,郭广银教授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进修伦理学。

工作经历

1977年,郭广银教授毕业在南京大学工作。

1984年始,郭广银教授历任哲学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南京大学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党委常委。

1994年,郭广银教授任校党委副书记。

2003年,郭广银教授任校党委常务副书记。

2005年,郭广银教授任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郭光银教授发表论文130余篇。

郭光银教授较早提出道德调节的对象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三大类关系。

郭光银教授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包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公正三大原则等有学术影响的观点。

郭光银教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等20余项。

郭光银教授主持江苏省社科研究“十五”规划基金项目重点工程课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研究项目:新时期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2006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09-2020年江苏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纲要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校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江苏省“十一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邀标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江苏思想道德建设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201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重点项目:习近平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研究。

郭光银教授主持2015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重点委托项目: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下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研究。

郭光银教授作为首席专家参加2015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同时被立为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研究。

人才培养

郭光银教授主讲伦理学原理、现代伦理学、现实伦理道德问题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专题研究、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等课程。

郭光银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近80名(全部为南大学生)。

郭光银教授主编、合著或参与编写出版的著作共计16部

郭光银教授编著《伦理学原理》、《当代中国道德建设》、《伦理新论》等11部著作。

荣誉表彰

郭光银教授获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江苏省高校思想教育研究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1991年,郭光银教授被中组部等5部委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2000年,郭光银教授享受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社会任职

郭光银教授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党的十八大代表。

郭光银教授曾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

郭光银教授兼任全国伦理学会理事、江苏省伦理学会执行会长。

郭广银教授曾兼任省委巡视办副主任、省人才办主任、省干教培训办主任。

郭广银教授任东南大学党委书记、党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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