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

美國的連環殺手

泰德·邦迪(Theodore Robert "Ted" Bundy,1946年11月24日-1989年1月24日),原名西奧多·羅伯特·考維爾(Theodore Robert Cowell),是美國一個活躍于1973年至1978年的連環殺手。在其于1978年2月最後一次被捕之前,他曾兩度從縣監獄中越獄成功。被捕後,他完全否認自己的罪行,直到十多年後,才承認自己犯下了超過30起謀殺。不過真正的被害人數量仍屬未知,據估計為26至100人不等,一般估計為35人。通常,邦迪會棒擊受害人,而後再将其勒死。他還曾有過強奸與戀屍行為。最終,他于1989年在佛羅裡達州因其最後一次謀殺而在電椅上執行死刑。 因在獄中協助警方分析另一起連環殺人案而被影片《沉默的羔羊》設定為人物原型之一。

    中文名:泰德·邦迪 外文名: 别名:漂亮的誘惑 民族: 籍貫: 畢業院校:華盛頓大學 職業:連環殺手 主要成就: 英文名:Ted Bundy 出生地:佛蒙特州Burlington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46年11月24日 去世年月:1989年1月24日 主要事件:連環殺人

人物生平

家庭背景

1946年11月24日泰德出生在佛蒙特州柏林頓的一個單身母親收容所。他的母親,埃莉諾·路易絲·考威爾(埃莉諾LouiseCowell)是費城人。她給他起名叫西奧多·羅伯特·考威爾(TheodoreRobertCowell)。他的生身父親勞埃德·馬歇爾(LloydMarshall)是一個飛行員,後來成了商人。在埃德的一生當中,他都不知道泰德。埃莉諾生産後就搬到費城去,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在那裡,泰德的祖父母扮演了父母的角色,而将自己的母親一直當作自己的姐姐。

1950年後,泰德和母親搬到華盛頓州的塔科馬,和親戚住在一起。一年以後,埃莉諾和一名軍隊廚師,約翰尼·卡爾佩珀·邦迪(JohnnieCulpepperBundy)結了婚。因此泰德也就改名為西奧多·羅伯特·邦迪(TheodoreRobertBundy),這個名字也是後來警方登記時使用的名字。結婚以後,父母又生育了四個孩子。照顧他們也就成為了泰德的一項日常工作。繼父一直試圖與他建立正常的父子關系,但是對于泰德而言,他的父親是他的祖父。那也是他唯一尊敬的人,然而他卻被迫與他分離,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

羞澀少年

泰德少年時非常羞澀,一直到高中都一直是被作弄的對象。但是一直到大學,他的學習成績都非常優秀。他的同學後來回憶說,其實泰德看起來非常普通,總是穿的非常整潔,也很有禮貌。他似乎從來沒有約會過,其興趣主要是滑冰和政治。實際上,泰德對于政治一直非常熱心。到了1965年,泰德從高中畢業了,在皮吉特灣(PugetSound)大學拿到了一筆獎學金,到1966年他轉學到華盛頓大學,在那裡他開始努力學習漢語。他一直在學校打工,做些公車司機或者修鞋這樣的工作。但是似乎每件工作他都幹不長,因為雇主老是覺得他不大可靠。但是,他的學業卻一直非常好。到了1967年春天,他的興趣發生了轉變,同時開始了一段影響終生的人際關系。

初戀分手

泰德的夢中情人斯蒂芬妮·布魯克斯(StephanieBrooks)來自加利福尼亞,個子高挑,容貌出衆。泰德不敢相信斯蒂芬妮居然會看上他。盡管他們彼此相差很大,但是卻都很喜歡滑冰。在多次滑冰旅行中,他們相愛了。斯蒂芬妮是泰德唯一發生過性關系的女朋友。他們似乎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光,然而顯然斯蒂芬妮并不象泰德自己那樣投入。斯蒂芬妮認為,泰德做事沒有耐性,因此她需要一個更适合自己的人。泰德費盡心思想挽回這一切,但是斯蒂芬妮顯然越來越對他失望了。

在1968年,斯蒂芬妮大學畢業以後,他們斷絕了關系。泰德這時候覺得什麼東西也提不起他的興趣,于是就退學了,并陷入深深的抑郁中。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對于他而言,一生的所愛已經不複存在了。他努力想和她恢複聯系,但是斯蒂芬妮已經不想再回頭了。但是,泰德被斯蒂芬妮迷住了,對她無法忘懷。這似乎是随後一系列震驚世界的事件的導火索。

發現身世

在1969年,泰德發現了另外一件可怕的事情。他發現,自己的姐姐實際上是自己的母親,而自己深愛的父母,卻是自己的祖父母。這時候,他的性格發生了變化,由一個害羞、内向的人變成一個外向、武斷的人。他似乎想要向世界證明自己,尤其是向斯蒂芬妮。他開始完成一項使命而活。

再遇愛人

他回到華盛頓大學學習心理學,同樣取得了優異的成績,以至于幾乎所有的教授都對他交口稱贊。也是在這個時候,他遇到了梅格·安德斯(MegAnders),他和她交往了五年。梅格是一名秘書,是一個害羞、文靜的女孩。她離過婚,想要為自己的孩子找個父親。梅格從一開始就愛上了泰德,一直想要與他結婚。但是,顯然泰德覺得自己還需要幹很多事情。梅格并不知道泰德過去的戀愛關系,而且他們還經常見面。泰德曾經對一個朋友說過:“斯蒂芬妮是自己唯一愛過的女人,完全和梅格不同”。但是不管怎樣,直到現在為止泰德的生活似乎還算正常。

投身政治

他對自己的未來懷有極大的野心。他向很多法律學院寄出申請,同時開始投身于政治活動中。他參加過要求重新選舉華盛頓州長的運動,從而和一些共和黨人物結下了關系。這時,他對自己的生活非常滿意。他甚至還因為救過一個落水兒童而受到過嘉獎。在1973年,在一次共和黨的旅行中,他遇到了斯蒂芬妮。斯蒂芬妮對他的變化非常驚訝,泰德此時顯得十分自信而成熟,再也不是過去那個迷茫的少男了。他們瞞着梅格約會過幾次,泰德開始重新向斯蒂芬妮求愛,而斯蒂芬妮也似乎重新愛上他了。在秋天和冬天的時候,他們也開始考慮結婚。但是正當泰德激情四溢的時候,他突然冷卻下來。斯蒂芬妮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泰德似乎完全喪失了對她的興趣。在其政治生涯最輝煌的時期,曾出任華盛頓州共和黨主席羅斯·戴維斯的競選助理。

複仇開始

1974年2月,泰德斷絕了和斯蒂芬妮的來往,事先沒有任何解釋。他的複仇計劃真正開始了。他拒絕了斯蒂芬妮,就像她曾經拒絕他一樣。斯蒂芬妮後來再也沒有得到泰德的任何消息。

部分案件

1973年12月6日,在麥肯尼公園發現15歲的凱西·迪瓦恩(Kathy Devine)的部分屍體。凱西是被扼死的,在那之前兇手對她實施了肛交,然後将她的喉嚨劃開。現場毫無任何線索。

1974年,喬尼·莉茨(Joni Lenz)被以類似的手法殺死。

1974年1月31日,琳達·安·希利(Lynda Ann Healy)被發現失蹤了。在她公寓的枕頭上發現了鮮血,但是床墊和枕套卻不見了。衣櫃裡面的睡衣領口上有鮮血的痕迹。

1974年夏天和冬天,一共有7名女學生在猶他、俄勒岡和華盛頓地區失蹤。所有被害人都是白人,身材修長、單身居住、留着長發,在失蹤的時候都穿的很随便,而且時間都是在晚上。有人發現一個腿上或手上打着繃帶的奇怪男性似乎披着衣服在現場出現過。而且好像正在讀書,并向附近一些年輕的女性詢問問題。另外一些人則說,這個男人說自己車壞了,在請求幫忙。

1974年8月,在Sammamish湖州立公園發現了一些屍體殘餘,但是隻剩下一些頭發、骨頭、頭顱碎片和下巴骨。最後證實那是當天失蹤的兩名女學生,珍妮絲·奧特(Janice Ott)和丹妮斯·尼斯倫(Denise Naslund)。同樣,一些證人也說,現場有個英俊的年輕人出現,而且還知道他的名字叫泰德。這兩名學生互相并不認識,因此犯罪人是在一天之内兩次做案。

1974年10月,猶他州米德韋爾警察局長路易斯·史密斯(Louis Smith)的17歲的女兒失蹤,9天以後屍體發現了,又是同樣的手法,扼死、肛交和強奸。

1974年10月,勞拉·艾梅(Laura Aime)也失蹤了,之後在瓦薩奇(Wasatch)山區一條河邊發現了屍體。她被一根鐵撬打在腦袋和臉上,同樣也被進行了肛交和強奸,死亡原因是失血過多。在所有案件中,證據似乎都被刻意消除了。三個州的警察局在一起展開行動。此時唯一的證據就是一個名字“泰德”。

梅格的女友琳恩·班克斯(Lynn Banks)在報上讀到了這條消息,看到合成的照片後,立即想到泰德可能就是兇手。梅格看到以後也覺得如此,但是她不相信這個自己愛着的男人會是一個魔鬼。但是她最終決定報警。但是警方卻将這個消息漏掉了,因為很多人都打電話說知道誰是泰德,因此過了幾年才輪到他。

1974年12月8日,泰德再次行動。受害者是18歲的卡羅爾·德洛克(Carol DaRonch),但是沒有得逞。

1974年12月8日晚上,吉恩·格雷厄姆(Jean Graham)正在Viewmont高中劇院後台排戲,這時一個英俊男人過來讓她幫忙認一下車。吉恩很忙,就回絕了他。

而黛比·肯特(Debby Kent)那天晚上和父母去看戲。提前離開去保齡館接他哥哥。但是,她連車門都沒碰到就失蹤了。後來警方在停車場發現了一串手铐鑰匙,發現就是卡羅爾手上那把。一個月以後,有人說看見一個男人駕車在現場出現過。

1975年2月12日,卡倫·坎貝爾(Caryn Campbell)一家去科羅拉多玩。在途中一個旅店裡,一天晚上她發現自己忘了拿雜志,就回房去取,從此就再也沒有回來。直到一個月後,在離旅店幾英裡的地方才發現卡倫赤裸的屍體,死因是頭部連續受到敲擊。幾個月以後,在發現尼斯倫和奧特的地方10英裡遠,又發現一具女屍,後來證實是布倫達·鮑爾(Brenda Ball),死因是頭部鈍器擊傷。警方在泰勒山區進行了搜索,又發現了一具屍體,死者是蘇珊·蘭考特(Susan Rancourt),跟着又發現了兩具屍體,其中一具就是琳達·安·希利。被害人的死因非常一緻,都是頭部鈍器擊傷。死者人數還在不斷上升,後來又有5名女性被發現死于科羅拉多。

意外被抓

1975年8月16日,猶他州的公路巡警發現了一輛可疑的轎車。在他開燈靠近後,這輛轎車關上燈開始逃跑。巡警追上去,命令司機接受盤查。司機的姓名是西奧多·羅伯特·邦迪。随後他和另外兩名警察對汽車進行了搜查,發現了一根鐵撬、滑雪面具、繩子、手铐、電線和一把冰鎬。邦迪随即被捕。在随後的審查中,警方發現邦迪于犯罪嫌疑人存在很多相似之處。

1975年12月2日,卡羅爾認出了泰德·邦迪。警方随即宣布找到了兇手。

警方發現,泰德似乎過着一種雙重生活,充滿了欺騙和不忠。但是盡管越來越多的證據都對泰德不利,他卻仍然聲稱自己是清白的。由于證據不足,法庭隻審理了卡羅爾的案件,泰德顯得非常放松和自信。當卡羅爾哭着指證他的時候,他冷冷地盯着她。後來也因為證據不夠充分,因此隻被判處15年徒刑,而且可以有條件假釋。在監獄裡,泰德進行了心理評價,醫生的評價是“精神病傾向、神經質、器質性腦損傷、酗酒、藥物濫用、健忘,但是不存在性偏離”,另一些醫生則指出,他“強烈依賴于女人”。醫生的一緻評價是,泰德對于自己和女性的關系抱有強烈的受辱恐懼。這時警方發現了更多的證據,決定對他提出謀殺罪起訴。

策劃越獄

1977年,泰德被轉到加菲爾德(Garfield)縣監獄等候判決。泰德越來越對自己的表現不滿。他撤掉了自己的律師,決定自己親自出庭辯護。這時,泰德擁有一定的自由,于是開始策劃越獄。到了6月份,泰德成功越獄。監獄組織了大規模的搜索,甚至用上了血液追蹤犬,但是卻一無所獲。泰德偷了一輛轎車,逃出了當地的搜索圈。但是很快他又被抓到,帶回了監獄。在幾個月以後,泰德又一次越獄。

1977年12月30日,他利用天花闆爬到大樓的另一邊上。他這次的逃跑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被發現,此時已經過了15個小時。這次他跑到了芝加哥,目的地是佛羅裡達。

偷盜殺人

1978年1月中旬,他改名為克裡斯·哈根(Chris Hagen),在佛羅裡達的塔拉哈西住了下來。鄰居對他毫不知情。他的大量時間都花在佛羅裡達州立大學校園裡閑逛,偶爾溜到教室去聽聽課,平時就在家裡看電視。這時

候,偷東西就成了他的另一種生活。他家裡幾乎所有物品都是偷來的,甚至連食品也是用偷來的信用卡買的。

1978年1月14日淩晨3點,Chi OMega女生公寓發現有兩名女生死于自己床上。法醫發現她們都被一根木棍敲在頭上,被強奸後扼死。随後他們發現在被害人身上有撕咬的痕迹,一處在臀部,一處在胸部。被害人利薩(Lisa)的乳頭幾乎都被咬掉了。她還被用一個噴發水瓶進行過性侮辱。瑪格麗特·鮑曼(Margaret Bowman)的檢驗也發現,她受到了同樣的傷害,盡管沒有咬傷的痕迹。但是她被狠狠地擊在頭部,導緻顱骨粉碎,部分腦組織外溢。被害人都沒有掙紮的痕迹。

1978年1月14日淩晨4點,就在離Chi OMega女生公寓1英裡遠的地方,有人報警。警方發現謝麗爾坐在床上,臉都被打得腫了起來。她全身赤裸,但是僥幸還活着。

警方通過多種方法來找到兇手,例如血型比對、精子檢驗、指紋痕迹檢驗等,但是一無所獲。佛羅裡達警方此時并不十分清楚泰德·邦迪,因此也沒有懷疑他。

1978年2月9日,萊克城(Lake City)警方接到報警電話,12歲大的金伯莉·利奇(Kimberly Leach)失蹤。8個星期以後,金伯莉的屍體在薩旺尼(Suwannee)縣被發現了,屍體已經高度腐爛。

再次被捕

就在金伯莉失蹤幾天後,一個陌生人搭載了14歲大的

萊斯利·帕爾門特(Leslie Parmenter)的車。但是很快萊斯利的哥哥來了,接走了她,然後抄下了車牌号碼。他們的父親,詹姆斯·帕爾門特(James Parmenter)警長發現車牌屬于蘭德爾·拉根(Randall Ragen),但是蘭德爾說車牌已經丢了。随後,兄妹倆在警察局裡認出了邦迪的照片。但是泰德卻很快扔了這輛車,換了一輛開到彭薩科拉(Pensacola)。但是巡警大衛·李(David Lee)又發現了這輛車是偷的,于是追上去。泰德試圖逃跑時,大衛擊中他,随後将他逮捕。

對泰德的審判耗時漫長,直到1980年1月才結束。泰德始終都是自己進行辯護,他非常自信,堅信自己會被無罪釋放,甚至一度打動了陪審團。但是尼特·尼瑞的證詞,以及他在被害人身上留下的牙印最終導緻他被判有罪。

1989年1月23日。他接受了最終裁決,31日,被判處電椅執行死刑。他一共被宣判了三次死刑。被害人數一共是28名,但是許多人都相信遠遠不止這個數。美國民間說法認為,被害人數超過100人。這個數目可能泰德自己也說不清楚。他最後在1989年1月24日被執行死刑。

性格分析

有關泰德·邦迪的書籍、錄像、被害人自述數量龐大,他似乎已經成為了美國曆史上最為出名的連環殺手。無論是在數量,還是在兇殘程度上,他都似乎首屈一指。泰德的故事在一開始,似乎非常平常,但是随後發生的事情卻超出了小說可以描述的離奇程度。

在泰德的案件中,與傑夫瑞·萊昂内爾·達莫和埃德蒙·肯珀(EdmundKemper)都不一樣,泰德并不肢解屍體,同時,他的殺人過程并沒有什麼儀式化的現象,唯一使用的鐵撬等鈍器似乎隻是為了就手,這似乎表明他對于被害人的态度比較簡單,同時對于屍體本身并沒有特殊的渴望。泰德對于女性所表現出的殘暴,似乎完全隻是欲望的發洩。

盡管他曾經供訴說是受到了色情文學的影響,但是這種影響似乎在塑造着他的手法和方式。泰德試圖表現自己的權力,對于泰德來說,在他和斯蒂芬妮第二次分手以前的一切事情,都完全是被強加于他的,唯有真正離開斯蒂芬妮以後,泰德才認為自己獲得了足夠的權力。而泰德自己在政治上的興趣似乎也可以作這種解釋。正如斯蒂芬·米肖(StephenMichaud)指出的那樣,所有連環殺手的共同之處就在于一個關鍵詞,占有(Possession)。

但是,肯珀與達莫,甚至包括傑克,他們的殺人似乎并不追求數量,而是突出了對屍體本身的操作;而泰德對于被害人屍體沒有什麼興趣,似乎對于他來說,不斷殺死女性,看着數目上升,才能滿足他的領地感。

泰德自己在1989年的供詞表明,他喜歡在殺死被害人之前,很長時間保持讓她們昏睡,而且他總是将被害人屍體埋在在同一個地點,然後經常回去看她們。他不斷對警方強調說:“殺死她們不是僅僅為了滿足暴力的需求,而是為了占有。當你看着她們身體上最後一縷呼吸離開的時候,你就覺得她們成為了自己的一部分……看着她們的眼睛,你就覺得自己像一個神。”

其人其事曾被改編拍成多部影視劇作品,最有名的一部是《美國精神病人》。後在監獄關押期間,曾向抓捕他的鮑勃·凱珀爾(聯邦探員,後為"格林河殺手"案負責人)提供關于當時另一起轟動一時"格林河殺手"(GreenRiverKiller,也稱"綠河殺手")案件的重要案情分析。泰德以自己“獨有”的視角和思維模式分析了格林河殺手的心理特征。鮑勃也曾先後幾次到高度戒嚴的監房去探視過邦迪。就是這個情節,被《沉默的羔羊》所借用。其所分析出的結論對格林河案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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