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語
1.對重組人幹擾素α2a或該制劑的任何成分有過敏史者禁用。
2.患有嚴重心髒疾病者禁用。
3.嚴重的肝、腎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4.癫痫及中樞神經系統功能損傷者禁用。
5.有其他嚴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性狀
本品為白色凍幹粉末。
适應症
1.用于治療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帶狀疱疹、尖銳濕疣。
2.用于治療某些腫瘤,如毛狀細胞白血病、慢性髓細胞性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非何傑金氏淋巴瘤、惡性黑色素瘤、腎細胞癌、喉乳頭狀瘤、卡波濟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細胞癌、表面膀胱癌等。
規格
1×10[sup]6[/sup]IU/支,複溶後體積1.0毫升。
用法用量
本品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竈注射。
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6×10[sup]6[/sup]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
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6×10[sup]6[/sup]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
3.丁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4-5×10[sup]6[/sup]IU/日,連用四周後改為3次/周。連用16周以上。
4.帶狀疱疹:肌肉注射,1×10[sup]6[/sup]IU/日,連用6天,同時口服無環鳥苷。
5.尖銳濕疣:可單獨應用,肌肉注射,1-3×10[sup]6[/sup]IU/日,連用四周。也可與激光或電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體基底部注射,1×10[sup]6[/sup]IU/次。
6.毛細胞白血病:2-8×10[sup]6[/sup]IU/m[sup]2[/sup]/天,連用至少3月。
7.慢性粒細胞白血病:3-5×10[sup]6[/sup]IU/m[sup]2[/sup]/天,肌肉注射。可與化療藥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
8.多發性骨髓瘤:作為誘導或維持治療,3-5×10[sup]6[/sup]IU/m[sup]2[/sup],肌肉注射,3次/周,并與VMCP等化療方案合用。
9.非何傑金氏淋巴瘤:作為誘導或維持治療,3-5×10[sup]6[/sup]IU/m[sup]2[/sup],肌肉注射,3次/周,并與CHVP等化療方案合用。
10.惡性黑色素瘤:6×10[sup]6[/sup]IU,肌肉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
11.腎細胞癌:6×10[sup]6[/sup]IU,肌肉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
12.喉乳頭狀瘤:3×10[sup]6[/sup]IU/m[sup]2[/sup],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一次)。
13.卡波氏肉瘤:50×10[sup]6[/sup]IU/m[sup]2[/sup]/天,連續5天,每次靜脈滴注30分鐘。至少間隔9天再進行下一個5天的治療期。
14.基底細胞癌:5×10[sup]6[/sup]IU,瘤竈内注射,3次/周,3周。
15.卵巢癌:5-8×10[sup]6[/sup]IU,肌肉注射,3次/周,與化療藥物合用。
不良反應
使用本品後少數病人可有發燒、頭痛、寒戰、乏力、肌痛、關節痛等症狀。常出現在用藥的第一周,不良反應多在注射48小時後消失。如遇嚴重不良反應,須修改治療方案或停止用藥。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立即停止用藥。少數病人還可出現白細胞減少、血小闆減少等血象異常,停藥後可恢複正常。偶見有厭食、惡心、腹瀉、嘔吐、脫發、高(或低)血壓、神經系統紊亂等不良反應。
禁忌
1.對重組人幹擾素α2a或該制劑的任何成分有過敏史者。
2.患有嚴重心髒疾病或有心髒病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