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政策

收入政策

财政領域術語
收入政策是後凱恩斯主流學派提出的政策主張之一,指政府為了影響貨币收入或物價水平而采取的措施,其目的通常是為了降低物價的上漲速度。是政府為降低一般價格水平上升的速度而采取的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限制工資和價格的政策。目的在于影響或控制價格、貨币工資和其他收入的增長率和調整收入結構,是貨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以外的一種政府行為
  • 中文名:收入政策
  • 凱恩斯:貨币收入或物價水平
  • 目的:降低物價
  • 采取: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限制

理論基礎

理論

收入政策以成本推動通貨膨脹理論為基礎。

根據這種理論,現代經濟社會是以不完全競争為特征的,工會也是一種壟斷組織,貨币工資和價格決定于工會和公司的壟斷勢力。本來,高失業水平可以抑制工資和價格的上漲,但現代社會對失業變得不能忍受,工會和公司具有操縱工資和價格的力量,使開工不足或失業時也能提高工資和價格。因此,隻有推行擴張性的财政和貨币政策來實現充分就業,這也便随之帶來貨币工資和價格的上漲,造成通貨膨脹,即成本推動通貨膨脹。

工資增長率

西方經濟學把貨币工資增長率區分為等于勞動生産率增長率的為非通貨膨脹的貨币工資增長率,超過勞動生産率增長率的為通貨膨脹性的貨币工資增長率。貨币工資增長率超過勞動邊際産品增長率的差額就是價格水平的增長率。由于通貨膨脹時,工會和企業會利用自己的壟斷力量保持自己的實際收入,貨币工資和價格仍可以繼續增長,并威脅到其他人的實際收入,導緻更高的貨币工資和價格水平。因而,在實行擴張性的财政和貨币政策時,為抑制貨币工資和價格,有必要采取收入政策。

分配策略

經濟體制改革

中國個人收入分配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政策。在以勞動收入為主體的前提下,國家依法保護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産,鼓勵城鄉居民儲蓄和投資,允許屬于個人的資本等生産要素參與分配。自1979年經濟體制改革以來,對勞動者個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

家庭聯産承包

農村實行家庭聯産承包,企業職工實行按時、按件計酬,還輔以獎金、津貼、補助等分配形式,在經營方式上實行承包制和租賃制。這些措施使勞動收入有了較大提高。收入的增長自然帶來積累的增加,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居民儲蓄快速增長。

收入與儲蓄的增長,除參加銀行儲蓄獲取利息收入、購買債券獲得債券利息外,有的參加股票投資獲得紅利和差價收入,有部分人自辦實業和從事貿易,獲取實業利潤和流通利潤收入,還有部分人在正常勞動之外從事業餘勞動獲取勞務收入。事實上,勞動者除了獲得“按勞分配”的勞動收入外,還獲得了按資分配收入和其他收入。随着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非勞動收入及其在收入中所占比重将會大幅度增加。

企業放權讓利

同時,由于對企業放權讓利,使企業收入也得到較大增長。自1979年以來,對企業分别實行利潤留成,利潤遞增包幹,工資總額與利稅增長挂鈎,第一、二步利改稅,利稅分流等多項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了企業積累和擴大再生産的積極性。随着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的積累功能将大大增強。企業積累除用于自我發展外,部分積累較多的企業分别用于銀行存款、購買債券、參與實業、合作投資、股權投資和股票投資、期權期貨投資等。

總體上

從總體上可看出,随着中國的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化,中國财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逐步下降,從而政府儲蓄和投資能力也有所下降,這是一種必然趨勢。

政策手段

收入政策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工資一物價指導線,即由政府根據長期勞動生産率來确定工資

和物價的增長限度,要求把工資一物價增長限制在勞動生産率平均增長幅度内。

(2)對特定工資或物價進行“權威性勸說”或施加政府壓力。

(3)實行工資一物價管制,即由政府頒布法令對工資和物價實行管制,甚至實行硬性凍結。

(4)以稅收政策對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政策探讨

收入政策

财政支出政策和收入政策宜同時并舉中國的宏觀調控政策從上半年的“雙防”———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到下半年的“一保一控”———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控制物價過快上漲,宏觀經濟政策有了顯着的調整,盡管還是強調通過宏觀調控來抑制通貨膨脹,但是經濟

增長的重要性得到了應有的重視。政策調整意味着治理通貨膨脹不能以犧牲經濟增長為代價,這次中央對宏觀調控政策的調整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的考慮:(1)美國經濟沒有出現明顯好轉,次貸危機第二輪沖擊效應遠未結束;(2)伴随出口增幅下降、引資速度放緩,中國經濟增長速度有明顯下滑的迹象;(3)受人民币對美元彙率持續升值的影響,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受到重創,企業倒閉為數不少,從而将導緻失業率上升,影響社會穩定。政策調整意味着中央政府清楚地意識到治理通貨膨脹不能以犧牲經濟增長為代價。在抑制不合理需求的同時,需要增加有效供給。

财政政策

将大有作為,但必須把财政政策和貨币政策搭配使用,并适時進行微調在新的宏觀調控基調下,中央的調控手段将由原來的主要依靠貨币政策轉為更多地依靠财政政策。這意味着财政政策将有相當大的空間可供作為。事實上,在宏觀調控基調調整的前後,中央已經或者醞釀出台一系列的與财政政策有關的政策舉措。例如,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從11%提高到13%,此舉将可緩解出口加工企業所面臨的困難;此外,個人所得稅免稅額醞釀進一步提高可見,中央政府已經意識到财政政策在對抗經濟增長因全球經濟放緩以及人民币對美元升值而有所放緩方面的功效,并已經付諸行動了。

然而,要确保财政政策充分有效并非易事,正如人們不能簡單地認為,今年上半年中央銀行連續五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而沒有一次增加存貸款利率,就說貨币政策已經失去功效。同樣,人們也不能夠說通過财政政策來實現擴大内需的目标就一定會奏效。

經濟發展進程

1997年—1998年期間泰國、韓國、馬來西亞等國家及中國的台灣地區在亞洲金融危機之中受到巨大沖擊,而這時恰恰正是這些亞洲新興工業國家和地區已經從出口導向型的經濟增長模式轉型為内需拉動經濟增長模式的時候。“一保一控”的政策目标既然是在保證經濟平穩增長的前提下控制物價過快上漲,那麼單靠财政政策或者貨币政策都難以同時實現經濟的平穩增長和消費物價指數得到控制兩個目标,而必須把财政政策和貨币政策搭配使用,并适時進行微調。

當作為貨币政策的存款準備金率被調至17.5%的高水平,銀行貸款實行嚴格的規模控制,對壓抑通脹可能有積極的作用,但是此舉已經使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的資金鍊出現緊張甚至斷裂的情況。為此,作為财政政策的組成部分,政府可以發揮産業政策的積極作用,例如對于符合國家高新科技産業發展導向要求的民營科技企業的信貸融資提供貸款貼息。

此外,為了進一步緩解民營科技企業融資難的狀況,地方政府可以考慮以财政資金成立反擔保基金,為地方的投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反擔保,從而促進投融資擔保機構更加積極地為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提供擔保服務,降低上述緊縮性的貨币政策對于企業融資所帶來的殺傷力。貨币政策以外的配套措施(主要還是财政政策措施)還包括:适當開征能源稅如燃油稅、增加對于城市低收入人群以及農民的食品補貼等。以上财政政策措施的實施,是以中央不輕易放松貨币政策作為背景。如果不适當地放松貨币政策,人們近三年來的宏觀調控政策效果将功虧一篑。

财政政策

更應重視财政收入政策,重心在于通過降低稅負還富于民财政政策要在“一保一控”中有所作為,不應隻是偏重财政支出政策,而更應重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收入政策的重心在于通過降低稅負而還富于民。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31425.75億元,同比增長33.5%,增收7890.94億元。在中國經濟增長速度有下滑迹象的上半年,稅收收入又創出可觀的增幅,難免讓人們産生稅負過重的感覺。如果說,在出口增長日益受到制約的今天中國經濟增長的動力主要來自于民間投資和消費,那麼通過減稅甚至調整和改革稅制來還富于民,将是财政收入政策的中心環節。

中國個人收入分配政策及其

調整

在“十五”計劃綱要裡,有關“增加居民收入,合理調節收入分配關系,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條文,決定了中國的國民收入分配與個人收入的分配關系是總體與局部的關系,二者互相聯系、互相制約、互相聯系。因此要正确認識中國的個人分配政策,首先必須要認清中國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

管理政策

在初次分配領域的政策

必須有反不當競争、反壟斷、保證勞動力資源和資本正常、自由流動等的法律和政策包括初次分配政策及相關的配套政策。如為了保證初次分配領域的公平、合理,必須防範和糾正不正當競争、制止壟斷、創造公平的平等競争的市場秩序,以及保證勞動者的身份自由和擇業的自由等;

分配領域的稅收政策

以稅收政策為主要内容的再分配政策,能夠有效地發揮政府對社會成員收入的再調節功能。稅收是政府運用國家力量進行的強制性的“重要的重新分配收入的手段”,其目标是公平、合理,以保證社會生活的健康、穩定,基本内容是“損有餘而補不足”,實現全社會盡可能多的人都能夠過上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的生活。從全社會共同和長遠利益的角度,平抑收入差距,縮小貧富分化,建立和鼓勵全社會所有成員依靠自己勞動獲得财富的制度,使社會财富在盡可能多的社會成員之間得到盡可能公平、合理的分配。

社會保障政策

政府還必須制定一系列社會保障政策來保障在分配領域所無法解決的分配死角,如老年人、病殘人的社會保障問題、離退休保障問題等,社會保障政策實際上是政府運用社會成員之間和同一社會成員不同時期之内的收入所得而進行的轉移支付方式,即“在不同代的人之間和不同代的人内部進行再分配的計劃”,來強制性地安排、保障那些無收入或低收入的社會成員,仍然能夠獲得基本的生活條件,這就要求政府必須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政策體系,宏觀協調所有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以實現社會生活的公平和人道目标。

保證分配政策的制度

完備的收入分配政策還必須包括打擊違法非法行為對正常收入分配秩序的幹擾、破壞的制度和政策。這些制度和政策盡管不是直接的分配制度和政策,但是具有保障分配政策順利實施的功能。政府所建立的有關這方面的制度和政策對整個收入分配體系來說,實際上起到了保障和驗證政府收入分配政策有效性及其程度的作用。

主要表現

現狀

從中國的現狀來看,各主體部門的初始收入增長速度差異頗大,1979-1991年,國民收入年均增長13.8%,同期政府初始收入年均增長5.7%,企業初始收入年均增長24.3%,居民初始收入年均增長14%。1978年,居民、政府、企業集體初始收入為51.9:37.9:10.2,1991年則變為52.9:14.5:32.5。

初始收入明顯呈現向企業集體傾斜的特征。而經再分配後到最終分配階段,情況則有所不同。政府最終收入份額1978年為31.9%,1991年為12.2%,十餘年間共下降19.7個百分點,下降幅度較初始收入份額降幅縮小;居民最終收入份額迅速上升,1978年為56.5%,199年變為75.3%,共增加18.8個百分點;企業最終收入份額隻是略有擴大,由1978年的11.6%變為1991年的12.5%,共擴大0.9個百分點,升幅較之初始分配階段減少21.4個百分點。從最終分配看,中國主體收入格局的确存在向個人傾斜的演變特征。

大緻标準

目前,國際上确定的反映個人收入差距的大緻标準為: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絕對平均;0.2—0.3之間表示比較平均;0.3一0.4之間較為合理;0.4—0.5之間差距較大;0.5以上說明收入差距相當懸殊。從表1看,雖然中國目前城鎮居民收入基尼系數仍未超過0.4,但進入80年代中期以來,其差距呈迅速擴張之勢,而且,由于中國目前個人收入透明度差、統計資料不全,實際系數可能比表中的統計數字大。此外,城鎮與鄉村之間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也在日趨擴大。目前中國收入分配領域的制度和政策建設是非常不完備的。

這種不完備體現在各個方面、全部過程,而綜合體現為收入分配領域内的無法可依(當然,也存在着大量的有法不依的現象)。這種分配制度和政策嚴重缺位的現象,是造成目前中國收入分配領域秩序出現混亂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

1、在初次分配領域,政府缺乏有效的限制壟斷、鼓勵平等競争的政策,社會成員獲得收入,無論是按照勞動所得為基本原則,還是以生産要素分配為原則,都存在一個公平問題。平等競争、限制壟斷就成為保證收入分配秩序公平、合理的基礎和首要條件。中國經濟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市場經濟,因此,平等競争應當是經濟秩序的基礎。

但是,一些從傳統體制中延續下來的各種各樣的社會強勢集團,憑借過去所取得的有利地位,依托公有制經濟的強大力量和政府政策的保護,在轉型時期假借市場經濟的原則,利用不平等的價格、壟斷地位和政府背景,壟斷市場,獲得了巨大的超額利潤,而這些财富又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和手段,最終全部或部分變成了這些具有壟斷地位的單位、企業工作人員的個人收入,因此其他社會成員的收入一般情況下是無法與這些單位或企業的工作人員相比的。

收入差距的懸殊造成了處于較低收入狀态的其他社會成員不滿情緒的積累和外露化,則會進一步地誘發其他社會成員試圖通過其他非市場手段、非公平手段來擴大收入份額的欲望,市場經濟環境會引導進一步惡化。由此可見,政府如果對壟斷行為的漠視、容忍、放縱,那絕對是與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相矛盾的。

類型

上看,政府在初次分配領域的政策缺位主要有以下幾類:第一,在城鄉關系方面的政策缺位。

具體表現在:

一、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明顯。

二、在稅費負擔方面,處于低收入位置的農民承擔了遠比處于較高收入位置的城鎮居民高得多的稅費負擔,稅收、以及各種各樣的費用沒有發揮調節社會成員收入差距的功能,反而成為二元體制下剝奪農民利益的工具。

三、在行業壟斷方面。金融、郵電、保險等行業,受到政府的保護,在市場上處于獨家壟斷的地位。這些行業、部門憑借壟斷所帶來的職工高額收入是造成城鎮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

四、在地區發展問題上。政府的傾斜發展政策、特區政策以及其它一些類似政策,與行業、部門保護政策相類似,同樣造成了各個地區之間、特别是沿海和内地之間、開放城市和非開放城市之間、特區和非特區之間競争條件的不平等,在這種不平等政策支配下的地區之間發展的不平衡,同樣成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主要的原因之一。

五、對中小企業、對一些民營企業,政府沒有提供必須的保護和扶持政策,實際上置這些企業于非常虛弱的市場地位,造成不同企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加大。

缺乏完備的打擊、遏制違法非法收入的政策

從現實情況來看,在中國,對違法非法收入的打擊是相對微弱的:一方面從總體上看打擊違法非法收入的政府政策是不全面的、缺乏周密的複蓋性和連續性,某些已經制定出來的政策,也由于缺乏有權威的程序規定和監督,緻使政策效力受到極大的限制,另一方面,從政府政策對不同類型違法非法收入的打擊力度和嚴密程度上看,政府政策對一般形式的涉及财産侵奪的刑事犯罪的打擊要遠遠超過對于以政府官員或特權階層貪污腐敗為核心的違法非法收入類型的打擊,因而在貪污腐敗猖獗的情況下,這種相對較輕的懲罰和不周密的法網由于不足以遏制犯罪的勢頭,成為困擾人們的越來越嚴重的問題。

政策調整

收入政策

江澤民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指出:“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允許和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産要素參與收益分配。取締非法收入,對侵吞公有财産和用偷稅逃稅、權錢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堅決依法懲處。整頓不合理收入,對憑借行業壟斷和某些特殊條件獲得個人額外收入的,必須糾正。”要從根本上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一要保護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勞動者的勞動所得,是指勞動者通過誠實勞動取得的收入和經營者通過合法經營取得的利潤。國家對此理應依法予以保護。這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的性質決定的,是社會主義的社會制度決定的。

在這樣的大前提下,中國收入分配制度進一步改革的總思路是:放開初次分配,控制再分配。政府應尊重各微觀主體的利益,尊重市場規則,尊重價值規律,讓各種要素通過市場上的公平競争實現各自價值,取得屬于自己的一份收入。與此同時,應強化再分配杠杆的作用,必須拓寬政府再分配渠道,擴大調節範圍。根據要素收入格局的變化趨勢,政府收入應逐步由過去的以間接稅和企業所得稅為主轉為間接稅、法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并重,并大力推行社會保險制度。要解決目前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一些突出問題,重點是調整分配秩序,理順分配關系,硬化分配約束機制。

同時,中國的分配體制會越來越多地受到市場機制的影響,“把按勞分配與按生産要素分配結合起來”的分配原則将會得到進一步的貫徹落實,随着資本、技術等生産要素參與收益分配,中國的社會分配體制将發生較大的變化,市場機制作用的增強最終使收入分配的運行機制朝着促進經濟增長的合理化方向運行。

(一)首先,政治體制的改革是保證收入政策合理調整的前提

中國的收入分配問題,說到底實際并不是一個經濟政策或簡單的、局部的利益分配問題,而是具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政治問題,即由于政治體制改革的嚴重滞後所最終導緻的社會成員利益關系的扭曲,目前政府政策之所以在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缺位現象,本身就是與傳統政治體制的弊端聯系在一起的。具體而言,政治體制的改革将會導緻以下一些嚴重影響收入分配秩序問題的根本解決:

1、隻有解決了政治體制領域内社會普通成員對政府官員、對政府行為的監督問題,才能徹底解決特權階層的貪污腐敗問題,解決最令民心不滿的“特權收入”現象。

2、隻有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才能保證低收入社會成員在政府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有必要的地位和影響力。在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制定過程中,保證各個社會階層、集團、群體都會通過各種渠道,以自身利益為本位,最大限度地影響政府政策,以力圖達到政府政策對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證收入分配的整體合理性。

3、政治體制改革能夠提高政府執行收入分配政策的能力。通過改革,改變政府部門及其官員對政府政策進行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變形”、改造,造成政府官員自身利益和社會強勢集團利益的強化。

4、政治體制改革能夠建立健全全社會合理的收入獲取機制。在目前中國總體生産力水平仍然不高的情況下,提高全社會物質生活水平的唯一出路是加快生産力水平的提高,而生産力水平的提高必須依賴于勞動和資本的投入,社會成員收入的獲取也就必須建立在依靠勞動或資本投入的基礎上。

收入政策

(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按勞分配與按生産要素分配相結合,将成為收入分配政策的出發點。1、在堅持效率優先的前提下,兼顧社會公平。

(1)在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和所有制實現形式中,必須注意運用好“包括市場在内的各種調節手段”。

①勞動者的個人勞動報酬要引入競争機制,打破平均主義,實行多勞多得,合理拉開差距,而且,必須與他們所在的企業單位在市場競争中的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挂鈎,使勞動者和單位效益與風險共擔。

②實行這種分配制度,還必須加強相關法律制度的建設。國家一方面要保護公民的私人财産和通過勞動獲取的合法收入,同時國家也要逐步建立個人收入納稅申報制度,依法征收個人所得稅,通過分配政策和稅收調節,避免由于少數人收入過高而形成的兩極分化。

③還必須實行工資制度改革,這也是按勞分配和按生産要素分配相結合分配形式的客觀要求。就生産單位而言,國家應該允許在工人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企業效益增長率、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企業勞動生産率增長速度的前提下,自主決定工資水平和内部分配形式。這也應該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2)允許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存在,但要縮小收入差距和地區差距。

中國現階段生産力發展的顯着特點是總體上的相對落後性和各地區之間的相對不平衡性。由此而産生的就是人與人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收入分配的不平衡性。在政策上鼓勵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但是另一方面,又要盡可能地限制和縮小差距,提倡先富帶動和幫助後富,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對東部地區,人們要繼續鼓勵和支持他們充分利用有利條件,進一步增強活力,在深化改革、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邁出更大步伐;對中西部地區,要在政策上加以扶持。

中西部地區也要适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快改革開放的步伐,盡快變資源優勢為經濟優勢,實現經濟發展的全面騰飛。同時,在現實的條件下,東部地區也要通過多種形式和手段,對口支援,幫助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以實現中國地區間經濟的協調發展。

2、要從居民占有國有資源是否公平去研究居民收入分配的合理性。

這裡所指的國有資源,除一般意義上的地上地下資源外,更多的是指生産條件(比如機器、設備、技術裝備等)、行業(如通訊、能源、交通及其它可獲取龔斷利益的行業)。通過稅收等多種形式把本應屬于社會全體人民的收益收回到國家手中,用社會的收益服務于社會。

(三)規範分配秩序、理順分配關系,建立并完善收入分配調節機制。

1、理順府内部的财力分配關系,要盡快實現财政對國家财力的統籌規範管理。

這主要包括:①把現行的地方政府支配的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内管理。這部分預算外資金是過去同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和财政體制上的産物,現在已實行分科分級财政體制,它已無存在的必要。②把政府各部門分散管理的各種基金和收入,視情況分别納入國家預算,不允許有不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财政性收支。③堅定不移地推進稅費改革。清理各種收費,把必要的,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納入規範化的稅收軌道。

2、調節某些行業的過高收入,嚴格控制其工資水平的過快增長。

進一步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完善稅收體系。中國現行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功能不強的根源在于稅收收入比重低,而且存在着嚴重的稅收流失問題。要通過積極實施個人收入申報制度摸清個人的底數,同時要增強公民的納稅觀念。對非工薪階層的從業人員(如個體經營者、個體演藝人員、經紀人、律師等)的高收入必須通過建立特殊稅種加以調節,同時要加強稅收征管,加大稅務人員的責任,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嚴厲打擊各種偷、漏、逃、抗稅的行為。

加快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改進和創新,從體制上堵住憑借“事實上”占有國有資産而謀取各種非法收入的黑洞。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國有企業工效挂鈎辦法。對工資總管突破挂鈎指标的企業,要采取必要的手段加以約束,保持工資總額的适度增長,使企業工資總額真正随經濟效益上下浮動。

建立規範的市場競争機制,增加市場開放度,加強對經濟活動中壟斷成分的限制和管理。對于流通領域各類公司、商業性金融機構、各種壟斷性行業,以及房地産、證券等行業,要設置特别的稅費,将超額利潤的大部分收歸國有,嚴格控制上述行業的收入分配,避免其引發全國性的收入攀比。

3、嚴格限制非正常收入,規範收入分配方式,提高收入透明度。

取締非法收入。在中國取得非法收入的人雖然是極少數,但是這些人能量很大,危害甚烈,影響極壞。非法收入和社會主義的分配原則背道而馳,和中國的經濟制度格格不入,也是造成社會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必須予以取締并依法懲處。整頓不合理收入。凡是通過不正常渠道獲得的額外收入,都可算作不合理收入的範圍。因為它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擾亂了消費者的心理,影響商品市場的正常發展。個别人獲得不合理收入,不利于調動大多數勞動者的積極性,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不利于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因此必須進行整頓。

4、提高政府的财政支出,切實解決困難地區的社會保障問題?

政府用于社會保障性質的支出,在發達國家一般占财政支出的50~60%。中國1999年1—10月經過調整後的預算支出中,社會保障性支出(含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撫恤和社會救濟費)的比重隻占總支出的4.96%。鑒于中國已經開始進入人口老齡化階段,這方面的支出必然會不斷地增加。由于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用于社會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對落後地區的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

(1)保障貧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在收入差距問題上,更需關注的是貧困家庭問題。貧困家庭主要集中在城鎮困難企業和農村。目前城市貧困家庭的成因主要有三點:一是家庭中主要經濟負擔者失業;二是企業開工不足,社會生産力不能穩定發展,導緻職工工資收入的不穩定;三是物價上漲導緻收入實際下降而低于貧困線。從城市貧困者的構成上看,無收入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離退休職工、下崗職工、不景氣企業職工等均占較大比例。目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虧損國營企業職工的經濟窘迫問題。

收入政策

(2)建立對弱勢群體的社會支持和幫助網絡?

在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國的社會支持體系,都是建立在“單位”裡,城市職工的生老病死都依賴于“單位”和組織。随着養老、醫療、住房、就業等方面的體制改革,企業和單位原來承擔的社會功能逐漸分離出去。但是,迄今為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就業支持網絡還很不健全。特别是對下崗職工這類弱勢群體的就業問題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社會支持網絡。

職工下崗後的再就業,大多數要依靠親友關系等非正式渠道。根據北京市城市經濟社會調查隊1999年6月對下崗職工及其家庭的抽樣調查,在下崗職工謀職過程中,50.3%的人依靠親戚朋友等非正式渠道的介紹,22.3%的人依靠職業介紹機構、勞務市場、人才交流中心和招聘廣告等市場化網絡介紹,10.8%的人依靠原單位或主管部門等組織網絡介紹安排,9.9%的人通過街道委員會等社區網絡介紹,隻有2.3%的人依靠再就業服務中心和4.4%的人依靠其他渠道。注55、進一步改革完善所得稅制度,積極推進地方稅改革,加大對個人收入分配的調控力度。

(1)積極推進地方稅改革

完善地方稅收體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積極配合農村稅費改革,建立和完善農業稅制度,及時修訂農業稅條例,規範征稅辦法。同時積極研究拟訂城建、社保等方面的費改稅方案,進一步規範稅費體系。二是貫徹國民待遇原則,盡快統一對内外資企業征收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房産稅和城市房地産稅辦法,并将城鎮土地使用稅與房産稅合并;改革現行城市維護建設稅,将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改按營業收入,将教育費附加改成教育稅,并将城建稅和教育稅的征收範圍擴大到三資企業。三是為啟動房地産市場,停征土地增值稅,對個人買房減征或免征契稅。

1994年設立土地增值稅主要是針對當時房地産市場過熱,抑制房地産市場過度投機行為。目前房地産市場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為促進住房消費,應及時停征土地增值稅。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适時将排污費、污水處理費開征環保稅。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

(2)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辦法。

今後将考慮采取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工資以外的其他收入要求個人申報,以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辦法。強化國家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職能,完善個人所得稅法,開征遺産稅;保護合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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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黎明報》11月28報道:巴總理伊姆蘭·汗(ImranKhan)周三表示,僑彙收入是巴外彙儲備的重要支撐,旅外僑民是巴國家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應向他們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務。總理經濟團隊此次提出的刺激僑彙收入一攬子計劃主要内容有:一是對有效提升僑彙收入的銀行和彙兌公司給予特殊獎勵;二是減少彙兌交易手續費;三是完善彙兌系統,換發外彙彙款卡;四是強制要求旅外就業人員在巴開設銀行帳戶;五是将巴郵政局數量從240個增加到3200個;六是鼓勵使用合法的彙款渠道,并通過抽獎的方式向使用合法途徑的巴海外彙款人給予獎勵。

2020年疫情期間,消費成為中國經濟實現穩定運行的壓艙石。在中國經濟邁向下一個新台階的過程中,如何進一步提振消費成為關鍵。從各國的經驗來看,雖然發放消費券、推動假日經濟都是有力舉措,但收入增長才是提振消費信心和能力的根本驅動力。因此,“十四五”規劃提出,要“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财産性收入”;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也表示,将“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對此,浙江大學文科資深教授、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對《金融時報》記者表示,針對中等收入群體,一方面需要加快經濟結構轉變,加快産業升級,形成更多的高收入工作崗位;另一方面要增加人力資本投資,提高高等教育的入學率和教育質量,培養出更多、更高技能的專業技術人才;針對低收入群體,則應積極推進農村的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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