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零件、部件間有确定的相對運動,用來完成有用的機械功或轉換機械能的機械。機器一般由零件、部件組成一個整體,或者由幾個獨立機器構成聯合體。凡用來完成有用功的機器稱為工作機,如各種機床、起重機、紡織機、發電機等。凡将其他形式的能量轉換為機械能的機器稱為原動機,如内燃機、蒸汽機、電動機等。工程中大多是工作機和原動機互相配合應用,有時再加上獨立的傳動裝置,則稱為機組。機器的概念可以擴充為;一種用來轉換和傳遞能量、物料和信息的、能執行機械運動的裝置。
詞義
(1).機械,器具。
(2).由零件裝成,可運轉,能變換能量或産生有用功的裝置。
(3).喻機構或活動的機體。
曆史
“機”字,《易經》作“幾”。莊子始作機,其後遍用于用兵及藝事,乃至生活的全面。皇帝印公文的玺曰“日理萬機”。清末的文人更連西洋傳入的machine亦譯作機器。但手工織布的機杼尚有天機,machine是沒有天機的,幾時若能把machine也生在天機裡,那就好了。機器不能使之有天機,但是可以使機器亦生在人世的天機裡。可惜自宋儒以來書生多不知機,民國以來的文化人又以西學沒有天機等雲雲,更廢之不講,轉不如民間舊小說裡每每道着機。
組成
動力部分
是機器能量的來源,它将各種能量轉變為機器能。
工作部分
直接實現機器特定功能、完成生産任務的部分。
傳動部分
按工作要求将動力部分的運動和動力傳遞、轉換或分配給工作部分的中間裝置。
控制部分
是控制機器起動、停車和變更運動參數的部分。
機械設備種類繁多。機械設備運行時,其一些部件甚至其本身可進行不同形式的機械運動。機械設備由驅動裝置、變速裝置、傳動裝置、工作裝置、制動裝置、防護裝置、潤滑系統、冷卻系統等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