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型基金

開放型基金

基金運作方式
開放式基金是投資人直接向基金公司(國内稱之為投資信托公司,簡稱投信公司)或透過銀行信托部買賣的國内外共同基金,亦即投資人可以在每個交易日,依基金淨值向基金公司進行買賣。發行的單位數會随投資人買賣而增減。與封閉型基金相對應。[1]
    中文名:開放型基金 外文名:Open-End Fund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相對應:封閉型基金 所屬:基金

概述

開放式基金(Open-end Funds)又稱共同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總規模不固定,可視投資者的需求,随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單位或者股份,并可以應投資者的要求贖回發行在外的基金單位或者股份的一種基金運作方式。投資者既可以通過基金銷售機構購買基金使得基金資産和規模由此相應的增加,也可以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額賣給基金并收回現金使得基金資産和規模相應的減少。

詳情

開放式基金包括一般開放式基金和特殊的開放式基金。

特殊的開放式基金就是LOF,英文全稱是“Listed Open-Ended Fund” 或“open-end funds”,漢語稱為“上市型開放式基金”。也就是上市型開放式基金發行結束後,投資者既可以在指定網點申購與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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