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鈔員

押钞员

武装运送现金及凭证的保卫人员

押钞员,是指负责押运银行钞票和有关国家财政的钱、金银、首饰等的专业人员[1]。他们头戴钢盔、身穿防弹衣、手持防暴枪,一副生人勿近的面孔。这是他们留给大众的刻板印象。押钞员不是军人、不是警察、不是保安,他们是游走于都市的现代“走镖人”。他们过的是军事化管理的生活,做的是荷枪实弹的工作。

    中文名:押钞员 外文名: 别名: 民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业: 主要成就: 英文名:Bank note 责任:捍卫国家的财政安全和金融秩序 条件:经过专门训练而产生的专业人员 权利:可以在押钞过程中掌握枪支

条件

经过专门训练而产生的专业人员(一般需要受过部队训练的),能熟练控制枪支、弹药。有良好的社会背景,无犯罪记录与前科,心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责任

用生命捍卫国家的财政安全和金融秩序,在押运过程中不得损失国家的一分钱,在遇到有人抢劫时要尽权利与坏人作斗争。

特有权利

可以在押钞过程中掌握枪支,遇到有人抢劫或者有人故意寻衅的,可以先予以警告,警告无效后鸣枪示警,仍然无效时可以将其击毙或者射击其非致命部位。同时,押钞员也是一种特殊的警察。

种类

押钞员有三种:

1、银行守护人员:不佩戴枪支。

2、押钞警察:佩戴盔、防弹背心、97-1式18mm警用防暴枪、五发子弹

3、押钞车司机:同样佩戴钢盔、穿防弹背心、一把手枪。

相关法律条例

押钞员作为特殊职业,其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但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也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只有在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才可以使用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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