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

盗版

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进行复制的行为
盗版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作品、出版物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1]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这种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会受到所在国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和盗版音像作品。
    中文名:盗版 外文名: 别名: 俗语:"D版" 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含义

盗版 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作品、出版物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这种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会受到所在国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和盗版音像作品。

危害

在香港,没有正式授权下所制造的产品,俗称为老翻。盗版出版物由于逃避了所在国应缴的版税,通常也不需要进行产品的研发,所以价格往往比合法的出版物要便宜,故而往往受版权意识不强的人所欢迎。表面上看,盗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软件巨头对软件市场的垄断,但同时也是软件业寡头企业不正当竞争、打压竞争对手的手段,伤害了软件行业的公平竞争格局,严重影响中小软件企业的产品竞争力。

常见行为

重制 :拷贝或影印 。

改造

移除或改写版权讯息

移除内函之广告讯息;

任意移除或添加功能。

公共拨放

在非授权范围的场所,公开供人使用或浏览 。

转散布

重新包装后,转散布或转卖

破解序号保护,或提供序号产生器。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或称智慧财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拥有的知识资本,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案例

1、奥多比公司诉金戈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奥多比公司诉丹诺梅格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3、BORLAND公司诉智环电子等三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4、奥多比公司诉成都汉湘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5、奥多比公司诉广州互易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软件盗版

“软件盗版”是指非法复制有版权保护的软件程序,假冒并发售软件产品的行为。软件盗版有一套通用的判断标准,具体到特定的软件,需参考其最终用户许可协定(EULA)。

最为常见的软件盗版形式包括:

最终用户复制

由企业和个人在未经许可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的单纯软件复制活动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软件盗版行为。许多商业软件基于许可证(license)来收取费用,一个用户拥有一份许可证,即表明用户只能使用一份该软件的拷贝,但通常不限制安装次数;有些软件限制了一份证书只能安装于一台机器上,大多数情况下,朋友间的彼此分享也会造成非法使用。这包括了如下行为:

在本公司计算机上超出已购买的许可证数量安装软件产品;

朋友和伙伴间非正式的磁盘对调行为;

包括P2P分享在内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匿名或非匿名的软件共享行为。

假冒行为非

法软件拷贝的大规模复制与发售行为。假冒行为是指针对软件产品的大规模非法复制和销售。许多盗版团伙均涉嫌有组织犯罪--他们大多利用尖端技术对软件产品进行仿制和包装。而经过包装的盗版软件则将以类似合法软件的形式进行发售。在大批量生产的情况下,软件盗版行为也就演变成不折不扣的犯罪活动。随着制假者所使用技术手段的日益改进,许多普通消费者都无法对合法软件和假冒产品加以有效区分。但是对于资深的专业人士或者软件从业人员,只要他/她愿意,要识别并不困难。

著名的盗版软件商

市面上著名的盗版软件商包括世纪之星,正版之星,科普之星,藏经阁,新软体世界等,这些盗版涵盖系统软件光盘,游戏光盘,音乐光盘等领域,大部分光盘存在病毒以及恶意软件等程序,给用户带来破坏系统安全的危险。

4盗版危害性

技术风险

软件不是完美的,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数据丢失等技术风险,盗版用户通常无法以正常途径获得合法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由此带来的损失可能已经超过了盗版所节约的成本,尤其是非常依赖信息技术的公司。另外盗版软件在内容上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保证,销售商无法对完整性和可用性给出任何保证。

安全风险

在Internet流行的时代,病毒常常栖身于盗版软件之中,普通用户通常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来规避信息安全上的风险,由此衍生的风险请参见病毒条例。

社会风险

软件盗版极大地打击了国内的信息产业,尤其是软件产业。国内软件产业尚在起步阶段,理想的情况是软件从业人员开发、销售软件产品获得利润,再回流到企业,培养、吸引人才,推出更优秀的新产品,壮大民族产业。事实上,由于盗版盛行,产品要么无人问津,要么盗版泛滥,企业无法获得正常的利润来维持运营,至今国内软件业根本无法和跨国IT巨头竞争。许多优秀人才都聚集到了外企,国内软件企业也因没有资金培养人才,吸引人才来开发优秀的产品,这是典型的恶性循环。许多软件企业都变成了外企的外包服务提供商,难以建立自主产品。这也算是中国软件业之痛。并盗版有损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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