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九條

滬九條

上海房地産政策
滬九條是繼上海試點開征房産稅後,落實新國八條房地産調控政策的上海版細則也趕在春節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出台。2011年2月1日,上海公布了9條房地産市場調控措施,因此被稱為滬九條。滬九條明确了停購三套房、購房不足5年全額征稅、房産稅試點等政策[1]。而根據這一細則,改善型二套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也不得低于60%。
    中文名:滬九條 外文名: 發布單位: 英文名:Shanghai nine 政策:停購三套房、購房不足5年全額征稅、房産稅試點等

政策簡介

繼“新國八條”之後,上海細則迅速落地。2011年2月1日,上海市政府出台《關于本市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11〕6号),共九條措施,又被稱為“滬九條”,重申了全額征收營業稅、二套房首付六成等内容,并明确“禁購”人員認定和開始實施的時間。

具體内容

“滬九條”中的第七條明确,從2011年2月1日(《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對在上海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實行“禁購”,違反規定購房的,将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但是,記者注意到,關于成年子女分戶購房等更進一步的細節,“滬九條”中依然未能予以詳細說明。

與此同時,“滬九條”還重申了“新國八條”提出的二套房首付六成和不足5年轉讓全額征收營業稅等内容,并進一步地提出,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而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同樣将提高至六成,貸款利率亦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但是,在商報記者看來,“新國八條”中的這兩個重點對于上海市場的意義不大,反而是個人所得稅才是重中之重。

在個人住房交易環節,相對目前已經居高不下的交易稅費而言,賣家個人所得稅若真的被“嚴格征收”,按照房屋銷售收入減去房屋原值的差額的20%來進行征收,才堪稱“可怕”。然而,在“新國八條”之中僅僅輕描淡寫地提出一句“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産所得稅征收政策。”并未加以詳細說明。而對此内容,“滬九條”同樣語焉不詳,也隻是同樣的一句“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産所得稅征收政策。”因此,個人所得稅究竟是否将嚴格征收,商報記者尚不得而知。

此外,“滬九條”還明确,将根據本市經濟發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綜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控制目标,并于今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同時,“滬九條”将住房保障工作納入區縣政府年度考核,要求各區縣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按照2011年确定的各項目标落實工作責任,積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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