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武警内衛部隊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機動師和總部直屬單位。其主要任務:一是承擔固定目标執勤和城市武裝巡邏任務,保障國家重要目标的安全;二是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三是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n建設專業部隊(黃金部隊、水電部隊、交通部隊、森林部隊)受國務院有關業務部門領導。武警改革後,退出武警現役編制,轉由國家相關機關領導,集體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他們既擔負經濟建設任務,同時又負有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任務。公安現役部隊是退出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門管理的部隊。
領導分工
受各級公安機關和上級武警機關的領導。它以武裝的形式執行公安保衛任務。主要任務包括:鎮壓、制止反革命暴亂、騷亂,處置各種突發事件;警衛中央首腦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政領導機關、重要會議和大型集會、重要外賓和外國駐華使(領)館;守衛重要機場、電台和電視台、廠礦、科研機構等;守護鐵路、公路的重要橋梁、隧道;執行其他各種緊急任務和戰時内衛勤務等。
武警内衛部隊是武警部隊的主力部隊,受武警總部的直接領導,主要的任務有固定目标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怖任務,并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其中的固定目标執勤,主要是擔負警衛,守衛,守護,看押,看守和巡邏等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