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金

養老保險金

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
養老保險金是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緻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來源是由職工所在企業以及職工在職時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納的,并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進一步明确了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中文名:養老保險金 外文名: 别名: 受益人群:老年人 管理部門: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與專門機構管理 性質: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

三大支柱

我國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包含三大支柱。

其中,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主導;

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是與職業關聯、由國家政策引導、單位和職工參與、市場運營管理、政府行政監督的補充養老保險;

第三支柱包括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是個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養老保障供給的有效形式。

發放規則

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死亡待遇。

(1)喪葬費(2)一次性撫恤費(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注意: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按每滿12個月為一個間斷繳費年度計算,不滿12個月不計算)。n

計算方法

國家特殊津貼獲得者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曆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隻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标準計發。

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于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注意事項

養老保險金不能一次性領取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于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明确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制度

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異地就醫難的問題給退休後在異地居住的職工帶來很多不便。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在華工作外國人依法參加社保

明确外國人在中國境内就業的,參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問題及解決方法

養老保險金出現缺口的原因如下:

第一個現實原因就是,老齡化加劇。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老齡化的逼近,讓養老保險支出日益增加。

第二就是參保繳費标準難以提高,而退休人士的養老金标準也難以降低。

第三個原因就是養老金本身的增值問題。目前市場在法制和法規方面有不是十分健全所以風險的防範成為最大的難題。

解決方法

一是通過實施降低社保費率綜合政策,做大養老保險的“蛋糕”,形成企業發展與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良性循環。國務院印發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指出,降低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調整個人繳費基數的上下限。

二是通過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均衡地區之間的養老保險負擔,幫助困難地區确保發放。中央實施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進展比較順利,開始有效地緩解結構性矛盾問題。

三是不斷增加戰略儲備基金,今後将繼續做大做強。目前,全國社保基金已有2萬億左右的戰略儲備,而且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工作已經啟動,今後還将繼續加大劃轉力度。

四是各級财政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投入逐年增加。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企業養老保險的預算資金達到了5285億元,同比增長9.4%,地方财政也相應做出了資金安排。

五是養老保險其他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制度内在的激勵約束機制正在進一步健全。有關部門采取綜合措施,積極穩妥地開展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加大基金中央調劑力度、不斷提高統籌層次、加強基金監管等,同時不斷加強制度的自身建設,使制度内在的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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