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

政務依法公開制度
政府信息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托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動将政府信息向社會公衆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具有行政性、權利性、例外性及以載體為依托等特征。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政府信息公開 外文名: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别名: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概述

政府信息公開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及時、準确地公開發布。

在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時代,瞬息萬變的信息,已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因素。信息社會就是信息和知識将扮演主角的社會,作為最重要的信息資源的政府信息涵蓋全社會信息的80%,它既是公衆了解政府行為的直接途徑,也是公衆監督政府行為的重要依據。因而,政府信息應該公開。

法律涵義

可以從廣義與狹義兩個方面來理解:

廣義

廣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務公開,二是信息公開。

狹義

狹義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主指政務公開。

政務公開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開其行政事務,強調的是行政機關要公開其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屬于辦事制度層面的公開。

公開内容

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衆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内确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内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四)财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标準;

(六)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标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産、食品藥品、産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市級人民政府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鄉(鎮)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内确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内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财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主要特征

行政性

政府信息具有行政性,政府信息公開同樣具有行政性。

一方面,政府信息是與行政行為有關的信息,或者是政府機關以職權獲取的信息,這些信息都是與政府公共行政權力的運行有關,是行政權力運行過程或其結果的表現形式,沒有行政權力,就沒有公共信息,也就沒有政府信息公開。

另一方面,政府信息公開也需要行政權力的運行,信息的産生離不開行政權力,信息的公開同樣離不開行政權力,有時信息公開的過程也就是信息産生的過程,行政性貫穿始終。

權利性

信息公開是以公民獲得政府信息的權利為基礎的,而不是以行政權力為基礎。

政府是否應當公開信息,是否向民衆提供信息,這并不是政府的權力決定的,而是由民衆的權利決定的,這種權利是民衆所享有的憲法權利。所以說,民衆需要什麼信息,政府就要提供什麼信息,隻有這樣,相應的憲法上的權利才能夠實現。

公民個人根據憲法權利和具體的法律規定,自由地獲取政府信息,是公民和公共權力機關之間關系的一項基本原則。

例外性

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是可以公開的,實際上,相當一部分政府信息是不可予以公開的。

政府所掌握的很多信息是具有“秘密”等級的,這是基于國家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國普遍的做法。當政府信息的内容涉及到國家的安全,公開會影響國家的利益時,其公開就會受到嚴格禁止,并通過《保密法》予以嚴格規制。

所以,政府信息公開具有例外規定,并且,由于對可以公開的信息難以一一列舉,因而,在立法技術上,一般把例外信息作為研究的重點,除去例外信息以外,其餘政府信息均應當公開。

以載體為依托

政府信息是無形的,它必須通過一定的方式體現出來,一定的方式實質就是一定的載體的表現形式。比如,通過政府公開刊物刊載出來,通過設立閱覽室展現出來等等,這些表現形式均離不開一定的載體,所以說,政府信息公開要以載體為依托,離開載體,政府信息無法傳遞。

載體的範圍是多種多樣的,既可以是紙張書面形式,也可以是電子形式,并且,随着科技的發展,通過計算機網絡形式獲得信息的方式更為普及,但是,不同的載體的成本是不一樣的,這就需要法律的規定與選擇。

因而,政府信息公開要以載體為依托的特性,盡管不顯得那麼重要,但是,它卻影響着信息的傳遞,甚至也直接影響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标準的确定。

方式和程序

行政機關應當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衆知曉的方式公開。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内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屬于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内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隐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将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複制件或者其他适當形式提供。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複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政治意義

有效推動全國範圍的反腐倡廉

一切欺詐行為的基礎都來自信息不對稱,無論是不法分子的欺詐,還是政府官員的貪污和濫用職權,都源于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事實證明占據信息優勢就會成為強勢的一方。

政府信息公開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開,減少了政府與公衆的信息不對稱,會極大地改善社會公衆的監督條件,提升公衆的監督能力,對政府的渎職、貪污、濫用職權行為産生極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開是反腐敗的重要措施,是推動政府官員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 

推動全國自上而下依法執政

政府信息公開之前,雖然部分先進地區已經通過電子政務的建設來實現部分政府信息的公開,但政府信息公開的發展很不平衡,很多地區尚未行動起來,一些地方的官員藉沒有相應法規為由而減慢政府信息公開的進度,拖延政府改革。

政府信息公開有力規範了各級政府的信息公開行為,保障了政府改革的進度,并使各項政策都因為有了更為有效的公開而提升了執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陽奉陰違,促進了政府行為,特别是基層、邊遠地區、農村政府行為的規範化,推動了整個國家自上而下的行政體系依法執政。

藉此可以預知,與政府信息公開相結合的電子政務建設也必将成為推動各級政府依法執政的重要力量。 

提升政府公信力、促進政府與公衆合作

現代社會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經成為一項寶貴的社會資源:政府與公衆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強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與企業建立共識可以提升經濟活動的成效,從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會更為受益。

在過去,政府在公衆面前有着很強的信息渠道優勢,管理起來比較容易;如今,随着互聯網等現代化信息手段的普及,公衆的信息渠道日益豐富,了解的事情日益增加。社會的流言、噪聲及一些政府官員違紀現象的出現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的挑戰。

因此,現在已經不再是政府說什麼公衆就相信什麼,政府唯有以坦誠的态度面對公衆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推動社會經濟發展

政策穩定、政務公開是現代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環境,公衆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圖,對未來的預期就越有把握。同時,明确的預期能夠鼓勵社會的長遠投資,也能有力的促進經濟的發展。

政策隻鎖在抽屜裡由官員随需而用,會增加投資者對日後效益的擔心而縮減投資規模,從而導緻企業與投資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經濟建設的質量及效益大大下降。事實證明,那些吸引投資多、經濟發展好的地區常常是政府信息公開做得好的地區,是政府最講信用的地區。 

推動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建設

中國經濟已經發展到必須推行以人為本政策的階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資源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已走到盡頭,“知識經濟”已經成為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必經之路。

知識經濟社會最重要的資源是知識、智慧與創造力,這種資源隻存在于人們的頭腦中,現代政府要以調動智力資源為中心,唯有以人為本、尊重人才的社會才能夠調動智力資源。

服務平台

《中國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平台》是國家圖書館為滿足公衆對政府信息的有效利用而開發的一站式服務平台,以用戶為中心,以政府公開信息為基礎,以技術為依托,以服務為導向,是國内首個政府信息垂直搜索引擎。 

《中國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平台》以各級政府網站政府公開信息為整合對象,通過自動采集,将各級政府公開信息采集到本地;平台整合了國務院各部委、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政府公開信息,建立了政府公開信息、政府公報、政府機構等專題資源庫;針對不同形式的政府文件構建了資源描述體系,利用統一的元數據框架,對政府信息資源内容、外部特征及關聯關系進行充分組織、挖掘和揭示,為公衆查詢政府公開信息提供了便利。

中國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平台的推出,能帶動公共圖書館在政府公開信息整合服務方面的統籌協調發展,為公衆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

法律法規

 2007年4月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

(1)、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2)、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經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基本原則、公開的範圍、公開的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方面進行明确的規定。是中國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法規,是一部政府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法律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敗。

國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電子政務是信息公開的重要載體。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面向公衆、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的同時,構建網上信息公開平台。

最新要求

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

2012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積極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帶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在回應公衆關切、有效保障人民群衆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方面邁出新的步伐。當前,社會各方面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關注,本屆政府部署的一些重要工作,都對加強相關信息公開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件要求,當前要重點推進9個方面的政府信息公開:

一是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加強行政審批項目調整信息公開,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着力做好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

二是推進财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2013年,各省級政府要全面公開省本級“三公”經費。争取2015年之前實現全國市縣級政府“三公”經費全面公開。

三是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市縣級政府要全面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信息。

四是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重點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重點整治工作、執法檢查等信息公開。

五是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重點推進空氣質量、水質環境、建設項目環評等信息的公開。

六是推進安全生産信息公開。推進重大事故和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2014年,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公開。

七是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着力推進涉及教育、交通運輸、農民負擔、醫療、房地産市場、旅遊市場等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的公開。

八是推進征地拆遷信息公開。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詢制度,推進房屋征收決定、征收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等信息的公開,實行陽光征收。

九是推進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擴大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範圍,加大高校财務信息公開力度。

存在問題

2014年2月2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2014年《法治藍皮書》,其中《政府透明度指數報告》指出,國家繼續加大公開力度、提升政府透明度,但主動公開仍不理想,依申請公開有待規範。n

實踐中,大量應主動公開的信息要麼不公開、要麼不能全面公開、要麼不能及時公開、要麼公開了難以查找;依申請公開方面,仍存在着保密審查的規範性文件亟待清理、政府機關處理申請不規範,各地方、各部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标準迥異,本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卻以五花八門的理由拒不公開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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