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古刑罚之一。指罪犯被判充军或流放而由差役押解出发。
大盗未杀,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清·方苞《狱中杂记》
引证解释
1、封建时代的一种刑罚,在罪犯脸上刺字,然后押送到边远的地方去服劳役。
《明史·刑罚志》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生,永久。终身,规定罪犯要服役到死,永久,还要罪及子孙后代。
2、指把不中意的人安排到条件差的单位去。
《人民日报》1981.4.4:“确实造反派也真没法子不讨厌这个‘架子不倒’的家伙,于是在69年彻底砸烂工读时,就把他发配到一个公社的卫生院工作。”
《新华文摘》1981年第6期:“各种‘干净的人’的会议和她绝缘了,她被发配到山坡上去照看一片大约方圆三十亩地的瓜田。”
3、遣嫁,出嫁。
《孽海花》第二一回:“你们看着姨娘本不过是个玩意儿……一不好,赶出的,发配的,送人的,道儿多着呢!”
《廿载繁华梦》第十八回:“他们在这等富贵人家,如珠似玉,将来正要寻个好人家发配去,难道要像我们捱这些清苦不成?”
例句
1、在发配沧州之前,林冲生活在一个养尊处优的安逸环境中,但是突来的横祸使他性格中忍耐的一面充分地显现出来。
2、执事的长官将五十锭白银送还给邵太尉,并将许仙发配到苏州府管辖下的牢城营做工。
3、有人发现,每除灭一次真理,诗歌就会回应以三次的仿效;荷马,当然也包那些括戏剧诗人,曾经都被谴责为这样的仿效者,被发配到放逐地去度过漫长的流放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