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進步獎

科學技術進步獎

國家科學技術獎項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是國務院設立的國家科學技術獎5大獎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之一。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主要授予在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創新、推廣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等過程中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中國公民和組織。2020年1月10日,科技部公布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目錄。
    中文名:科學技術進步獎 外文名:progress prize in scientific 别名: 目的:促進科學技術進步 設立時間:1993年7月2日 創辦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獎勵範圍: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創新 獎勵類型:國家科學技術獎5大獎項之一

簡介

科學技術進步獎(progress prize in scientific and collective technology)

“科學技術進步獎”是國家為了促進科學技術進步,發揮科學技術第一生産力的作用,推動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服務,對在科學探索和技術創新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頒發的一種帶政策、法律性的獎勵

獎勵等級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國家設立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國家級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批準和授予工作。

授獎條件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授予在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技術創新、推廣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等過程中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中國公民和組織。

從候選人、候選單位所完成項目的性質來講,包括了新産品和新技術開發、新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産業化、企業技術改造及技術進步、技術基礎和重大工程建設、重大設備研制中引進消化、吸收國外新技術,或自主開發創新的技術等。

(1)技術創新性突出;

(2)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顯着;

(3)推動行業科技進步作用明顯。

候選人條件

國家科技進步獎的候選人應當是具備下列條件的項目主要完成人:

(1)提出并确定項目的總體方案;

(2)在解決關鍵的技術和疑難問題中做出重大技術創新和重要貢獻;

(3)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做出創造性貢獻;

(4)在高技術産業化方面做出重要貢獻。候選人按貢獻大小排序,并在限額内産生。

如果在項目完成中僅從事協調和組織工作的領導,或是從事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能作為國家科技進步獎的候選人。

候選單位條件

國家科技進步獎候選單位應當是在項目研制、開發、投産、應用和推廣過程中提供技術、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并對該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完成單位。如果隻是提供資金,不能作為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列為獲獎候選單位。政府部門一般不應作為國家科技進步獎的候選單位。但對于技術開發類中推廣應用先進成果和高新産業化的項目,政府部門如作為組織者、實施者又确有實質性重大作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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