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法學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
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全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拥有一级博士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一级硕士点、法学试验班等项目。学院凭借优秀的法学师资团队,为创建中国顶尖法学院、世界级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山东大学法学教育始自1910年。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山东大学恢复法学教育。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法学院是山东大学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源于原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于1995年成立的法律系,于2004年发展为现在的法学院。[1]
    中文名:山东大学法学院 外文名:law college of Shandong University 别名: 创办时间:1981年 类别:二级学院 校址: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教学机构:法律学系、民商法系 邮编:250100 现任院长:齐延平 所属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成就:成功举办多次国际学术会议

搬迁校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表示,山东大学已着手筹建青岛校区,“将来山大会有济南、威海、青岛三个校区,我们将探索中国特色的加州大学办学模式,这在国内还没有先例。”徐显明表示,尽管山大在创新办学模式的过程中,借鉴了美国加州大学的办学模式,但两者有着明显的不同。“加州大学的各个分校之间是彼此独立的,而我们的几个校区都是在山大的统一管理下,对各自的学科进行布局。

”随着青岛校区筹建工作的启动,山东大学在济南、威海、青岛三地办学的规划即将成为现实,各校区的教育质量也必将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办学模式的选择就是为了教育质量”。徐显明说,在三个校区间进行统一的学科布局,目的就在于提高办学质量。

根据发展规划,山大2011年将探索完善一校多地办学的发展模式,为形成“山东大学系统”做好体制机制设计,将形成济南、青岛、威海三地办学、一体发展的“山东大学系统”。“山东大学系统”是山东大学更新办学模式的一次尝试,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建设青岛校区。

山东大学公布了青岛校区首批学科和学术机构设置方案,决定法学院等6个学院和8个科研机构整建制迁至青岛校区发展。这标志着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的启动运行进入实质性阶段,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青岛鳌山湾畔,处于青岛市蓝色硅谷核心区,占地面积3000亩。未来的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将成为高端人才的聚集和培养基地、高端学术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基地、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和产业化基地、高水准的国际学术交流基地。

百年名城青岛与百年名校山大有着密不可分的历史渊源。从1928年省立山东大学由济南迁至青岛与私立青岛大学合并被定名为国立青岛大学,两年后又改称为“国立山东大学”起,到1958年山东大学迁回济南,青岛见证了山东大学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和五十年代的两次辉煌。

在这里,山东大学创造了“海洋学科远东第一”、“生物学科全国领先”、“基础研究与文史研究见长”的三大美誉。

今天,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区龙头的青岛,正在为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而不懈奋斗。山东大学重回青岛办学,传承历史、开启未来,承载着山东大学再创辉煌的光荣与梦想,承载着十余万师生员工的期盼与厚望,必将再次奏响名城与名校琴瑟共鸣、和谐发展的华美乐章。

据悉,山东大学法科教育肇始于1910年代,复办自上世纪80年代。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

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学院将“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国际化法律英才”作为发展目标,制定了国际化发展战略,注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整建制迁至青岛办学,将成为山东大学实现法学学科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

山东大学法学院将充分发挥青岛市的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延揽海内外优秀人才,在巩固传统优势学科基础上,将立基于国家和社会需要,着眼于国际学术新领域。

山东大学法学院将于2016年整体搬迁到青岛校区(2016年9月仅仅搬迁2016级本科新生,2014级本科生暂不搬迁)。

学术交流

1995年始,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9年,开始试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0年,理论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教育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学习+研究"培养模式、"双导师制"等,有效地促进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15名国内知名学者、15名司法界专家型法律人士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在双导师制下参与指导法学和法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成才计划。

相关介绍

山东大学(威海)创建于1984年,是山东大学在威海设立的一个校区,办学理念为“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是中国高校和地方政府联合共建的第一所大学。学校风景秀丽环境优美,北拥玛珈山,西濒威海国际海水浴场,东临威海金海滩浴场,为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大学校区之一。

山东大学(威海)是山东大学的一个校区,与其它校区同样级别,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在“统分结合、优势互补、各俱特色、一体发展”的“大山东大学”发展架构下面向全国一本线上招生。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创建于1995年(原名法律系,于2004年6月改系建院),现有67名教职工,其中教师55名,包括教授14名,副教授18名;博士及在读博士33名;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19名。学院另聘有兼职教授10名。

2004年建院以来,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崇法尚德、求真务实”的院训,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均有了长足发展。学院下设法律、行政管理及社会工作三个系,开设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本科教育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于2007年被山东省确定为省特色专业。

法学院设有山东大学威海民间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法律方法论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东方文化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政治学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机构,其中“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我院法学理论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法学理论教学团队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批准确定为校优秀教学团队。

法学院现有精品、双语等示范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学院教师承担和完成了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等20余项科研项目,出版学术着作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法律方法论研究已形成特色,并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法学院还设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诊所式教育中心、学生法律服务中心等实践教学机构。

法学院可在法学理论、政治学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可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法史学等九个专业方向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还招收培养法律硕士(包括参加全国联考的全日制法律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在职法律硕士)。

学院在校本科生117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人,博士研究生10人,在职法律硕士90余人。法学院与英国斯旺西大学、班戈大学,美国马歇尔法学院、辛辛那提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韩国朝鲜大学、仁川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可以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学生到海外进行长、短期留学,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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