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經紀人資格證

房地産經紀人資格證

一種證書
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内有效。[1]
    中文名:房地産經紀人資格證 外文名:Real Estate Agent Professionals 别名: 考試科目:《房地産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産經紀概論》、《房地産經紀實務》和《房地産經紀相關知識》 考試大綱:房地産業、建設用地制度與政策等 考試時間:4月18、19日和10月24、25日

介紹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房地産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産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内有效。

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房地産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産經紀相關知識》。《房地産經紀概論》和《房地産經紀實務》4個科目。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

考取條件

申請取得《北京市房地産經紀資格考試合格證》(房地産經紀人協理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③具有高中或中專(含)以上學曆;

④具有房地産或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及相應的專業技能(相關職稱是指建築類、财經類及法律類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⑤申請房地産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産經紀人協理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大專學曆,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曆,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六)凡已經取得房地産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産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曆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曆或學位;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曆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9年年底。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内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号)和原人事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号)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參加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曆或學位證書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台灣居民還須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考試大綱

一、房地産業

掌握房地産業的概念和行業細分,房地産法規體系。

熟悉房地産業的地位和作用,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了解房地産業的曆史沿革,房地産生産方式改革。

二、建設用地制度與政策 

掌握農地征用的政策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概念及政策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範圍及劃撥土地的管理

熟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含義,農地征用補償的範圍和标準,閑置土地的處理。

了解現行土地所有制,農地征用應遵守的原則,農地征用的工作程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管理。

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屋拆遷補償的對象、形式和标準,特殊情況下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熟悉城市房屋拆遷的程序和糾紛的處理。

了解城市房屋拆遷的概念及管理體制。

四、規劃設計與工程建設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城市規劃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城市規劃的實施。

熟悉城市規劃的編制與審批,建設工程招投标與建設監理,建設工程施工與質量管理。

了解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勘察設計市場的管理,注冊建築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制度。采集者退散

五、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産項目轉讓及商品房銷售的政策規定,房地産廣告的有關規定,《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熟悉房地産開發的概念,确定房地産開發項目的原則,房地産開發用地的取得,房地産開發項目資本金制度,房地産開發項目理。

了解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劃分,房地産開發企業設立的程序。

六、房地産交易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産交易的基本制度,房地産轉讓的分類及政策規定,房地産抵押的政策規定及實施要點,房地産租賃的政策規定。

熟悉房地産交易及轉讓、抵押、租賃的概念,房地産租賃的分類。

了解房地産交易的管理機構及其職能。

七、房地産權屬登記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産權屬登記制度的基本内容,幾種特殊房地産登記的有關規定,房地産面積測算。

熟悉房産測繪的概念,房地産權屬檔案管理的内容。

了解房地産權屬登記管理的概念、任務、目的、意義和原則,房地産檔案的特點、作用。

八、房地産中介服務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産中介服務行業管理的内容,房地産經紀人的注冊條件,房地産經紀人的權利和義務,房地産經紀人員職業技術能力求,房地産中介服務行業自律的内容。

熟悉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房地産中介服務收費的内容和标準。

了解房地産中介服務的概念及特點,房地産估價師的有關規定。

九、物業管理制度與政策

掌握物業管理的主要環節,物業管理的實施。

熟悉物業管理經費的來源,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收費的構成,收益性物業管理費用的構成,維修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了解物業管理的概念、性質、基本内容。

十、房地産稅收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産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有關規定,房地産有關稅費的優惠政策。

熟悉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的有關規定。

了解稅收的基本知識。

十一、房地産金融制度與政策

掌握房地産貸款的種類和相關規定,個人住房貸款的種類,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及利率。

熟悉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利率和稅收政策。

了解住房公積金的性質、特點、歸集、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基本原則。

遺失與補辦

房地産經紀人注冊證書不慎遺失應按以下程序申請補辦:

一、在省級以上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遺失聲明中應包括:證書持有人姓名、性别、遺失的證書名稱、注冊号、證書有效期期限。

二、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應填寫《房地産經紀人注冊證書補辦(更換)申請表》。此表可從中國房地産經紀人網站下載。

三、準備以下申請材料

(1)《房地産經紀人注冊證補辦(更換)申請表》兩份;

(2)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兩份(報紙原件必須是一整頁,可以看得出報紙的名稱及版面)。

四、提交申請材料

遺失聲明見報30日後,請攜帶上述材料到聘用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産)主管部門(簡稱注冊受理部門)提交申請。

注冊受理部門的詳細信息可登錄中國房地産經紀人網站查詢。

五、辦理期限

注冊受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審查完畢,并将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中國房地産估價師與房地産經紀人學會。中國房地産估價師與房地産經紀人學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完成補證工作。

六、領取新證

房地産經紀人可到注冊受理部門領取注冊證書。

需提供證件編号,然後在省級或者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廣告,最後補辦

證書管理

經注冊的房地産經紀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注冊機構注銷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

(三)脫離房地産經紀工作崗位連續2年(含2年)以上。

(四)同時在2個及以上房地産經紀機構進行房地産經紀活動。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經紀行業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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