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自己把自己的耳朵捂住偷鈴铛,以為自己聽不見,别人也不會聽見,比喻自欺欺人。掩:遮蔽,遮蓋;盜:偷。
出處
《呂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鐘者,欲負而走,則鐘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鐘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辨析
辨音耳:不能讀作“ér”。 鈴:不能讀作“līng”。
辨形:鈴:不能寫作“玲”。
辨義:掩耳盜鈴和“自欺欺人”,都有“自己欺騙自己”的意思。但掩耳盜鈴專指“自己欺騙自己”,而“自欺欺人”除了“自己欺騙自己”以外,還有“欺騙别人”的意思。
示例
硬把漢奸合法化了,隻是掩耳盜鈴的笨拙的把戲。(聞一多《謹防漢奸合法化》)
那件事情才過去了,今天把人民的代表都打了,這不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不是蔣介石打的是誰打的?趕快去認錯,趕快去賠禮才對。
你女朋友站在背後癡癡地笑,說你這叫掩耳盜鈴。
個人主義嚴重的人;常常會幹出掩耳盜鈴的蠢事;這又有什麼奇怪呢!
原文
範氏之亡也(1),百姓有得(2)鐘(3)者,欲負(4)而走(12),則(5)鐘大不可負;以(6)錐(7)毀之,鐘況然(8)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9)掩其耳。惡(10)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11)矣。——選自《走進文言文》六七年級版
典故
原文
範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②鐘③者。欲
負④而走⑤,則⑥鐘大不可負;以⑦椎⑧毀之,鐘況⑨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⑩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選自《呂氏春秋·自知》
注釋:
①範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後被晉國的智氏、韓氏、魏氏等貴族聯合攻滅,逃往齊國。
②得:得到。
③鐘:古代的打擊樂器。
④負:背、馱。
⑤走:跑。
⑥則:但是。
⑦以:用。
⑧椎(chuí):槌子或棒子。
⑨“況”(huàng)然:“況”地;況,拟聲詞,形容鐘聲。
⑩遽(jù):急速地。
原詞是掩耳盜鐘。
釋文:範氏滅亡了,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背不動;于是用槌子把鐘砸碎,剛一砸,鐘锽锽的響聲很大。他生怕别人聽到鐘聲,來把鐘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耳朵緊緊捂住。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别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相關故事
“成書不出姓名,以避近民之譏,此與掩耳盜鈴之見何異?”——選自《答江德功書》寓故事
春秋時候,晉國世家趙氏滅掉了範氏。有人趁機跑到範氏家裡想偷點東西,看見院子裡吊着一口大鐘。鐘是用上等青銅鑄成的,造型和圖案都很精美。小偷心裡高興極了,想把這口精美的大鐘背回自已家去。可是鐘又大又重,怎麼也挪不動。他想來想去,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把鐘敲碎,然後再分别搬回家。
小偷找來一把大錘子,拼命朝鐘砸去,咣的一聲巨響,把他吓了一大跳。小偷着慌,心想這下糟了,這鐘聲不就等于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裡偷鐘嗎?他心裡一急,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鐘上,張開雙臂想捂住鐘聲,可鐘聲又怎麼捂得住呢!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
他越聽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抽回雙手,使勁捂住自已的耳朵。“咦,鐘聲變小了,聽不見了!”小偷高興起來,“妙極了!把耳朵捂住不就聽不進鐘聲了嗎!”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把耳朵塞住,心想,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于是就放手砸起鐘來,一下一下,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故事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是否捂住耳朵,它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它不會依人的主觀意志為改變。有的人對自己不利,或不喜歡的客觀存在,采取不承認的态度,以為如此,它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鐘”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如果對客觀存在的現實不正視、不研究,采取閉目塞聽的态度的話,最終便會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