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志

玩物丧志

汉语成语
玩物丧志(拼音:wán wù sàng zhì)是一则来源于历史故事的成语,成语有关典故最早出自于《书·族獒》。“玩物丧志”指一味玩赏无益的器物,因而消磨人的壮志;在句子中可充当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1]
  • 中文名:玩物丧志
  • 外文名:sap one's spirit by seeking pleasures
  • 拼音:wán wù sàng zhì
  • 近义词:不务正业
  • 反义词:业精于勤
  • 出处:《尚书·旅獒》
  • 用法:褒义,谓语
  • 结构:联合式

成语出处

玩人丧德,玩物丧志。(《书·族獒》)

后人据此提炼为成语“玩物丧志”。

成语故事

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向各边远地区的小国派出大批使者,希望他们都归顺周朝。这些小国为表示臣服都来朝拜,并且带来许多珍贵礼物。

一天,西戎国王派使者送给周武王一条大狗。这种狗叫作獒,四肢较短,善于搏斗,凶猛异常。这条狗很有灵性,总是匍匐在武王面前,好像在行跪拜礼。武王很喜欢这条狗,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

当时担任太保的召公知道这件事后,写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今各方都归附周朝,无论远近国家,都把自己的好东西进献给周朝,这固然是陛下的圣德,但是,玩赏之物是不分贵贱的,关键是人的德行。没有德,物就不值钱;有德,物才显得珍贵。一个贤明的君主不应该沉湎于此。一个人如果把人当作玩物加以戏弄,就会失掉德行;如果把珍奇之物当作宝贝,每天玩赏,就会丧失志气。犬马之类的畜牲不是本地所产,不该豢养它:珍禽异兽对人的衣食住行没有什么用处,也不必饲养它:别国的珍宝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也不需要稀罕它。四方贡献的东西,最好是分别赏赐给同姓的诸侯,以表诚意。

周武王看完奏章,想起了从前商纣王荒淫无度,玩物丧志,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历史,就将獒赏给一位大臣,并下令将各国进贡的物品赏赐给有功之臣以及各国的诸侯。以后,周武王更加用心治理朝政,使周朝政局稳定,国泰民安。

成语寓意

周武王作为开国君主却沉迷于逗狗,这让有责任感的大臣深感忧虑。看了召公的文章后,武王虚心听取召公的劝谏,不再玩物丧志转而勤于朝政,终成一代明君。一味的贪图享乐会消磨自己的意志,是危险的行为。我们应当引以为戒,勤劳地完成每天的学习和工作,不能沉迷玩乐。否则,最终只能导致我们荒废学业,一事无成。

成语运用

成文用法

“玩物丧志”在句子中可充当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指迷恋于所玩赏的事物而消磨了积极进取的志气。

运用示例

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三〇六·李慎修传》:“历举前代利害,并言钱值将腾贵,穷极其弊。上元夜,赐诸王大臣观烟火,慎修上疏谏,以为玩物丧志。”

现代作家朱自清《论废话》:“道学家教人少作诗文,说是‘玩物丧志’,说是‘害道’,那么诗文成了废话,这所谓诗文指表情的作品而言。”

成语辨析

玩物丧志—不务正业—游手好闲

“不务正业”的意思是不干正当的工作;现多指丢下本职工作不做,去搞其他的事情。“游手好闲”的意思是指人游荡懒散,不愿参加劳动。“玩物丧志”“不务正业”和“游手好闲”都含有“不从事正当的工作”的意思。但“玩物丧志”偏重在只顾迷恋自己钟爱的东西,而不去做其他正事;“不务正业”偏重指丢下本职工作,而去搞其他无关的事情;“游手好闲”偏重指游荡懒散,贪图安闲、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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