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皇家一号会所

郑州皇家一号会所

脸谱集团打造的娱乐会所
郑州皇家一号会所,坐落于郑州CBD商务内环,距离国际会展中心不过数百米,四周弥漫着浓厚的商业气息。曾是河南郑州最大的娱乐会所,因涉嫌色情违法行为,于2013年11月被河南警方查处。2015年5月25日,郑州“皇家一号”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其中陈加贵、王国付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处以8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2016年2月,给予155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周廷欣等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中文名:郑州皇家一号会所
  • 投资方:脸谱集团
  • 查封时间:2013年11月1日
  • 查封原因:涉嫌色情违法行为

案发过程

河南警方十多辆大巴查处“皇家一号”

 2013年11月1日深夜11时许,郑州市郑东新区一家大规模夜总会“皇家一号”被大批警力包围,众多工作人员被押上大巴车带走。网页还附有网友拍摄的行动现场照片。从照片上看,至少有十五辆警用大巴停在一家夜总会附近的马路上,身穿反光背心的民警排成人墙站在夜总会门口。2013年11月2日中午,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中原确认皇家一号夜总会被查处一事属实:2013年11月1日晚,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河南省公安厅组织警力,依法对涉嫌色情违法行为的郑州“皇家一号”夜总会进行了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异地用警”符合群众诉求

事实上,第一次异地用警并不是河南警方。2013年8月1日上任的河南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王小洪在福建任职时,也曾多次使用“异地用警”。 

 

会所情况

有156个包间侍者走气质清爽路线

该夜总会于2012年8月16日开业,总面积3000平方米,有186间K房,从网站照片可以看到,夜总会内部装修得富丽堂皇。网站首页的公告还写着“皇家一号国际公关小费升级……欢迎168cm以上美女咨询应聘”。在名为“郑州皇家一号”的网站上称,“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于2012年开业,拥有156个包间。在网上曝出的“皇家一号”招聘宣传片,以及网站的图片介绍中可以看到,该会所内部装修极其考究。

而网上“皇家一号”的招聘信息中称,要求应聘的女士身材高挑、形象佳,并称会根据个人形象、身高评定,每班的小费有400元、500元、600元等档次,优异者将会更高。在其面试须知中还注明“穿便装上班,来时需带裙子、高跟鞋,本公司走气质清爽路线,请勿穿着暴露”。其营销员(模特)的招聘启事上也注明,“工作内容:提升包厢氛围,仅与客人互动唱歌、喝酒、玩骰子;协助客户达成宴请目的”。而营销员的待遇为最低400元小费/场,最高可达800元,且“当天结账,可兼职”。

豪奢:硬件超过北京“天上人间”

“皇家一号”此前到底有多火?曾在里面任营销经理的王杰(化名)说:“装修时,单次充卡超50万元的客户就上百人。”“皇家一号”仅装修就耗费了一年时间,大厅和走廊的地面多使用人造玉石。“它的硬件,超过北京的‘天上人间’。”王杰说。“皇家一号”房间按照档次,价格从990元到9900元不等,人均消费都会超过5000元。

郑州皇家一号夜总会堪比当年北京的天上人间。皇家一号,位于郑州郑东新区黄金地段,规模宏大、装修奢华、酒水昂贵,被称为郑州第一夜总会”。知情人爆料,皇家一号”里面有几百个小姐,大多身材高挑、容貌姣好,可以陪唱陪酒,也可以出台。

网友回应

 “皇家一号”夜总会招聘宣传片

2013年11月2日凌晨1点左右,网友@Cocomiss旭等爆料:1日深夜11点左右,郑东新区一家大规模夜总会“皇家一号”被大批警力包围,众多工作人员被押上大巴车带走。  

“真是人山人海啊!感觉得有上千警察,有的警察还带着头盔,看样子像特警。除了保洁和外保,其他领班、女的都抓走了,拉走最少10车人。”一名保安说。“咦!你不知道,抓走可多女的,都是穿着露大腿的制服,这帮人肯定冻得够呛。”另一名保安说。此时,有3名男子从一辆轿车中走出,在环顾下四周后,一名拿着车钥匙的男子询问我们,“这一片有几个地下停车场,朋友来这玩抓起来了,我们帮他开车”。  

这名男子说:“这力度是真够大的,我那伙计也够倒霉的。”他说他也来过几次皇家一号,里面就是豪华,地上地下都有包间,一进去就有人问要女孩不要,好像分什么模特佳丽的,自己来都是谈业务的,要自己花钱一个月工资都不够……  

一名路人说,他在商务内环工作,一到晚上皇家一号门前停的都是车,自己对车不太懂,但曾见过劳斯莱斯幻影停在门口。

在另一家网站上称,皇家一号是2012年开业的,156个包间,全是大包间。该网站分为主页、模特招聘、夜场问答、公司实景等板块,标明皇家一号地址为: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东四街交叉口。  

政商关系

“皇家一号”被查,幕后大老板外逃,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因涉“皇家一号案”而被调查的8名当地警察官员,最高至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多名为市区一级治安大队队长。知情者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8人于2014年4月18日被带走调查,他们的办公室和住所都遭到了搜查。其中,因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和金水路分局局长黄柏仁系郑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省纪委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就在8名警官被调查一事公布后,2014年4月18日下午,郑州市公安局局长黄保卫立即主持召开党委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紧急会议。会上,黄保卫传达了省、市纪委官员对“皇家一号案”的倒查追责初步决定。上述人士回忆,黄保卫在会上透露了8名涉案民警之一、金水路分局查办处处长(原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宁曾向“皇家一号”“借”过钱,数额达上百万,周廷欣也“借”过钱,王新敏则收受了贿赂。另外,由于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王新敏和李宁都是刚刚被提拔副县实职,该事对市局内部干部震动很大。  

据了解,与“皇家一号”有关联的警界人士远不止8人,局领导要求涉案人员主动到纪委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郑州市公安局也出台了内部文件,规定“辖区内娱乐场所如被连续查处2次黄赌毒现象,治安大队长和分管副局长免职,连续查处3次,分局一把手免职。”“如果没有保护伞,很多场所是不敢营业的,一些娱乐场所光装修就花上千万元,如果几个月就被查了,进监狱了,成本都收不回来。”郑州一名资深警察举例说:很多场子每月都会给辖区分局送两份钱,明着一份,私下还给治安大队长、分局局长一份,美其名曰“赞助”,实为“保护费。”  

案件进展

接受调查

2014年4月21日从郑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郑州市公安局包括副局长周廷欣在内的8名民警因涉郑州“皇家一号”案,被相关部门调查。

被调查的8名民警,包括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治安支队支队长王新敏、副支队长张宏君、治安支队危爆大队长王俊平、金水路分局局长黄柏仁、查办处处长(原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宁、文化路分局治安大队长袁永强、南关街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李志军。

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因涉郑州“皇家一号”案被“双规”调查。  

开庭审理

2014年10月29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辉县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在该院二号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郑州“皇家一号”系列案件中被告人贾某某等十一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  

2014年10月30日,河南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涉黄系列案在河南辉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贾某某等11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当庭受审。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据辉县法院通报,11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再次开庭

2014年11月10日9时,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在该院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吉某甲等7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根据该院通报,2014年11月12日、14日,被告人吉某乙等6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以及被告人饶某某等5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也将在该院开审。和一次庭审一样,因涉及个人隐私,此番法院采取的仍然是“依法不公开”审理。  

2015年2月4日,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国际娱乐会所涉黄系列案,4日开庭审理,11人涉嫌组织卖淫犯罪受审。这也是该省法院2015年首度开审此案。

一审宣判

2015年5月25日,郑州“皇家一号”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陈加贵,王国付等11名被告人犯组织卖淫罪外,陈加贵还犯有非法经营罪。其中陈加贵,王国付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处以8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11名被告不服判决,当庭表示将上诉。  

二次公开宣判

2015年5月26日,由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州“皇家一号”案中被告人许冰等20人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窦二伟等7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李言芳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依照刑法规定,被告人孙胜男、许冰等20人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四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并处以3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张泽林、窦二伟等7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一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元到7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李言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

此次宣判是“皇家一号”案中众多被告人的第二次公开宣判。  

查处“保护伞”

2016年2月,官方人民公安报首次披露公安民警追责情况:共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260余名、查扣追缴赃款赃物价值近3亿元人民币,查处受贿索贿、徇私枉法、参股赌场等违纪违法公安民警152人、检察官3人,其中团、处级官员26人,科级及以下官员129人,收缴违纪资金800余万元人民币。

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和郑州市纪委分别给予上述155名违纪违法公安民警、检察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涉嫌犯罪的原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廷欣、原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处级干部姚天立、原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汪海、原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验收科科长卞卫华、原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局长黄柏仁等3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