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業

养老服务业

服务行业
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特殊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服务行业。[1]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当前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保持家庭关系和睦稳定、促进老年群体和谐相处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中文名称:养老服务业 外文名称:Pension services 所属行业:服务行业 服务分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

背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被称为“银发浪潮”的人口老龄化成为各国都要面临的问题。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国人口在快速老龄化。中国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预计到201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2020年将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人的身体机能在不断退化,老年人的患病率和人均医药费用明显高于年轻人,老年人是医疗服务的高消费群体。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将持续增长,医疗、照料、护理问题日益突出,老年健康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行业发展前景可期。

服务范围

中国现有的各种养老服务业态是由传统的社会福利救助体系发展而来的,它同时兼具公益福利性和市场性的特点,内容涉及多领域,既包括生产型行业,又包括服务型行业。

例如,围绕身体健康方面的需求的老年健康服务产业,主要包括:家庭病床和护理、健康咨询、康复中心以及提供医疗护理等。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不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也含“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老人。

服务的种类针对老人及其家庭的不同需要,可以提供登门访问、间断进入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全托进入养老机构等方式。

经验

1、经济发展决定养老事业的发展。

美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都是高福利、高税收国家。澳大利亚国土面积为768平方公里,人口不足2000万人,人均GDP43000美元,美国人均GDP47000美元,新西兰人口400馀万人,人均GDP31000美元。有坚强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养老服务呈现高福利状态。

2、管理机制到位。

澳大利亚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完善的管理机制保障养老服务的发展。管理手段科学规范,既有管理机制,又有监督机制。如公积金的积累与使用,有专门管理部门,由审计部门监督,要定期向国会汇报,保障了基金的正常运转。养老机构的管理,不论市政府投资兴建,还是企业、社团及私人投资兴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办,受政府的监督。

3、养老服务社会化。

澳大利亚养老服务业稳步、健康的发展,取决于澳大利亚走社会化养老的路子,充分调动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展养老社会化。澳大利亚政府尽管不断加大养老费用支出,但每年的支出仅占养老总支出的9.5%,其馀为社会团体支出63.5%,私人支出17%。而且政府提倡在家养老为主,不仅有利于老人长寿,也减少了政府的费用支出。

政策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复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2月25日,民政部网站全文刊登了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为此,《意见》列出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具体举措和政策优惠。《意见》提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停办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剩馀资产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以捐赠形式纳入当地政府养老发展专项基金。原始捐资有增值的,经养老机构决策机构同意并经审计符合规定的,可对捐资人(举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一,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首先,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家政服务企业、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

再次,支持民间资本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发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

第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机构养老服务。支持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可采取自建、转型、公办民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所属的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等转型为养老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鼓励将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来运营,实现运行机制市场化;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城乡特困人员或政府承担照料责任的其他老年人。

第三,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和物质产品。

精神产品方面,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借、法律维权等服务。

物质产品方面,支持企业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增加适应老年人消费需求及特点的商品和服务。

此外,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老年公寓和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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