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瓶裝飲用純淨水:以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标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适當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水。
指标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用水應符合GB5749的規定。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理化指标
理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符合下表的規定。
衛生要求
目的
為指導瓶裝飲用純淨水的生産,使其符合食品衛生要求,保證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導則。
适用範圍
瓶裝飲用純淨水,即以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标準的水為原料,通過電滲析,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蒸餾法及其他适當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飲用的瓶裝飲用純淨水。
指導原則
第一條新建、擴建、改建的各生産單位的設計,布局應符合GB14881。
第二條水處理車間應為封閉間,灌裝車間應封閉并設空氣淨化裝置,空氣清潔度應達到1000級,并使用自動化灌裝。
第三條設備、管道、工具、器具和儲水設施必須采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制成,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無剝脫、無縫隙、無死角、無盲端,不易積垢,便于清洗,消毒;儲存罐應易于放水,避免形成死水層引起微生物污染。
第四條包裝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标準,禁止使用回收瓶子,瓶、蓋灌裝前必須使用自動化設備,嚴格清洗、消毒。
第五條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終端水、清洗後的瓶、蓋,其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藥物殘留等不得檢出。
第六條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入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進入灌裝間的人員必須進行二次更衣,配戴口罩,方準進入。
第七條純淨水生産單位應建立自身衛生管理組織,配備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建立與生産能力相适應的符合要求的檢驗室,負責産品檢驗,其感官指标、pH值、電導率、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必須每批檢驗,合格後方準出廠。
第八條純淨水生産單位對原料用水應經常進行檢驗,同時每年應按GB5749全項檢驗一次;對純淨水産品除每批進行常規檢驗外,每年還應按本标準進行全項檢驗二次;如有停産情況,在生産前必須進行全項檢驗一次,并将檢驗報告妥善保存以備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查驗。
第九條瓶裝飲用純淨水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GB7718的規定,除标注商品名稱外,還應标注其主要工藝及純淨水字樣,非蒸餾工藝生産的純淨水不能标注為蒸餾水。
包裝
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标準和有關規定。
标識
定型包裝的标識要求應符合有關規定。
貯存及運輸
貯存
成品應貯存在幹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運輸
運輸産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産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
檢驗方法
感官指标
按GB/T8538規定的方法測定。
理化指标
(1)pH值、電導率、高錳酸鉀消耗量、氯化物
按GB17323規定的方法測定。
(2)遊離氯、砷、鉛、銅、氰化物、亞硝酸鹽、揮發性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按GB/T5750規定的方法測定。
(3)微生物指标
按GB/T4789.21規定的方法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