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國國旗

以色列国国旗

以色列国使用的标志
以色列国国旗,是以色列国的国旗,国旗的形状是长方形;国旗的长宽之比约为3:2旗地为白色,上下各有一条蓝色宽带。蓝白两色来自犹太教徒祈祷时用的披肩的颜色。1354年,波希米亚国王查理四世为布拉格的犹太人制定了一面红色的旗帜,上面有大卫盾作为图案;1949年,以色列议会批准了《国旗和军士法》,成为了蓝色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旗帜。以色列国国旗象征普遍的说法是:白色旗面正中,[1]是一个蓝色的六角星,这是古以色列国王大卫王之星,象征国家的权力。
  • 中文名:以色列国国旗
  • 外文名:The State of Israel
  • 别名:
  • 使用国家:以色列国
  • 形状:长方形
  • 图案样式:六角星、蓝色宽带
  • 纵横比例:8:11

产生背景

沃尔夫森在一次祈祷中,偶然想起了犹太人传统的祷巾:这是一条长白布,两端各有一条蓝颜色的条子,并装饰“流苏”,犹太人在祈祷时就披戴它。沃尔夫森受此启示后,遂设计出了一面旗帜装饰会场 。

确立历程

以色列国的国旗在白色背景上带有两个蓝色条纹,中间带有大卫(希伯来语:Magen David)的盾牌(星)。该设计于1885年首次在Rishon-LeZion展出,并于1897年在第一届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上使用(百科全书,犹大百科全书,1971年)。它的灵感来自于tallit(犹太人在祈祷过程中佩戴的带有蓝色条纹的祈祷披肩)作为象征。大卫之星是圣经时代以色列人民的共同标志 。

1354年,波希米亚国王查理四世为布拉格的犹太人制定了一面红色的旗帜,上面有大卫盾作为图案。15世纪时犹太人被匈牙利国王召见时的红旗上有两个金色的五角星。因此五角星过去可能也是犹太人常用的标志 。

1460年,布达佩斯的犹太人从匈牙利国王获得了一面红旗,上面有两个大卫星和两颗星。

1512年,在布拉格印刷的第一部犹太祈祷书的封面上有一颗很大的大卫星。

1592年,在布拉格的犹太人被允许建立一面自己的旗帜,上面有一颗大卫星。

1648年,为了表彰他们保护布拉格抵御瑞典人的功绩布拉格的犹太人再次被允许建造一面旗帜:红底上有一颗黄色的大卫星,其中心是一颗瑞典星。

1948年,随着以色列国的建立,提出了国家国旗和标志的问题。但是,仅在大约1948年10月28日(1990年12月25日)宣布建国之后的六个月,临时国务院颁布以色列国的官方旗帜。1949年,第一议会批准了1949年《船旗和军士法》,并将蓝白旗作为以色列国的官方旗帜 。

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为了避免使流散地犹太人陷入“双重忠诚”的指责,决定为以色列国另外设计一幅官方旗帜,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旗帜区别开来 。

1948年10月,以色列临时议会一致决定将犹太复国主义旗帜作为以色列国旗,同时授权理查德·阿里尔对其进行细微的修改。他将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旗帜上的雄狮及环绕其周围的七颗小星等图案去掉,绘制出了以色列国旗的图案 。

1948年10月28日(提舍尔25号,5709年)正式采用了该国旗 。

1897年8月,第一届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者大会在瑞士的巴塞尔召开前,赫茨尔便派他的密友达维德(DavidWolffsohn)对会议进行筹备。

2004年,大卫·本·古里安将国歌“Hatikvah”添加到了国旗,象征和州歌(1949年)中 。

设计要素

规格参数

以色列国旗长度为220厘米X160厘米,白色背景。两条25厘米宽的水平蓝色条纹放在距边缘15厘米处。大卫之盾由两个相交的等边三角形组成,位于旗帜的中央。它的高度为69厘米,每边长60厘米。条纹和星星的颜色范围可以从蓝色到耶鲁蓝色 。

象征意义

以色列国国旗上面是一颗大卫星(六角星),象征着国家的权力。大卫星也被称为大卫盾,是一个传统的犹太教符号 。大卫之星象征着犹太人民的重生和新生活,将以色列国通过其国旗与过去联系在一起 。传统上,大卫星的六个角分别象征着上帝统治宇宙的六个方位:东、西、南、北、上、下。在此被解释为,朝上的三角形指向的是精神的与神圣的,而朝下的三角形指向的是物质的与世俗的。由此,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乃至以色列国象征着将精神的与物质的世界、神圣的与世俗的人士连接在一起。两块蓝色条纹寓意为犹太人在祈祷时披在肩上的围巾“塔利特”,提示人们几千年以来的犹太人一直在为回归故土而祈祷。除蓝色大卫星与蓝色条纹外,背景颜色为白色,充分借用了作为经典犹太色调的蓝白两色,白色象征着光明、纯洁、正直、和平,而蓝色代表着忠信、智慧、依靠与天堂 。

使用原则

一般法规

按照有关以色列国国旗的公告中所述和绘制的旗帜,旗帜中规定的尺寸或其他尺寸,但比例应与公告中提到的旗帜相同。该标志处于允许良好显示的状态。该标志的使用地点,时间,环境和形式并不意味着该标志的滥用。可以使用合法制造的旗帜遮盖死者的棺木,该死者的葬礼由国家或以色列国防军处理。

非旗杆的高度大约是旗杆宽度的三倍,否则任何人都不得将旗杆悬挂在旗杆上。除在旗杆顶部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升起国旗,但可以将其举升为半桅杆,以示哀悼。

除非遵守以下规定,否则任何人都不得将状态标志与其他标志一起升起:

(1)当摇杆的表面从建筑物的外面或中间时,应在右侧悬挂状态标志。

(2)国旗的大小不得超过州旗,也不得悬挂在州旗上方。

(3)其他旗杆不得高于状态旗杆。

(4)状态标志将首先被升高,最后被降低。

(5)除非所有国旗的大小相等,否则任何人不得将州旗与其他州或国家的国旗升起

违反这些规定的人将被处以最高5以色列磅的罚款。

适用情况

1986年对上述法律进行了修订,并根据新的第2A条在这些地方悬挂国旗:

(1)政府各部,机关和法定公司的总部。

(2)在地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所在的建筑物上。

(3)关于高等学校的行政大楼。

(4)内政部长在批准以色列内政和环境委员会批准的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公共建筑物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司建筑物。

禁止行为

(1)除非在法律上根据国旗的定义制作国旗,其形状应适当使用,并悬挂在不会损害国旗尊严的地方,否则不得公开使用国旗。希望在独立日(以色列的惯例)在汽车上悬挂国旗的公民将必须确保国旗没有被撕裂或损坏。

(2)所有政府机关和所有教育机构都将悬挂国旗。

(3)仅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仪式或重要事件,才可允许日落后升起国旗,但须正确点燃。

(4)悬挂国旗时在场的任何人必须保持静止。

(5)旗杆的长度必须比国旗长三倍。

(6)禁止在同一杆子上举起国旗和另一面国旗。

(7)国旗必须悬挂在其他国旗的右边。

(8)其他国旗不得大于国旗。

(9)国旗不会在仪式上用作桌布或架子的盖子。

(10)墙壁或露台上的电线杆必须成45度角。允许将大卫国旗置于其中心,将旗帜垂直固定在墙上。

(11)除非公开仪式,否则不得使用国旗覆盖纪念物或法规。

(12)独立日,旗杆高2.5-3.6米。

(13)国旗的旗手将在其他旗手的前面或右边行进。此珠的极点将比其他极点更长。

(14)禁止丢弃无用的旗帜,并且必须有尊严地将其存档。

使用场景

在独立日,以色列国防军纪念日,大屠杀纪念日,耶路撒冷解放日和选举日,所有政府机构将从早上07:30悬挂国旗,直到日落。

只有在以色列国防军阵亡纪念日,大屠杀纪念日以及在总统,总理或议会议长从死亡起至葬礼结束之后去世时,才能将国旗升起一半。

在总统会议厅,以色列议会的议长发言人和最高法院的首席司法部门,将悬挂一面旗帜,尺寸为140厘米X165厘米,将被悬挂在长度为220厘米,直径为3厘米,角度为30°的木杆上。

在总统府中,一个席位上将悬挂三面旗帜;在总理和议会议场的议长中,一个立场上将带有两个国旗面。

文化特色

国旗日

1992年5月12日,为了庆祝以色列国独立节,以色列国人民在以色列国各地插满国旗,虽然以色列国独立节已过去十几天,但是为了庆祝节日而插上的国旗仍在处处双扬。从闹市区路口到农村基布兹的幼儿园,从政府建筑物到饭店的礴台,举目所及,尽是白地蓝条之间级有一颐六角星(大卫星)的国旗。那白色、蓝色和天空相呼应,使人感到仿佛置身于蓝天白云之中。旗帜是各式各样的,大小相差悬殊,垂在政府建筑物上的长达几十米,挂在幼儿园的只有尺许,而插在小轿车上的则不足半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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