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築師

二級建築師

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人員
注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内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産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内外環境設計、建築裝飾裝修設計,建築修複、建築雕塑、有特殊建築要求的構築物的設計,從事建築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制度。
    中文名: 外文名: 别名: 中文名稱:二級建築師 英文名稱:The secondary architect 國家:中國 考試科目:建築設計 從 屬:注冊建築師 合格有效期:4年

考試介紹

注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内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産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内外環境設計、建築裝飾裝修設計,建築修複、建築雕塑、有特殊建築要求的構築物的設計,從事建築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制度。 注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内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

注冊建築師級别分一級建築師和二級建築師

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采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8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注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注冊的資格,未經注冊,不得稱為注冊建築師,不得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一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四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試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級注冊建築師的建築設計範圍隻限于承擔國家規定的民用建築工程等級分級标準三級(含三級)以下項目;五級以下項目,允許非注冊建築師進行設計。二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工作由北京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考試科目:

參加2003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其考試大綱及部分科目按調整後的要求掌握,具體是:

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

2.建築設計(知識);

3.建築結構;

4.建築物理與設備;

5.建築材料與構造;

6.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

7.建築方案設計(作圖);

8.建築技術設計(作圖);

9.場地設計(作圖)。

二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建築設計(作圖);

2.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

3.建築結構與設備;

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原考試大綱中知識題第一科目《設計前期工作》(45個題)和第二科目《場地設計》(45個題)合并為《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一個科目(共90個題)。已經通過原《設計前期工作》科目的考生,隻考第46-90題;已經通過原《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隻考第1-45題。未通過或未報考《設計前期工作》和《場地設計》科目的考生,需考《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第1-90題。現一級注冊建築師作圖題考試《建築方案設計》和《建築技術設計》兩個科目替代原作圖題《建築設計與表達》,時間分别為6小時和5小時,凡未通過或未報考過原作圖題《建築設計與表達》的考生,都需報考《建築方案設計》和《建築技術設計》兩個科目。

報名條件

凡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曆,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取得非工程類或非工程經濟類中專以上學曆,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考試時間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人事、勞動保障 )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有關副省級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将 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确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考試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關于在注冊資産評估師執業資格中增設珠寶評估專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2003]19号)規定,珠寶專業的考試每2年舉行一次。由于考務安排的原因,原定于2010年舉行的注冊資産評估師珠寶專業的考試調整到2011年舉行。

三、未列入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其他專業的日期另行通知。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抓緊籌備,認真組織實施,确保各項考試工作安排順利進行。

2013年一級建築師報名時間為2月開始,而二級建築師報名時間一樣

證書管理

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4年,二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工作由各省(市,區)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考試用書

2009年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輔導教材第一分冊設計前期場地與建築設計(第五版)n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n定 價: 79.00元 購買價:79.00元n摘 要:編寫說明原建設部和人事部自1995年起開始實施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

2009年全國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2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n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n定 價: 29.00元 購買價:29.00元n摘 要:

2009年全國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四分冊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第四版)n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n定 價: 28.00元 購買價:28.00元n摘 要:修訂說明

2009年全國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三分冊建築結構與設備(第四版)n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n定 價: 52.00元 購買價:52.00元n摘 要:修訂說明

2009年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輔導教材第五分冊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第五版)n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n定 價: 35.00元 購買價:35.00元n摘 要:原建設部和人事部自1995年起開始實施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制度。

2009年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一分冊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第四版)n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n定 價: 35.00元 購買價:35.00元n摘 要:修訂說明

2009年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培訓輔導用書第二分冊建築設計(第四版)n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n定 價: 39.00元 購買價:39.00元n摘 要:修訂說明

成績管理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号)文件要求,考試成績的管理辦法如下:

(一)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

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内,參加本級别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内,參加本級别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考生注意事項

一、 考試人員需自備的用具:

(一)作圖科目:

1、計算器(不含具有編程功能的計算器或具有計算功能的電子效率手冊等)

2、三角闆、比例尺、丁字尺

3、建築模闆

4、繪圖筆(墨線制圖)

5、鉛筆、橡皮、釘書器

6、塑料膠帶、圖釘、啟釘器

7、2号或1号圖闆

(二)非作圖科目:

鋼筆、2B鉛筆、橡皮。

二、 考試時,考生需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準考證是準予參加考試的憑證。每位考生的準考證上都有所參加考試的時間、科目、地點及每科的準考證号,準考證号碼的最後四位數為該考試科目的考場号及座位号,準考證号每科考試都不一樣,考生在答題時,應在試卷上準确填寫及答題卡上填塗該考試科目的準考證号碼,不要填錯,否則會影響考試成績。

(二)作圖科目

1、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的"場地設計"、"建築方案設計"和"建築技術設計"以及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的"建築構造與詳圖"、"場地與建築設計"的試卷封面有一個密封袋,密封袋内裝有密封卡,密封卡的主要内容是考生姓名及準考證号碼,考生在接到試卷後必須填寫密封卡的各項内容;考試時,根據作圖要求和需要把試卷拆開,在規定的部位作圖。交卷時,須把密封卡裝在密封袋内,并按原順序将試卷裝訂,交給監考人員。試卷的清點與密封由監考人員進行。

2、一級注冊建築師《建築技術設計》科目,作圖題共四道考題,其中的一部分考核内容以作圖選擇題(共30道)的形式列于試卷的最後一頁上,一級注冊建築師《場地設計》科目,作圖題共五道考題,其中第一至四題為作圖選擇題,考生必須在完成作圖的基礎上,對選擇題作答,填塗答題卡,否則不予評分。

3、試卷用硫酸紙印制,由試卷封面和試卷構成,不要撕扯和皺折。接到試卷後,請檢查試卷是否有破損或缺頁現象,如有,請及時與監考人員調換。

4、注冊建築師作圖題考試必須使用黑色繪圖筆繪圖。用鉛筆繪圖無效。一級注冊建築師《場地設計》和《建築技術設計》科目,還需帶2B鉛筆和橡皮以便填塗答題卡。

5、在答題部分上書寫與題意無關的語言,或用彩筆或其他筆在答題部分上做标記的,均按違紀試卷處理。

(三)非作圖科目

1、非作圖科目的試題應在答題卡上作答,拿到答題卡後,要認真檢查題卡有無破損、褶皺或污迹,若有,應立即向監考人員提出更換。答題過程中,不要卷折、弄髒、弄破答題卡,否則機器會造成誤判,影響考試成績。不能在答題卡背面答題、塗寫或打草稿,也不能在答題卡正面作任何标記,更不能在試卷上作答,否則答題無效。

2、答題卡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報考人員的情況,除姓名用鋼筆填寫外,其餘項目用2B鉛筆填塗。答題卡的另一部分為答題内容。由于答題卡上的答題情況是通過機器進行識别的,不規範和錯誤的填塗或修改處未擦幹淨都可能影響考試成績,因此一定要按要求填塗。填塗時,用2B鉛筆(鉛筆不要削的太尖,以免劃破答題卡),如需修改,應用軟橡皮(最好是塑料橡皮),将填塗點擦幹淨,絕對不能用彩色筆、碳素筆、碳素鉛筆等代替2B鉛筆,也不能用小刀刮和用塗改液修改錯誤點處。考試開始,考生應認真閱讀試題,找出正确答案,然後在答題卡相應題号下塗黑所選答案項的信息點。考試時一定要看清答題卡上題号的排列順序再塗選項,不要錯位,也不要多塗或漏塗。

合格标準

2012年度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合格标準如下: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标準

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題)

均為100

均為60

建築結構與設備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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