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中央委员会召集的五年一次的全国性会议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外文名: 别名: 简 称:党代会 举行时间:每5年举行一次 中共党刊:《求是》杂志 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

举行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职权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历次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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