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政府下辖部门
余姚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下设七个科室。
    中文名:余姚市教育局 外文名: 别名: 城市:余姚市 简介:下设七个科室 级别:正处级

领导信息

王标局长书记

诸建立副局长副书记

蔡祖航副局长党委委员

葛云中副局长党委委员

方晓英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沈渭灿党委委员人事科长

史久健正局级调研员

陈云海党委委员

吴菊新正局级调研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教育政策调研;负责局重要会务和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房、保密、档案、保卫、综合治理和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教育涉外工作;联系教育系统有关社团。

组织人事科

协助党委指导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教育工作以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机关工作人员和局管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的建议;做好中小学校长(含后备干部)的培训、管理、监督和离退休干部(含机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直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负责全市中小学(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园主任)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师资培训中心工作。

负责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制度,并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重大事项的执法、执纪、监察;参与教育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干部、教职工违纪事件查处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宏观指导全市教育布局和结构调整等工作;规划市属城区)学校的布局;负责中小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工作;督查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学校(单位)年度预决算、基建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人民教育基金和指导监督直属学校(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国防教育、军训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种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职教成教科

(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制订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和指导有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实施、教育质量评估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工作、“燎原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六)督导科

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教育工作和中等及以下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举办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体和指导;负责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检查验收工作。

高校招生办公室

(自学考试办公室)

在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普通高校、高职、中专、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报名、考试工作;负责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工作。指导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及各系统开考的中专自考工作,指导全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协助劳动局做好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

下属单位

余姚中学,余姚二中,余姚三中,余姚四中,余姚五中,余姚六中,余姚七中,余姚八中,实验学校,高风中学,余姚职技校,余姚二职,职成教中心,余姚四职,余姚五职,城区职成校,教研室,职教研室,教师进修校,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特教中心,教仪站,综合基地,校企公司,凤山街道教辅室,阳明街道教辅室,洲街道教辅室,兰江街道教辅室,四明山教辅室,大岚教辅室,梁弄教辅室,鹿亭教辅室,陆埠教辅室,大隐教辅室,丈亭教辅室,三七市教辅室,河姆渡教辅室,马渚教辅室,牟山教辅室,低塘教辅室,朗霞教辅室,泗门教辅室,小曹娥教辅室,临山教辅室,黄家埠教辅室。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nn

2、负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nn

3、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组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nn

4、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做好师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素质,合理调配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nn

5、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校舍及教育设施建设和装备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nn

6、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学校领导的聘任工作。nn

7、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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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nn

9、负责市内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nn

10、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nn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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