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醇乙醚

丙二醇乙醚

化合物
丙二醇乙醚[1]是重要的精細化工産品,在塗料、油墨、皮革、染料、顔料、清洗荊及防凝荊等行業中有廣泛的用途。
    中文名:丙二醇乙醚 外文名:propyleneglycol monoethyl ethe 别名: 化學式:C5H12O2 分子量:104.15 CAS登錄号: EINECS登錄号: 熔點:-90 沸點:132 水溶性: 密度: 外觀: 閃點: 應用: 安全性描述: 危險性符号: 危險性描述: UN危險貨物編号: CN危險貨物編号:

理化性質

無色透明液體,與水混溶,易燃。

制備方法

1,2-環氧丙烷與乙醇在催化劑存在下進行反應,反應産物經精餾而得成品。

用途

用途1 用于塗料、油墨、感光膠等。

用途2 用作溶劑、分散劑或稀釋劑。用于塗料、油墨、印染、農藥、纖維素、丙烯酸酯等工業。也用作燃料抗凍劑、萃取劑、有色金屬選礦劑等。

危險特性

遇高熱、明火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的危險。接觸空氣或在光照條件下可生成具有潛在爆炸危險性的過氧化物。若遇高熱,容器内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燃燒分解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穩定,不會出現聚合危害,禁忌強氧化劑、強酸,避免接觸空氣。滅火方法采用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幹粉、砂土等。

儲運方法

儲存于陰涼、通風倉間内。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儲存間内的照明、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禁止使用易産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技術參數

接觸限值:中國MAC:未制訂标準前蘇聯MAC:未制訂标準美國TLV—TWA:未制訂标準美國TLV—STEL:未制訂标準

危險性類别為第3.3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危險貨物包裝标志為 7

包裝類别為 Ⅲ

健康危害

動物中毒表現以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為主,可緻眼、呼吸道刺激和腎損害。用本品溶液滴兔眼,可引起結膜刺激和暫時性角膜混濁。吸入食入經皮吸收。LD50為7000~7110mg/kg(大鼠經口)[50%水溶液];8100mg/kg(兔經皮) LC 50: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眼睛接觸:立即翻開上下眼睑,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呼吸困難時給輸氧。呼吸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給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防護措施

工程控制:生産過程密閉,全面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高濃度接觸時,應該佩戴防毒面具。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防護服: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必要時戴防化學品手套。

其他: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避免長期反複接觸。定期體檢。

洩漏處置: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護服。在确保安全情況下堵漏。禁止洩漏物進入受限制的空間(如下水道等),以避免發生爆炸。噴水霧可減少蒸發。用大量水沖洗,經稀釋的洗液放入廢水系統。如大量洩漏,利用圍堤收容,然後收集、轉移、回收或無害處理後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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