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

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

西北地区专业稀贵金属交易中心
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2〕104号)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意见》(甘发〔2012〕10号)等文件精神,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兰州新区金融办批准成立的西北地区第一家专业的稀贵金属交易中心。目前,交易中心上市交易的品种有铂金、钯金、白银、铜、镍等贵金属,计划上市的交易品种有铟、钛等稀有金属。
    公司名称: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 外文名: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总部地点:甘肃·兰州新区 经营范围:金融衍生品 公司类型: 公司口号: 年营业额: 员工数: 外文名称:Gansu Precious Metals Exchange 员工人数:50 网站:www.lpme.com.cn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一亿元 交易模式:分散式柜台交易 交易时间:24小时 存管银行:中国银行

中心概况

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2〕104号)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的意见》(甘发〔2012〕10号)等文件精神,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和兰州新区金融办批准成立的西北地区第一家专业的稀贵金属交易中心。

甘肃拥有承东启西、南拓北展的战略地理优势,同时甘肃也是连通欧亚第二座大陆桥的重要通道,是西部交通、物流和信息的枢纽。甘肃还是有色金属、矿产和能源相当丰富的省份之一。位于甘肃中部的兰州新区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五个国家级新区,也是西北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区位优势明显。

中心简介

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简称:陇交所,英文缩写:LPME)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本一亿元,总部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运营中心设立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都市之门。

交易中心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托甘肃丰富的稀贵金属现货资源,采用创新的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进行稀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交易中心上市交易的品种有铂金、金、白银、铜、镍等贵金属,计划上市的交易品种有铟、钛等稀有金属。

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的成立为全国提供了一个可靠、安全的稀贵金属交易平台,是兰州新区开展综合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实践之一,是对我国稀贵金属市场体系的补充。有利于规范和引导场外稀贵金属交易市场发展,有利于逐步把握我国在国际稀贵金属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定价权。

中心地址

运营中心: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C座11层(西安)

业务简介

产品特点

1. 采用国际同步报价的稀贵金属现货及其衍生品市场;

2. 采用24小时交易的稀贵金属现货及其衍生品市场;

3. 保证金杠杆最高(5-33倍)的金融衍生品;

4. 新型分散式柜台交易平台;

5. 客户资金由第三方银行存管;

6. T+0双向交易,即时买卖,可以做多做空;

7. 交易费用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六;

8. 延期费用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业务规则

报价

交易中心白银:元/千克,保留整数位 ,报价依据国际现货白银实时价格(美元/盎司)根据每天人民币汇率换算。如下:

交易中心报价(元/千克)=(国际市场白银价格*当日汇率/31.1035)/1000

影响因素

1. 国际银价;

2. 美元兑人民币的报价;

3. 国内市场白银价格。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24小时开市交易,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周一早8点至周六早4点;结算休市时间交易日内,凌晨4点至6点。具体开休市时间以交易中心通知为准。

交易制度

交易制度是分散式柜台交易模式,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交易制度,一般为柜台交易市场所采用。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交易费用

投资者在参与白银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如下费用:手续费、延期费、提货费、交货费等。

保证金

现货延期交收交易采用预付交易保证金的形式进行。投资者预付保证金不低于成交金额的5%。只需要付5%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交易,是20倍的杠杆交易,是目前中国杠杆最为合适的交易产品。

清算

现货延期交易实行T+1集中资金清算原则。

“集中”是指由交易中心和托管银行对会员及客户资金统一进行清算。

“T+1”是指交易中心对客户和会员每笔交易所产生的盈亏及费用在第二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清算。

须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资金托管银行根据交易系统每日结算数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金清算,可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清算明细数据,如有异意,24小时内向交易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当日平仓后当日不能提取现金,需等第二日银行和交易中心清算后方可出金。

风险提示

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上市的现货白银延期交收交易只适合于以下投资者:

A、投资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能够充分保证、同意和理解一切有关于此交易的风险,并且在经济,生活等其他方面有能力承担所有风险的投资者。

交易风险

投资者需要了解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现货白银交易是一种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的投资,其高风险性决定了此种交易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和亏损,在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时,会造成较大的亏损,同时根据亏损的程度需要不断的随时追加保证金,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这种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导致投资者的损失。

行情报价由交易中心以国际白银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白银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现货白银的人民币买价及卖价,其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报价有微弱的差距,交易中心并不能保证其交易价格与其它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投资者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的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己的自主决定之上,交易中心、会员以及任何个人通过自己的经验所做出的对于市场行情的研判,仅为个人建议并非保证,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由此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在电子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中心可能事后会对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不可抗力风险

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影响。

投资开户

开户须知

(一)客户到会员单位填写《客户调查表》;

(二)会员为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客户交易账号;

(三)客户签订《风险揭示书》及《客户协议书》;

(四)自然人客户在交易中心指定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通个人银行账户。机构客户到交易中心指定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通机构清算账户,并签署交易准备金存管协议;

(五)客户熟悉交易中心相关规则及管理办法,并参与模拟交易达到交易中心要求的天数和笔数后,签署《风险提示书》及《客户确认函》;

(六)在客户签署完所有必要文件、完成客户开户申请的当天通过短信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交易账号及密码发送给客户,并通过电话回访确认,依照交易中心的要求对电话回访进行全程录音,作为必需保存的资料之一。所有客户资料会员单位必须妥善保存20年,会员单位如果遗失或因为保存不善导致相关资料出现破损或不完整,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会员单位承担;

(七)客户入金:客户入金可以通过柜台或网银由银行存管的渠道办理(不能采用直接汇款的方式,否则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客户和会员自行承担);

(八)会员将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书》、《风险提示书》、《客户确认函》、《客户开通交易申请》等文件的签字页扫描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交易部;

(九)交易中心交易部对会员提交的客户资料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并经交易中心交易部核实客户确已入金后(入金激活账户门槛为1万元人民币),依客户申请为其激活交易账户;

(十)客户在交易中心或者会员官方网站下载安装客户端程序,登录交易中心稀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平台,修改密码;

(十一)开户完成,客户可依交易中心配给的账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稀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开始交易。

签约所需材料

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人在资金托管银行开立的存折或借记卡帐号(暂支持中国银行,需开通电话银行)。

机构投资者

机构客户银行签约所需资料:

(1)经过近一期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盖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

(3)交易所股权卡或其他交易所资金账户证明(交易中心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5)指定办理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6)单位授权书;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产权及大宗商品交易资金存管服务申请表》两联;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权及大宗商品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服务协议》两份;

(9)客户与交易所签订的服务协议。

注意事项:上述第(1)至(5)项及第(9)项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表格及授权书均需加盖客户银行预留印鉴。第(3)项材料交易所提供,非强制要求。"服务协议”需加盖企业客户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柜员应要求客户在复印件上签注“本复印件只用于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权及大宗商品交易资金存管服务(或由银行刻文字盖公章)"。

对于第(9)项服务协议,若客户提供的是在线协议,需要客户提供经过交易所盖章确认的能够证明交易所已与客户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件。

投资者在会员单位的协助下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第三方银行资金存管业务。

开户注意事项

(一)投资者应仔细阅读《客户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在完全理解协议书的内容后方可签字确认;

(二)投资者应确保开户会员单位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的开户流程指引为投资者办理各项开户手续;

(三)投资者认真阅读协议书中的各类风险警示;

(四)投资者须亲自完成模拟交易的操作而非经他人代操作。

账号注意事项

(一)投资账户各类密码在开户完成后应尽快修改;

(二)账户的各类密码应分开设立,不建议使用相同的密码;

(三)密码遗失应尽快按照开户会员单位的相关指引重置密码;

(四)参与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即期现货交收交易的所有客户、会员的资金全部由交易中心指定的第三方银行托管,即客户、交易中心、指定清算银行三方签署资金三方托管协议,由银行统一保管所有交易资金,从而保证客户资金安全。“银行三方存管”即增强了资金的安全性,又使操作变得透明,出入金自己掌握、实时到账,让客户资金安全得到全面安全保障。

签约注意事项

(1)客户已在我公司开立交易账户,并获得15位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和初始资金密码;

(2)客户从我交易中心官网或会员单位处查看结算银行签约流程说明;

(3)客户从我交易中心指定会员单位处领取银行签约表格,并在工作人员的协助和指导下完成填写、签字和加盖印签;

(4)按照要求准备客户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资者必须在选择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开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方可在所选定的银行办理第三资金存管业务;

(6)客户向结算银行提出办理签约申请,并提交上述银行签约表格、客户身份证明材料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资金账号等资料;

(7)根据银行的要求,办理签约业务。

大事记

2013年09月18日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成立;

2013年09月20日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与北京金网安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

2013年12月18日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注册成立;

2013年12月28日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西安运营中心全体员工迁入新址办公;

2013年12月30日结束各项筹备工作,交易中心进入试运营;

2014年02月18日交易中心与中国银行达成合作,开通中国银行资金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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