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強計劃

自強計劃

清華大學主導的自主選拔計劃
自強計劃是由清華大學主導的自主選拔計劃,清華大學、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6所知名高校将共同實施針對全國農村學生的自主選拔“新百年自強計劃”,為寒門學子創造更多進入名校的機會。2014年的“自強計劃”從以往隻能報一所學校,改為可6選3,并首次将全國鄉鎮農村中學納入招生計劃。
    中文名:自強計劃 實施高校:清華、南大 類型:政策 拼音:ziqiangjihua

發展曆程

2011年清華大學開始實施。

2012年南京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加入。

2014年上海交通大學及浙江大學加入。

實施辦法

招生對象

“自強計劃”為清華大學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三個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面向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或民族地區,自強不息、德才兼備的高中畢業生。

該計劃今年主要面向國家級貧困縣(注:民族自治地方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可等同于國家級貧困縣)的縣級及以下中學選才。考生本人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或民族地區,自強不息、德才兼備。

選拔方式

本計劃采用中學推薦的方式報名,每個符合推薦條件的中學至多可推薦1名學生。中學應在校園顯着位置公示選拔通知、報名辦法、選拔标準和遴選程序,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

中學按照已公示的标準和程序選拔符合要求的學生。選拔結果和推薦理由應在校園顯着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被推薦的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下載中學推薦表,由中學負責人填寫對推薦學生思想品德、家庭狀況、成長經曆、特殊事迹等情況的詳細描述,并加蓋中學公章。報名學生需根據個人興趣與志向撰寫一篇申請材料。

中學應将選拔标準、遴選程序、公示信息反饋情況、推薦人報名表、說明興趣與志向的材料、中學推薦表和說明被推薦學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需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筆試,并單獨劃定筆試通過分數線。筆試通過者參加清華大學安排的綜合面試

清華大學将組織工作組前往面試通過者的學校、家庭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确定最終認定名單。

在材料審核和實地考察過程中,如發現中學或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将取消相關學生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清華大學其它各類招生的推薦資格。

優惠政策

審核通過的學生免除自主招生考試費用,并可申請補貼往返交通費用和在清華大學考試期間的住宿和生活費用。

根據材料審核、筆試、面試和實地考察的綜合情況給予通過者高考降30分至60分錄取的優惠政策。

後續培養

清華大學将對本計劃學生給予特殊關注,解決實際困難,幫助盡快适應大學生活,此外,将提供多種機會開拓眼界,提高全方位能力,培養成為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自強不息的高素質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學校開通入學“綠色通道”,提供助學貸款和生活必需品,對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學生,資助全部基本求學費用。

(2)在校期間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在工作中鍛煉動手能力和綜合素質,減輕求學和家庭負擔。

(3)優先推薦參加社會實踐、企業參觀、校友交流等活動和鍛煉。

014計劃

2013年11月21日起,“自強計劃”啟動網上報名,清華大學、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六校将依據考生網上報名和上載的所有資料,分别組織專家獨立評審,并初定于2013年12月23日前後在報名系統中公布初審結果;清華大學将于2014年1月19日-1月20日,對通過審核的學生組織筆試和綜合面試。

範圍擴大

2014年,清華大學将進一步擴大“新百年自強計劃”實施範圍,面向83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的中學招生。

首納農村中學

2014年,不在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域的鄉鎮農村中學也将首次納入“自強計劃”候選人推薦考察行列。入選自強計劃的考生應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或民族地區,自強不息、德才兼備。農村戶籍的考生優先。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我校将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繼續開展2021年自強計劃招生工作。

我校自強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強計劃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甯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确定認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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