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2002年9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重新登記。2003年10月,更名為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完成公司分立,注冊資本變更為1,000,998,873元。2008年10月,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公司名稱變更為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範圍
1、資金信托;
2、動産信托;
3、不動産信托;
4、有價證券信托;
5、其他财産或财産權信托;
6、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7、經營企業資産的重組、購并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财、财務顧問等業務;
8、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9、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10、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11、固有業務項下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
12、以固有資産為他人提供擔保;
13、同業拆借;
14、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規避兌付風險
報告顯示,今年一季度共發行了165款房地産信托産品(含保障房),發行規模為354.15億元,其中股權投資類産品占比隻有7.9%,而去年股權投資類項目規模占比高達37.5%。
房地産信托股權投資項目是指以股權投資的方式進行房地産開發的信托業務,由于此類信托針對的地産公司往往資質較差,正是由于存在這種先天的缺陷,因此地産信托中股權投資類産品也被認為是信托中風險最高者。
分析人士認為,從一季度地産信托的發行占比來看,信托公司顯然是在有意借助“調結構”的方式來規避潛在的風險,這也與市場當前對地産信托兌付風險的關注密切相關。
不過,從整體來看,通常在融資方資質達不到“四三二”标準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貸款類方式來進行融資,多會選擇股權類融資的方式,從這方面來講,股權投資類項目風險相對于其他方式的确偏高,但好在信托公司通過收購原股東的股權或者進行直接增資,可以介入對其進行資産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風險。
據介紹,“四三二”标準是銀監會針對信托公司房地産信托貸款的要求,四是指開發商進行信托融資前要拿到《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四證;三是指地産商必須至少投入30%的自有資金;二是指開發商必須有國家二級資質。
公司發展曆程
1987年10月
經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批準成立,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
1994年
更名為天津北方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其間經公積金轉增股本、增資擴股各一次,使注冊資本達到50,679萬元。
2002年6月
完成與天津濱海信托投資有限公司合并,同時增資擴股67,818萬元,北方信托注冊資本達到150,251萬元,并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稱變更為天津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
更名為北方國際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
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完成公司分立,注冊資本變更為1,000,998,873元。
2008年10月
經中國銀監會批準公司名稱變更為北方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