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

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省级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方案在全国铺开,并先后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全省市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
    中文名:农村信用合作社 外文名: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别名: 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 批准设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银行类金融机构

机构特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n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n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n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简介

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省级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方案在全国铺开,并先后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全省市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 

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主要有以下3种模式:1、农村信用社。2、农村商业银行。3、农村合作银行。 

各省农村信用社入股组建了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实现了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之间的通存通兑业务,并开通银行卡,加入中国人民银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信用社与社会共存.信用社改革由省政府管理,那么它和政府一起为社会的发展发挥它的职能作用.现在农村的经济主要是靠信用社的支持,长久的合作关系,信用社占天时、地利、人和。外资银行不可能在农村这片土地上发展。农村信用社的软件和硬件都以具备与四大国有银行及各大商业银行竞争,存款总额继农行、工行、建行之后突破3万亿元。 

信用社开通了通存通兑业务,和以前的单一支取方式要方便很多,人员也在不断优化。.

信用社与银行

相同点:

都属于金融机构。办理存、贷款业务和资金结算业务。

不同点:

1、信用社业务范围一般是向农村、城镇人口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品种如“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存贷款业务。银行一般是向大集镇及县城以上人口提供理财服务的,品种较为丰富。 

2、信用社是以县级联社为一个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在县级以下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是有许多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的营业单位,一般是二级法人单位。

2010信用社贷款利率

2010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

各项贷款单位:%

六个月5.10

一 年5.56

一至三年5.60

三至五年5.96

五年以上6.14

信用社浮动利率

贷款机构可以在央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有一定的浮动。信用社贷款利率[1]浮动范围比银行更大,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为0.9~2.0。

贷款人条件

1、社团贷款及其借款人的条件:n(1)借款人是社团贷款牵头社的入股社员,在该社开立了存款账户。n(2)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n(3)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n(4)能够提供有效的保证或动产、不动产、权益抵(质)押。n(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n2、贷审会会议对贷款进行审议的主要内容:n(1)贷款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n(2)贷款定价及其带来的综合效益。n(3)贷款的风险和防范措施。n(4)根据贷款项目情况,需审议的其他内容。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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