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目标
通过指数化投资和积极投资的有机结合,力求基金收益率超越我国证券市场的指数增长率(以沪市综合指数为参考),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采用现金形式分配,于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实施;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