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木啟久

铃木启久

日本会津步兵第65联队历任中队长
铃木启久,男,1890年出生于日本福岛县。1911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8年来华,在东北任日本关东军第2独立守备队步兵第12大队大佐大队长。1940年到华中任步兵第15师第67联队大佐联队长。1941年晋升为少将,到华北任步兵第27师第27步兵团少将团长兼唐山地区防卫司令官。1944年到河南任独立步兵第4旅少将旅长。[1]
    中文名:铃木启久 外文名: 别名: 出生地:日本福岛县 性别:男 民族:大和 国籍:日本 出生年月:1890年 去世年月:1982年 毕业院校:日本陆军士官学校

人物生平

入伍后在日本会津步兵第65联队历任中队长、大队长、联队副官。1938年来华,在东北任日本关东军第2独立守备队步兵第12大队大佐大队长。1940年到华中任步兵第15师第67联队大佐联队长。1941年晋升为少将,到华北任步兵第27师团第27步兵旅团少将旅团长兼唐山地区防卫司令官。1944年在河南新乡任新编独立步兵第14旅少将旅团长。担负黄河以北的京汉线守备,同年7月旅团扩充任日军第117师师团长(丙种师团),1945年晋升为日军中将。1945年4月原本预定参加老河口作战,后转隶关东军44军,1945年8月,在东北吉林省公主岭被苏军俘虏,关押在西伯利亚。1950年7月被引渡给中国,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

1956年6月经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被判有期徒刑20年。

1963年6月被提前释放回日本。

1982年去世。

滔天罪行

1942年4月,他以步兵旅团长兼唐山地区防卫司令官的身份,指挥命令所属部队参加“丰润大讨伐”。其下属的第1联队在我河北遵化县鲁家峪乡,以刀砍、火烧、施放毒气等残暴手段杀害我和平居民刘宝和、刘俭、李有余、刘清池、李安定等220人。其中特别残酷的是,钱连发的两个儿媳、1个孙子、1个孙女被毒气毒死,1个女儿中毒后又被轮奸致死;于长合的妻子李氏因拒绝强奸被剖腹挖出胎儿。该联队还放火烧毁民房1900余间。这就是“鲁家峪惨案”。

1942年4月,其下属的第1联队又在我河北遵化县刘备寨村杀死和平居民郭振来、白继武、任显章、郑广志等35人,并且烧毁民房330余间,掠走牲畜120余头。这就是“刘备寨惨案”。

1942年10月,在他的命令下,第1联队又到我河北遵化县东新庄村进行“扫荡”。日军以火烧、刀刺、军犬咬、施放毒气等残暴手段杀害我抗日救国志士徐植、和平居民桂兴富、曹万桂、王兆祥、张树元等40余人,并且烧毁民房100余间,抢夺粮食70余吨。这就是“东新庄村惨案”。

1942年10月28日,在他的命令下,其下属的第1联队和骑兵队联合到我河北滦县潘家戴庄进行“扫荡”。日军在那里进行了血腥的集体大屠杀。他们以刀刺、棒打、火烧、活埋等残暴手段杀害我和平居民戴国礼、马文焕、齐盘成、戴福增等1280余人,其中包括周树恩的妻子高氏等63名孕妇和周树珍等人的9名幼儿。他们还强奸妇女100余人,烧毁民房1000余间。这就是骇人听闻的“潘家戴庄惨案”。

1942年9月至12月,铃木启久为了推行“治安强化运动”,指挥命令下属各部队在我河北省遵化、迁安等县沿长城地区制造“无人地带”,驱逐我大批和平居民,使他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仅经查明被驱逐的和平居民中就有郭连生、傅洛全、方占生、张永生、刘万瑞等172人遭冻饿而死。他们还杀害我和平居民王二柱、袁瑞山、李金榜、刘开山、郑永余等230余人,烧毁民房15700余间。日军在河北迁安县至滦县之间、遵化县至丰润县之间和唐山以南地区修筑长达290余公里的封锁沟和很多炮楼,破坏了大量的耕地;他们强迫我和平居民从事军事性劳役600余万工日,服劳役的人当中,仅据铃木启久自供,就有300余人因受虐待而死。

1944年10月17日,铃木启久以日军117师团代理师团长的身份,命令下属的第87旅团独立步兵第204大队到我河南长垣县进行“讨伐”。日军包围了小渠村,以刀砍、火烧、投入井内等手段杀害我和平居民刘俊英、唐金生、刘景昂、张永善、张国启、黄丕勋等660余人。这就是“小渠村惨案”。

1945年8月12日,铃木启久以日军第117师团师团长的身份命令所属的第87旅,烧毁、破坏了吉林省白城县的火车站、给水所、电话所、铁路医院、粮库和桥梁等民用建筑和设备。当时,仅被烧毁的粮食就有8400余吨,油类28万余斤,还枪杀前往救火的和平居民5人。

综上所述,铃木启久在参加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战争期间,确实犯有对中国进行侵略战争,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指挥命令所属部队制造无人区,毁灭我国城镇乡村,驱逐我国和平居民,残暴杀害、虐待我爱国志士及和平居民,抢夺、破坏人民财产,施放毒气,强奸妇女等严重罪行。他本人对上述罪行全部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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