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

科学领域术语
一切科学活动的直接目标就是作出科学发现,包括科学事实的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提出,两者紧密联系,互相促进,推动着科学的进步,甚至会引发整个科学的革命。[1]
    中文名:科学发现 外文名: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 释义:活动中对未知事物或规律的揭示,主要包括事实的发现和理论的提出。 用法:中性 内容:做出科学发现 注音:kē xué fā xiàn

名词解释

作出科学发现是一切科学活动的直接目标,重要事实或理论的发现也是科学进步的主要标志。这两类发现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例如,19世纪末以来,电子、X射线、放射性等发现促成了原子结构和原子核理论的建立,而后者又推动了各种基本粒子的发现,为粒子物理学的诞生作好了准备。重大的科学发现,特别是重大理论的提出,往往构成某一学科甚至整个科学的革命。科学理论的发现是创造思维的结果,它往往求助于直觉、想象力的作用,这就必然要涉及科学家的文化素养、心理结构甚至性格特征等复杂的个人因素,有时还往往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但这并不意味科学发现毫无规律性可循。

科学史上有大量所谓“同时发现”的记载,说明任何发现归根结柢都是在一定社会文化背景中的社会实践和科学自身需要的产物,特别是事实的发现往往直接受到社会生产水平和仪器装置制造技术的制约。因此,科学发现在科学发展的总进程中是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它具有自己的“逻辑”,有人还明确地称之为科学发现的逻辑。这种“逻辑”有别于单纯从事实归纳出理论或者从理论演绎出事实的形式逻辑

方法

科学发现的方法是一种首创新质或新价值科学对象的科技活动方式和技巧。任何科学发现都与方法密切相关,它既需要借助于科学的方法,又是对科学方法的一种发展。按照发现客体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科学方法。问题的发现多采用辩证分析方法,通过矛盾分析而提出问题,并通过本质的分析抓住主要问题,如从分析逻辑矛盾中发现悖论问题;事实的发现往往是通过实践观察和科学实验方法而实现,新的实验技术和观察技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是科学发现方法的重要内容,如类星体的发现,超导现象的发现等;关系(规律)的发现,需要采用实践方法和理论方法相结合的综合性科学方法,如万有引力定律、门捷列夫元素周期律、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等发现,基本上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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