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簡介
在唱片工業裡,音樂制作人(Record Producer,亦稱“唱片制作人”、“專輯制作人”)是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他的任務包括控制錄音工程的排程、訓練和指導新的音樂家、組織調度制作預算和資源、監督錄音的過程、進行混音以及母帶後制的工作。就某些方面而言,音樂制作人就像導演,他的任務是制作、設計制作出符合整個專輯風格的歌曲,不同的是,專輯制作人很少負責籌措經費,而是被一些擁有資金的人給雇用(通常是唱片出版公司或歌手本身)。20世紀下半葉開始,音樂制作人也開始從事一些更廣的、具有創造性的工作。
曆史演變職業由來
在唱片工業的發展的同時,錄像帶的出現、獨立電視公司的創立,例如德西路電視公司與1950年代的巨星露西爾·鮑爾(Lucille Ball)和她的丈夫德西·阿南茲(Desi Arnaz),都使得電視工業也在同時産生了急遽的變動。
制作人通常一手包辦所有的職務,包括選擇和安排曲目、監督錄音過程,甚至參與創作。獨立的音樂制作公司飛快地在流行音樂界占有了一席之地,而制作人很快地便成了歌手和唱片公司間重要的仲介:他們與新的歌手簽約、進行錄音,然後為其取得出版的許可,并出版、宣傳和販賣。其中最優秀的例子就是知名英國制作人喬治·馬丁(George Martin),他在EMI唱片公司擔任制作人和新人發掘經理(A&R manager)多年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成為一位非常成功的獨立制作人。
由于上述種種改變,音樂制作人開始在個人事業與流行音樂界中發揮強烈的影響力。菲爾·史佩克特(Phil Spector)是個重要的例子。由他制作的朗奈特合唱團(The Ronettes)、水晶合唱團(The Crystals)、達琳·洛芙(Darlene Love)、正義兄弟合唱團(The Righteous Brothers)與巴黎姊妹合唱團(The Paris Sisters)确立了貓王與披頭四(1958年至1964年)間的界線。另外,史佩克特使用的音牆(Wall of Sound)制作技術在其年代之後仍繼續被使用。
有的制作人也變成了“實質上”的“唱片藝術家”,他們為不知名的歌手錄制唱片,并通常以假名發行。由唐·克許那(Don Kirshner)制作的虛拟樂團高射炮合唱團(The Archies)、丹尼·傑森(Danny Jason)發行的喬希和貓(Josie & The Pussycats)就是個例子。傑夫·拜瑞(Jeff Barry)和安迪·金(Andy Kim)同樣也是參與高射炮合唱團的“唱片藝術家”。
而在日本,自1960年代以來,此類人物主要是負責音樂産業中商業的一環,例如資金與物流的調度,并不多涉于音樂本身的創作。但1990年代小室哲哉的出現,對日本音樂制作人的角色掀起了重大變革。小室使得音樂制作人的影響力由商業層面跨足到支配音樂本體層面,至今,日本的音樂制作人仍占了唱片工業很重大的地位。 從小室哲哉的音樂熱潮退燒以來,淳君的早安家族勢力席卷日本歌壇,包含歌手的培養、育成,淳君的聲勢已經超越了被稱為“音樂教父”的小室哲哉,從奧田民生、小林武史、小室哲哉這“三巨頭”制作人的手中,奪下日本歌壇 NO.1 音樂制作人的頭銜。
發展與演變
在中國,提起音樂制作人,還是很神秘的角色,很多人并不清楚他們的工作與職能,由于中國音樂地域發展不平衡,在港澳台地區,音樂人的分工較細,大陸地區,近幾年的發展,成長起一批中堅制作人,音樂制作人的工作範疇廣泛定義,一般來說,是以人為本量,進行市場定位,詞曲創作、編曲、錄音、混音、母帶,然後包裝歌手、市場投放,這些工作可以由制作人自己來完成,或者按工作特長細分下去,但一般來說,制作人要有紮實的音樂功底,并且有良好的音樂制作水準,這裡,編曲亦稱音樂制作,但編曲師不等同于音樂制作人,但音樂制作人一定會很精準的編曲,總的來說,“音樂制作人”起步于音樂制作工作,但廣泛目的是藝術與商業的共赢。
由于内地經濟的高速發展,舊的音樂管理體制越來越不适應時代發展的需求,信息數字化時代的到來,網絡音樂越來越泛濫,低俗化,制作質量低、投資小,也是困擾音樂制作人們的主要問題之一,由于世界音樂的迅猛發展,國内的音樂制作人們也在尋找一條符合中國特色音樂發展的道路,“民族風”走出了中國,走向了世界,中國的音樂家們也極力追趕世界音樂發展的腳步,創新與發展是音樂家們共同探索的問題。
由于内地音樂行業的不警惕,很多音樂制作人也制作自己,幕後、台前切換,已不是新鮮事。數字音樂的發展,傳統靠CD生存的音樂制作人們越來來越艱難,内地版權管理的失敗,音樂制作人們的生活處境并不樂觀,新生代音樂制作人也大多是多面手,集創作、演唱、制作、演奏為一身的制作人越來越多,中國地區制作人有很明顯的向“獨立音樂制作人”方向發展的趨勢,但在世界其他經濟水平較高地區,已有很完善的音樂管理體系,“獨立音樂制作人”相比中國内地地區較少,打擊盜版、完善版權管理體制、建立版權盈利标準、進行音樂版權機構改革,已成大中華區音樂家們對于中國内地音樂發展的迫切心聲。
職業要求
1.敏銳的熟悉各種樂器表現能力及樂器演奏法;
2.良好的樂感(對音樂節奏所刻畫的音樂風格的把握;
3.對曲式、音樂段落結構的優化組合的駕馭能力;
4.樂理、基礎和聲、中外名曲的賞析能力;
5.良好的作曲、配器(編曲)能力;
6.一種或多種樂器的演奏能力;
7.對市場的需求和導向的把握;
8.對歌手風格和作品的風格掌握并表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