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标準參照型考試
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即職業技能鑒定,鑒定是一項基于職業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動,屬于标準參照型考試。它是由考試考核機構對勞動者從事某種職業所應掌握的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做出客觀的測量和評價。職業技能鑒定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在我國開展已經有六年的曆史。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妥善經營下,心理咨詢師的國家職業鑒定考核日趨完善,職業标準和規範日趨成熟,心理咨詢業也在構築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雖然職業發展迅速,職業培洲火爆,但是專業人才缺口依然巨大,社會需要更多的有真才實學的心裡工作者[1]。
    中文名:國家職業資格考試 性質:标準參照型考試 考核單位:考試考核機構 組成: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職業證書

證書制度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内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制度。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标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證書作用

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确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标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職業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條明确指出:"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标準相适應,實行學曆文憑、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這些法規确定了國家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法律依據。

意義

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科教興國"戰略方針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人力資源開發的一項戰略措施。這對于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勞動力市場的建設以及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促進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辦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資格證書的程序為: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員名單報經當地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再報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業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批準後,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證書編碼方案和填寫格式要求統一辦理證書,加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專用印章,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行業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驗印後,由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送交本人。

準入

所謂就業準入是指根據《勞動法》和《職業教育法》的有關規定,對從事技術複雜、通用性廣、涉及到國家财産、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就業上崗。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範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确定并向社會發布。

準入職業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确定了實行就業準入的66個職業目錄。分别是:車工、銑工、磨工、镗工、組合機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鑄造工、鍛造工、焊工、金屬熱處理工、冷作钣金工、塗裝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機修鉗工、汽車修理工、摩托車維修工、鍋爐設備安裝工、維修電工、電子計算機維修工、手工木工、精細木工、貴金屬首飾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機械操作工、砌築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裝飾裝修工、電氣設備安裝工、管工、汽車駕駛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音響調音員、紡織纖維檢驗工、貴金屬首飾鑽石寶玉石檢驗員、動物疫病防治員、動物檢疫檢驗員、沼氣生産工、推銷員、中藥購銷員、鑒定估價師、醫藥商品購銷員、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西式烹調師、西式面點師、調酒師、保健按摩師、職業指導員、物業管理員、鍋爐操作工、美容師、美發師、攝影師、眼鏡驗光員、眼鏡定配工、家用電子産品維修工、家用電器産品維修工、鐘表維修工、辦公設備維修工、秘書、計算機操作員、話務員、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

具體規定

職業介紹機構要在顯著位置公告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範圍;各地印制的求職登記表中要有登記職業資格證書的欄目;用人單位招聘廣告欄中也應有相應職業資格要求。職業介紹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對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的職業,應要求求職者出示職業資格證書并進行查驗,憑證推薦就業;用人單位要憑證招聘用工。

從事就業準入職業的新生勞動力,就業前必須經過一到三年的職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對招收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用人單位,勞動監察機構應依法查處,并責令其改正;對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人員,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工商部門才辦理開業手續。

證書等級

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等級: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和高級技師(一級)。

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初級技能:能夠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中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獨立完成本職業的常規工作;并在特定情況下,能夠運用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工作;能夠與他人進行合作。

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高級技能: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規性工作;能夠獨立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能指導他人進行工作或協助培訓一般操作人員。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技師: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專門技能完成較為複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操作技能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技術或工藝問題;在操作技能技術方面有創新;能組織指導他人進行工作;能培訓一般操作人員;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高級技師:能夠熟練運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職業的各個領域完成複雜的、非常規性的工作;熟練掌握本職業的關鍵操作技能技術;能夠獨立處理和解決高難度的技術或工藝問題;在技術攻關、工藝革新和技術改革方面有創新;能組織開展技術改造、技術革新和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具有管理能力。

職業鑒定

鑒定要求

參加不同級别鑒定的人員,其申報條件不盡相同,考生要根據鑒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報的級别。一般來講,不同等級的申報條件為:參加初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學徒期滿的在職職工或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參加中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初級技能證書并連續工作5年以上、或是經勞動行政部門審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标的技工學校以及其他學校畢業生;參加高級鑒定人員必須是取得中級技能證書5年以上、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生産作業可少于10年、或是經過正規的高級技工培訓并取得了結業證書的人員;參加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高級技能證書,具有豐富的生産實踐經驗和操作技能特長、能解決本工種關鍵操作技術和生産工藝難題,具有傳授技藝能力和培養中級技能人員能力的人員;參加高級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任技師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藝和綜合操作技能,能解決本工種專業高難度生産工藝問題,在技術改造、技術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顯著成績,而且具有培養高級工和組織帶領技師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能力的人員。

如何報名

申請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可向當地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提出申請,填寫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表。報名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培訓畢(結)業證書、《技術等級證書》或工作單位勞資部門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申報技師、高級技師任職資格的人員,還須出具本人的技術成果和工作業績證明,并提交本人的技術總結和論文資料等。

主要内容

國家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職業知識、操作技能和職業道德三個方面。這些内容是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标準、職業技能鑒定規範(即考試大綱)和相應教材來确定的,并通過編制試卷來進行鑒定考核。

鑒定方式

職業技能鑒定分為知識要求考試和操作技能考核兩部分。知識要求考試一般采用筆試,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現場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産作業項目、模拟操作等方式進行。計分一般采用百分制,兩部分成績都在60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5分以上為優秀。

鑒定所

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是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場所,它是職業技能鑒定的基層組織,承擔規定範圍内的職業技能鑒定活動。具體工作任務包括:

(1)受理職業技能鑒定的申請,對申報人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鑒定指導中心核準後,簽發準考證;

(2)組織申報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考核或考評;

(3)協調鑒定過程中的有關事務;

(4)彙總鑒定成績,并負責報送鑒定指導中心;

(5)向鑒定指導中心提供鑒定報告,對考評小組的工作提出評價意見;

(6)協助鑒定指導中心辦理證書手續,并負責向鑒定合格者發放職業資格證書。

(7)負責鑒定的咨詢服務和信息統計等工作。

實施步驟

職業技能鑒定的實施步驟分為四大步驟,分别是:鑒定前的組織準備、鑒定前的技術準備、鑒定實測、鑒定後的結果處理。

注意事項

申報職業技能鑒定,首先要根據所申報職業的資格條件,确定自己申報鑒定的等級。如果需要培訓,要到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申報職業資格鑒定時要準備好照片、身份證以及證明自己資曆的材料,參加正規培訓的須有培訓機構證明,工作年限須有本人所在單位證明,經鑒定機構審查符合要求的,由鑒定所(站)頒發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違紀處理

職業技能鑒定是面向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為了保證職業技能鑒定質量,樹立職業資格證書的權威性,各級職業技能鑒定管理部門建立了舉報制度,設立監督電話,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對亂辦班、亂考核、亂發證以及各種違反考務紀律的行為進行檢舉。勞動者一旦發現職業技能鑒定工作中的違紀現象,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投訴,由勞動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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